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考核办法

发布 2022-04-13 02:17:28 阅读 3676

1、 目的。

完善公司的质量管理、质量考核工作,提高质量体系运行的有效性,持续提升实物质量、客户满意度,使产品满足用户的使用要求。

2、考核范围。

2.1 公司生产的全系列产品、锻模制品,按标准、图样号和技术协议进行考核。

2.2 顾客要求“三包”服务及质量异议的退货品,其中经确认属我公司责任的进行考核。超出12个月,不进行质量考核(有明确质量保证期的除外)。

2.3新产品在试制阶段产生的废品不进行质量考核。

2.4本企业无法抗拒的外来因素(指非计划停电、停水、停氧、停气及自然灾害)造成的不合格品不进行质量考核。

3、考核分类。

3.1 产品一次送检合格率。

3.1.1 产品一次送检合格率计算公式:

一次送检合格率=合格品数(量)/实际送检总数(量)×100%

实际送检总数=合格品(量)+返工、返修品(量)+废品(量)+让步接收品(量)

3.2 产品合格率。

3.2.1 产品合格率计算公式:

产品合格率=当月实际入库合格品数(量)/当月实际入库合格品数(量)+废品数(量)×100%

4、质量统计凭证。

4.1 锻造车间以《转序单》为据;热处理车间以《转序单》为据;机加车间以《产成品报检入库单》为据;锻模制品以《工装检验报告单》为据;废品以《废品通知单》为据;返工、返修品以《返工、返修品通知单》为据;让步接收品以《不合格品质量评审处置单》为据。

4.2统计凭证计算时间为:每月1日的零点始,月末最后一天二十四点止。

4.3各车间综合员与品质管理部统计员每周要核对统计凭证的票据,保证数量的全面、准确。

5、质量指标与责任划分。

5.1 质量指标。

5.2 工艺规程执行率:各工序执行工艺规程要求达到100%。

5.3 责任划分。

6、质量事故的划分:

6.1 一般性(内、外部)质量事故。

6.1.1一般性内部质量事故为:

锻造连续10支以上批量产品不合格(错模、折叠、过热、缺肉等);热处理连续3炉批量产品不合格;机加工产品连续5支在同一部位、同一原因的批量产品不合格。

6.1.2一般性外部质量事故为:10000元至50000元的顾客索赔。

6.2 严重(内、外部)质量事故。

6.2.1严重内部质量事故为:超过10000元的经济损失。

6.2.2严重外部质量事故为:超过50000元的顾客索赔。

7、质量考核细则。

7.1指标考核根据品质管理部月《质量统计报表》为考核依据,并将考核的处罚金额在车间当月工资总额中兑现。具体情况如下:

7.1.1 锻造车间考核产品品种一次送检合格率和产品合格率指标,当产品一次送检合格率每降低0.

1%处罚车间100元,产品合格率超标后每支处罚锻造车间200元,其中自由锻件产品一次送检合格率和产品合格率每降低0.5%,处罚锻造车间100元。

7.1.2热处理车间汽车毛坯前轴、机加前轴两个过程按一个过程考核,当产品一次送检合格率每降低0.1%处罚车间100元,产品合格率超标后每支处罚热处理车间200元。

7.1.3 机加车间考核产品品种一次送检合格率和产品合格率指标,当产品一次送检合格率每降低0.1%处罚车间100元,超标后每支处罚机加车间200元。

7.2 质量事故按一般性质量事故和严重质量事故考核,由品质管理部主办,技术中心负责分析原因、确定责任,采取对策,提出处理意见。责任单位2日内拿出本部门考核意见,上报会检会议集体决定并报管理部考核。

7.2.1发生一般内部质量事故对责任单位造成的不合格品如能返工、返修,并经会检后判定合格可交付使用的,按照损失额的大小扣罚责任单位200-1000元;一般外部质量事故按照损失额的大小扣罚责任单位500-2000元。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由会检会议集体决定,确定责任及分摊比例分别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管理部在当月工资总额中兑现。

7.3 锻模、落边模产品。

锻模、落边模上场后,发现存在质量问题返工、返修,导致影响锻造车间60分钟以上,经技术中心与品质管理部共同验证确系锻模制造质量问题,一次扣罚模具车间200 -500元,扣罚锻模检查工100-200元。

