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量化考核细则

发布 2022-03-30 12:49:28 阅读 5600

教师量化考核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管理,提高教师素质,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评优选先、年度考核提供真实的数据依据,结合我学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办法。

一、考核时间:每学期考核一次,学年度结束后(7月份)进行汇总。

二、考核对象:**全体教师。

三、考核办法:对每位教师的各项工作进行量化计分,按一条龙排名。分学区考核和学校考核两部分,各占比例70%和30%,总值200分。

四、量化内容及计分标准。

一)教师考勤(10分)

按上级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其中事假每天扣1分,病假每天扣0.5分,旷职每天扣2分。当年旷职或请假期满无正常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不得参评。

二)教龄(5分)

任现职以来,每学年小学教师按中师以下0.2分,中师0.5分,专科及以上1分计。

三)教学质量(60分)

1.一学年所任学科参加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区抽考检测的,以检测的班级学生平均分为标准分成a、b、c、d四档进行考核。任教两班的取两班成绩的平均分,一学年中两个学期都参加了检测的,以两个学期测试的档次分的平均值计算;参加了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检测的班级,以教育行政部门下发的质量报告评价数据为依据,学区进行划档考核计分。

但每学年教师考核只记一次分,7月份进行汇总。

2.原则上。

一、二年级检测的平均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三、四年级平均分在85分以上,五、六年级平均分在80分以上,考核的分值均按a档进行计算得分。

3.各年级的考核标准为县教育局和学区检测的平均分为指标。

4.考核学科为语文、数学、英语,考核项目为及格率、优秀率和平均分。

5.考核档所占的权重分值:a60分,b 48分,c 36分,d 24分。

若同级同学科多于四个档次的,以县和学区的平均分为基准,取最高平均分与最低平均分差除以4为归档依据,确定教师考核的档次计分。若全县检测的成绩滞后,以学区检测成绩为准。

6.单项教学成绩荣获全县小学前三名者,当年度考核依照名次按次序确定为优秀,评优选先优先考虑,但当年已晋升了高一级职务者,不再考虑。若语、数、英三项成绩均位于全县前三名或获奖,学区给予班主任、任课教师发特别奖500元、300元、200元。

7.凡**教师所教学的班若原成绩低于学区检测的平均分,现提高到学区均分这部分按上述奖惩办法的a档计分。

8.音、体、美等专业教师任教学科的,参加县竞赛的,获团体第一名的计a档,获团体第二名的计b档,获团体第三名的计c档,获团体第四名的计d档,其余不给分。音、体、美等较难比较学科,可酌情给予考核评分。

9.行政、后勤及无参加检测学科的教师,当年考核等次评分为优的按a档计分,合格的按b档计分,不合格的不给分。

10.若教师兼任副课的,取得县级以上优秀成绩后,可根据教师自愿取最高分计分,但只记一次,不重复计分。如同时担任两门主课者,可根据每门每科检测的相应档次值加起来除以2计入教师考核成绩。

四)教育教学管理(5分)

本学年度以来,所任的工作成绩突出,师生反映良好,并且无责任事故、无流失生、无体罚学生的计1分;经考核备课规范、量足的计1分,(备课率每学期少于90%的扣0.5分,扣完为止);所任班级评为校级先进0.2分/次,县级0.

4分/次,市级及以上计1分/次(同一学期只按最高一次计分,本项计分不超过1分)。

教师参加**和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各项比赛(如教师三笔字比赛、才艺大赛、教师汇演、演讲比赛等)获市级一等奖参与教师每人计1分、二等奖计0.5分,三等奖计0.3分,县级减半计分。

由学校指派的指导教师,再加计同级别的50%。(同届次按最高级别计分)(分值为2)

五)学校教学常规管理(20分)

依据《**备课评价表》,备写的主要学科经学区检查,给出相应的权值分,多个教案按平均分进行计分。多次检查也取平均分进行计分。

依照《**作业检查评价表》,经学区检查,按相应的权值分进行计分。

行政、后勤及无参加检查的教师,取学校教师得分的平均分计入相应的分值。

原则上学区每学年度检查四次,取平均分进行考核计分。

六)教育教学研究(10分)

1.在正规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的,每篇按以下标准加分,国家级5分;省级3分;市级2分;县级1分,最高不超过10分。

2.教师个人课题结题后,按国家级10分、省级8分、市级5分、县级3分的标准进行加分,同一课题只按最高级别加分,不再累计加分。

七)班主任(5分)

班级是学校教育管理的基层组织,班主任工作是学校教育、教学任务得以顺利完成的极为重要的一环。为了切实加强学校内部管理,增强班主任工作的责任性,特设班主任加分项。一学年内班上无不良及重大事件发生,学生学风端正,班风文明、向上,班主任考核得满分。

但班主任工作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当年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不给予班主任计分:1、不能经常深入班级,深入学生,不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学生、家长意见较大者;2、因失职、渎职造成班级较大事故者或对班级学生**现的违纪行为教育处理不力者;3、因工作不努力,不负责而导致班级班风、学风差或不服从学校安排而导致无法开展工作的;4、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者;5、因教育不善,歧视学生而造成学生辍学或流失者;6、有重大违法违纪现象或安全事故者。

八)业务竞赛(8分)

本学年度以来荣获名教师名校长:县级3分,市级5分,省级8分。教学新秀:

县级1分,市级3分,省级5分。教学能手和教学比武:乡镇级一等奖0.

