绩效考核办法 4

发布 2022-04-13 08:53:28 阅读 2728

90-95分绩效考核系数按1.0计算;

85-89分绩效考核系数按0.9计算;

80-84分绩效考核系数按0.8计算;

75-79分绩效考核系数按0.6计算;

70-74分绩效考核系数按0.4计算;

70分以下绩效考核系数按0计算。

3.5计算方式。

3.5.1应发的绩效奖金=绩效奖金标准*考核系数*(实际出勤天数/应出勤天数)

备注:带薪假期算入到实际出勤天数。

3.5.2 年度业绩目标完成100%的,此前月度、季度考核因业绩指标造成减少的绩效奖金全额发放。

3.6岗位变更操作说明。

期间因岗位变动,原则上当月绩效考核仍然按照变动前的岗位进行,新岗位绩效考核在次月进行。

4. 考核分值应用。

4.1与考核系数挂钩。

即根据考核分值确定考核系数最终确定绩效奖金金额。

4.2薪资调整依据。

员工月度、季度考核分值进行年度累计,年度平均分以部门为单位进行部门内部排名,根据排名结果评定年度绩效等级,年度绩效等级按正态分布的原则,来拟定部门员工的来年调薪方向和幅度。

4.3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月度、季度的平均考核成绩作为年终考核依据之一,同时也作为年度评优依据之一。

4.4待岗。

在公司遇到机构调整、岗位配置调整、编制缩编等情况,出现富余人员时,考核绩差的员工将被首先列入待岗名单。

4.5淘汰机制。

1 脱岗接受培训:连续3个月或连续2个季度中,累计2次的绩效考核得分低于75分的员工,列为观察辅导对象,由用人部门退回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进行脱岗培训,脱岗培训期间待遇为当地规定最低基本工资。经考核合格后方能重新上岗。

岗位调整或解除劳动合同:培训上岗后三个月内如再次出现绩效成绩低于75分的,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岗位调整或解除劳动合同。

2 直接解除劳动合同:经岗位调整,在新岗位出现连续3个月或连续2个季度中累计2次的绩效考核成绩低于75分的员工,和试用期内累计两次考核分值低于75分的,直接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5. 绩效考核纪律。

5.1绩效考核审评人须按客观事实对被考核人进行打分考核,不得虚报、误报。如有虚报误报者,人资部在复议环节中,可视情节予以该分值3倍分值的处罚。

5.2被考核人、审评人须按时向人资部提交评分表,如因个人原因延误提交,人资部有权延迟统计该被考核人绩效奖金,责任由责任人承担。

5.3人资部须向每位员工具体介绍考核方式和核算方法,每位员工也可在任何工作时间向人资部询问相关细节。人资部享有绩效方案的最终解释权。

6. 本办法解释权归人资部,数据审核权归财务部。

绩效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绩效管理宗旨。为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客观 准确评价员工绩效,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绩效管理目的。1 加强沟通,建立良好的工作氛围。2 保证公司战略目标的充分落实,使全体员工的行为能紧紧围绕实现战略目标而工作 3 为全员创造具有竞争意识...

绩效考核办法

3 评审委员会评审 由员工各单位主管对员工的考绩进行考评以后,应送评审委员会进行一一复核评审,评审委员会主要对员工的考核进行复核,使员工的考核更加公平 公正。4 主管核定 公司主管领导有最后决定权。如对评审委员会的考核决议有异议,可以交还评审委员会复议。5 考核反馈 将考核结果反馈给员工,如对考核的...

绩效考核办法

一 考核的目的 1 客观科学地考核与评价员工 2 激发员工的工作热忱,增强员工的职业责任,提高工作效率。3 为员工奖励 晋升 调岗 解聘提供考核依据。4 形成以考核为导向的人才管理机制。二 考核原则。1 以公司的经营业绩及对员工相关的管理指标,和员工实际工作中的表现为考核基本依据。2 以客观 公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