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仙游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效能建设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为更加客观公正地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考核,促进机关效能建设,树立质量技术监督“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良好队伍形象,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及其负责考核部门。
一)公共职责及其考评标准。
1、遵纪守法。遵守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本局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监察室、办公室负责考核)
违反法律、法规、党纪、政纪,除按有关法规、纪律规定予以处理外,受行政处分的,依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的顺序,分别扣分;受党纪处分的,依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和开除党籍的顺序,分别扣分;
违反效能建设有关规定,被失职追究处理的,按以下标准扣分:被诫勉教育的扣2分、效能告诫的扣5分、通报批评的扣6分、待岗的扣8分、调离岗位的扣10分。
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人谋利益,吃、拿、卡、要的,发现一次扣5分。
下乡执法、办案过程有违法违纪行为,被人投诉经核查情况属实的每人次扣5分。
违反财经纪律,不执行财务制度,经发现教育拒不整改的,每次扣3分。
严格遵守车辆管理制度,违反制度或不按局指定位置乱停车的,经检查每次扣1分。
2、服务态度。履行优质服务承诺,提高工作效能,提供优质服务(监察室负责考核)。
违反服务承诺一项扣2分;
因工作态度,工作效率或工作质量问题,遭群众投诉,查实一次扣3分;
使用服务忌语一次扣2分;
违反否定报备规定一次扣1-3分;
限时办事超时的扣2分,拖延不办的扣5分。
3、安全保密。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严格执行安全保卫制度,做好值班工作。(办公室负责考核)
违反保密规定造成失泄密的,除按保密规定处理外,扣5分;
未按规定执行,导致事故发生除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外,扣5分;
违反值班规定,擅离职守被发现的一次扣1分;未能履行职责的一次扣1-2分,因此造成不良后果的一次扣5分。
4、理论学习。认真学习政治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积极参加局组织的各种学习、培训和考试,每人应备有专门学习教育培训笔记本,认真听讲并做好学习教育培训记录,撰写心得体会或调研文章。(局党支部、办公室负责考核)
不能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和教育培训的,必须事先办理请假审批手续,分管领导由局长审批,其他人员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局办公室备案。不事先办理审批手续的,视同无故不参加处理。在学习、教育培训期间,局将随机抽查人员在位情况,抽查时不在位的按早退处理。
无故不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和教育培训的,或未在《学习教育培训记录表》上签名的,每次扣2分;迟到、早退的每次扣1分;发现代签的扣代签者2分;
分管领导要切实负起管理责任,带头并积极组织分管人员准时参加学习和教育培训,带头维护课堂秩序。在学习、教育培训期间,扰乱课堂秩序被局领导点名批评的,每次扣3分。
在对学习情况进行检查的过程中,发现不按要求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或调研文章的,每次扣1分;
无故缺考或考试不及格的每次扣2分。
5、集体荣誉。维护集体荣誉,积极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办公室、党支部负责考核)
对本单位的各项集体活动和分配的公益事务,应参加而无故不参加的,每次扣1-3分。
6、劳动纪律。遵守考勤和挂牌上岗制度,坚守工作岗位,按规定办理请销假手续。(办公室、监察室负责考核)
上班迟到、早退、没有挂胸牌上岗或上班时间中途遛岗、打游戏、**票的,发现一次扣1分;
缺勤一次扣2分;
没有按规定执行请销假制度的每次扣2分;
旷工每天扣5分。
7、团结协作。尊重领导,服从管理,努力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团结同志,互相协作,共同维护办公秩序,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办公室、监察室、局领导)
不能按时完成领导交办任务的每次扣2分;
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拒不完成领导交办任务的每次扣5分;
属于职责范围的工作不认真对待,主观上出现推诿、拖拉、扯皮、互相拆台等现象,被局领导点名批评的一次扣2分;
对各自负责的工作,情况不能完全掌握,存在问题未能及时发现或未能及时上报造成严重后果的,每次扣5分;
所担负的工作在会议上被局领导点名口头批评的,每次扣1分,被当地**、市局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分;
在办公室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工作的每次扣1分、吵闹的扣2-3分、吵架的扣5分。
8、工作环境。爱护公共财物和办公设施;美化办公环境,保持办公室卫生整洁。(办公室负责考核)
损坏公共财物和办公设施的一次扣3-5分;