5分,二等奖0.3分,三等奖0.1分;县级一等奖1分,二等奖0.

6分,三等奖0.3分;市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5分;省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

5分。优质课、说课等按降一级同奖次计分。不同届次获奖可累计加分。

九)学校竞赛辅导(7分)

本学年度以来,教师辅导学生荣获集体荣誉和学生个人取得优异成绩的给予教师考核加分。学科竞赛指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组织的正式学科竞赛。

十)工作量(10分)

教师担任主要学科(语文、数学、英语)的,一门计6分,二门计8分,三门计10分。行政、后勤人员服从学校安排,工作主动性强,学年内认真履职,无不良事件发生一律计8分,也可根据教师表现给予考核得分。

十一)兼职(2分)

任现职以来,担任中层正职计0.5分/年,中层副职、团队干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计0.25分/年,曾任以上职务减半计分。校级领导计0.7分/年。

十二)公开课(10分)

承担公开教学,省级一次计10分,市级一次计8分,县级一次计6分,乡镇级一次4分,可累计加分。

十三)学年考核(6分)

任现职以来,合格每年计0.5分,优秀等递加0.5分/年,不合格每年扣1分。

十四)师德师风(10分)

依照《**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为依据,学区每学年组织人员进行一次考核,取平均分给予相应的权值分。但发现教师有不良行为的,一次扣1分,情节严重的扣10分。

十五)安全管理(2分)

安全管理实行“一票否决制”。学校安全档案规范、齐全,主要包括安全责任书、安全教育计划、安全工作制度、安全管理办法,主要岗位安全职责,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安全教育情况记录、安全活动情况记录、安全检查情况记录、安全事件处理记录、安全工作会议记录、安全工作总结等。一学年内,无重大事故或不良事件发生,学校每位教师考核加2分。

否则,不予考核得分。

十六)评先。

1.教师个人获得由党政授予的国家、省、市、县、乡级荣誉的,按分直接加分;获得教育部门授予的荣誉,按以上分值均降一个级别计分。

2.所在学校获得集体荣誉的,每位教师按不同级别加分:乡、县、市、省级的,分别加分。

当年学校在标校验收,五化三园、语言文字达标、创建平安校园等,通过验收达标,每位教师加2分,在本校任教不满一年的不予加分。

十七)照顾加分。

1.在山区学校任教的教师,当年给予制度优惠照顾倾斜。马家嘴小学5分,沙河3分,外乡调入本乡不满一年者不予加分,本乡川区调入山区学校不满一年者不加分。

2.担任毕业班任主科的教师,每学年考核加2分。

五、学校考核(30分)

各校根据此实施细则,依据本校实情,制订科学、合理的本校教师工作量化考核办。根据教师综合专业水平、工作态度、教学业绩、团结协作、教科研、安全教育、师德规范等方面表现评分,于每学年7月份报学区。

六、补充说明。

1.学区和中心幼儿园教师的考核、评优选先和晋升职称,根据县教育局考核及评价成绩,视其情况分配名额,当年若获得荣誉者,给予评优选先和晋升职称的名额。否则,不予考虑。

2.本人拒绝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学区安排的工作任务,取消当年评优选先、晋升高一级职称的资格;不服从工作调动的,三年内不得评优选先、晋升高一级职称;在晋升职称中,因个人原因造成本学区名额浪费的,近三年内不再排名。

3.在上级部门检查工作时,出现重大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取消当年评优选先、晋升高一级职称的资格。

4.以评优选先、晋升职称为目的,学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该校所有教师本学年评优选先、晋升职称的资格;个人弄虚作假的,三年内不能评优选先和晋升高一级职称。

5.符合上级有关规定的限制条件,不予评优选先、晋升高一级职称。

6.晋升职称当年,年度考核不再评优良等次。

7.本实施细则中的教师考勤、教育质量、教育教学管理、学校常规管理、师德师风按学期进行考核,学年度成绩汇总计算;其余按学年度考核得分计算。学区考核分加上学校考核分的总和就是每位教师的学年考核成绩。

分值中不计底分,只计加分、扣分。分必须以事实依据,给参评对象公正、准确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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