7.4 产品转序。

车间之间的产品转移以转序单为准。下工序验收上工序,因质量问题而被退回的产品,记入上工序当月的一次送检合格率、产品合格率进行考核。同时追究生产车间自检和过程检查员的漏检责任,一次扣罚车间30元/支,过程检查员的扣罚按《2023年品质管理部工资分配方案及绩效考核方案》执行。

对锻造车间的拔缩长度按品种、批次考核,合格率≥90%不考核,超标按支扣罚车间30元/支。

因质量问题而被退回上工序返工、返修或由使用车间进行返工、返修的产品,记入上工序当月的一次送检合格率、产品合格率进行考核。

7.5内部质量事故的反馈和处理。

7.5.1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质量事故,由当班检查员填写《质量信息反馈单》,责任分厂领导签字确认后,上报品质管理部。

责任车间要认真组织责任班组对事故进行原因讨论,制定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及处理意见,报品质管理部。

7.5.2如果当班检查员对发现的质量事故未填写《质量信息反馈单》反映问题,扣罚责任人50元。

如果质量事故责任车间主管领导不进行原因分析和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扣罚主管领导100元。如果品质管理部主管领导不追踪落实整改。

过程和结果,扣罚主管领导100元。

7.5.3当发生无法抗拒的情况,造成不合格品发生,责任车间应在24小时内填写《质量信息反馈单》,由当班检查员签字确认后,报品质管理部,由此而产生的不合格品不列入质量考核,否则列入指标进行考核。

7.5.4各车间的返工、返修品必须在10天内处理归队,不允许跨月处理,对超期(以会检时间为准)未处理的扣罚责任单位50元/支,废品判定当日必须清除现场,当月报出。

7.6外部质量信息的反馈。

7.6.1顾客因产品质量问题向我公司投诉,销售部要做好**与传真记录,并在24小时内填写《质量信息反馈单》,向品质管理部反馈,按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的规定采取措施给予解决处理。

7.6.2质量责任追溯。

7.6.2.

1制造质量:因产品加工过程漏序、加工修磨不到位、工艺尺寸超差、装配质量、产品外观或其它质量问题等,造成顾客索赔和退货的,责任车间与品质管理部相关检查员按7:3的比例分摊。

7.6.2.2由于产品的工艺设计原因,使产品加工质量不能满足顾客的要求,造成顾客索赔和退货的,由技术中心设计人员承担责任和损失。

7.6.2.3外部质量损失按损失发生月计算。如认定是我公司责任,构成质量事故的,按质量事故进行考核;未构成质量事故的,纳入反馈月责任单位的质量指标考核。

7.6.2.

4如顾客半年一次或一年一次将反馈索赔返回我公司,则视情况分析,有实物可追溯的产品,可追溯责任部门质量责任,一次性列入或分月列入考核。无实物追溯的产品,暂可不列入考核。

7.7工艺规程执**况的实施与检查。

7.7.1工艺规程一经制定,各车间各工序必须严格执行,任何人和部门无权修改,如确需修改,则由执行车间以《质量信息反馈单》形式报请技术中心,经总工程师批准后进行修改,特殊情况可经设计者同意先修改,后补办审批手续。

7.7.2技术中心会同品质管理部,将不定期的对公司各工序工艺规程的执**况进行抽查,发现岗位操作违反工艺规程规定,每次扣所在车间200-500元。

质量管理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夯实质量管理基础,提高质量管理的科学性 有效性和质量管理水平,确保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确保产品质量持续满足顾客期望,保证进厂原燃料的质量,加强日常质量控制管理,积极推广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提质降耗 降本增盈,结合公司绩效考核和专项考核要求,特制定本办法。一 考核目的 通过考核,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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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项目。质量管理。考核内容及标准。一 严格执行试验室的配合比报告。二 混凝土必须经取样合格后方可出厂。奖罚标准。1 每发现一次不按配合比报告执行的,扣生产部负责人100元,责任人50元。1 未经取样就出厂的,每发现一次扣负责取样的部门200元。2 出车前司机发现混凝土有质量问题,经确认罚当班微机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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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0000元的 b 因质量问题造成客户索赔,并有可能终止合作关系的 c 严重影响公司形象的。b 严重质量事故的判定 a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500元的且不足10000元的 b 因质量问题批量返工返修,或直接报废的。c 一般质量事故判定 凡行为 现象属于质量事故的定性范围 造成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