未按规定做好卫生扫除,卫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扣1-2分;
办公室内卫生差,办公用品摆放杂乱的,经检查每次扣1分。
二)岗位职责、考评标准、负责考核领导。
每个干部职工要根据工作职位和工作标准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忠于职守,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局领导)
不能按照职位的工作要求、工作标准履行职责和按时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每一项次扣2分;
违反政务服务承诺制度、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度和否定报备制度,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2-5分;
不能完成年度主要工作目标的每项次扣5分。
三)加分项目。
对在本职岗位表现特别突出的,有特殊贡献的,为本局争得荣誉的和见义勇为的职工,依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的同时,在年终绩效考评时经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确认,予以加分。
个人受国家总局、省委、省**表彰奖励的加15分;受省局或省委省**其他部门表彰奖励的加10分;受市委市**表彰奖励的加5分;受县委县**或县委县**有关部门表彰奖励的加3分。
个人撰写的调研文章或工作经验总结信息被采用刊登在国家级**、刊物上的,每篇加3分;被采用刊登在省级**刊物上的每篇加2分;被采用刊登在市、县级刊物上的每篇加1分。
个人参加省局举办的技能竞赛等活动中取得名次的,按名次排列分别给予加1-5分。
对当年度部门工作创新意识强、表现突出,且列入局当年度的工作亮点并受到市局肯定的,由局绩效考评工作小组年终综合研究后,予以部门酌情加分,部门综合加分部分分摊给本部门工作人员。
二、考核标准的掌握。
一)考核实行分级负责制。局领导负责对所分管窗口进行考核。日常的监督检查由办公室牵头,组织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人员进行日常的监督抽查。
二)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由各分管领导每月根据各职位工作标准对所属干部职工的德、才和工作表现做出考核意见,并填写绩效考评登记表报局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平时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绩效考评是公务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年终绩效考核结合公务员年度考核进行,由局考评小组负责实施。
考评结果分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档次,考核结果存入个人档案,作为对干部、职工奖惩、培训和职务、级别、工资晋升的依据。
三)绩效考评采取扣分制。公共职责部分全年各项扣分累计达到5-10分的和失职追究被效能告诫、通报批评和待岗处理的,年终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累计扣分达10分以上和失职追究被调离岗位处理的,本年度考核定为“差”等次;经教育仍不悔改又重犯的且连续两年考核为不称职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予以辞退。
四)年度绩效考评扣分、加分累计后总评分为90分及以上的,可评为“优秀”等次;80分—89分的,可评为“良好”等次;70分—79分的可评为“一般”等次;69分及以下的评为“差”等次。
五)本办法自即日起试运行,并将根据运行实际情况不断调整、补充、完善。
附件2 仙游县质监局年月绩效考评公共职责部分(扣分)登记表。
负责考核部门填表时间: 年月日。
注:本表由公共职责部分负责考核部门负责人填写,每月填报一次。于次月10日前交局办公室备案。
附件3 仙游县质监局年月绩效考评岗位职责部分(扣分)登记表。
年月日。注:本表先由工作人员本人自行将本月履行岗位职责及领导交办的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如实地记载后报分管领导;分管领导根据该同志一月来的工作表现提出扣分数、扣分项目及原因并签注意见。
于次月10前交局办公室备案。
附件4半年绩效初评登记表。
年月日。附件5
福建省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绩效考评)登记表。年度)
绩效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绩效管理宗旨。为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客观 准确评价员工绩效,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绩效管理目的。1 加强沟通,建立良好的工作氛围。2 保证公司战略目标的充分落实,使全体员工的行为能紧紧围绕实现战略目标而工作 3 为全员创造具有竞争意识...
绩效考核办法
3 评审委员会评审 由员工各单位主管对员工的考绩进行考评以后,应送评审委员会进行一一复核评审,评审委员会主要对员工的考核进行复核,使员工的考核更加公平 公正。4 主管核定 公司主管领导有最后决定权。如对评审委员会的考核决议有异议,可以交还评审委员会复议。5 考核反馈 将考核结果反馈给员工,如对考核的...
绩效考核办法
一 考核的目的 1 客观科学地考核与评价员工 2 激发员工的工作热忱,增强员工的职业责任,提高工作效率。3 为员工奖励 晋升 调岗 解聘提供考核依据。4 形成以考核为导向的人才管理机制。二 考核原则。1 以公司的经营业绩及对员工相关的管理指标,和员工实际工作中的表现为考核基本依据。2 以客观 公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