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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公司质保体系有效运行,相关流程得到有效执行和控制,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全面提升工作质量,确保产品质量,减少因工作质量造成的损失。经公司办公会研究,总经理批准,特制定本考核办法。要求各部门、科室、车间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
一、 生产、采购、仓储造成质量问题产生经济损失:
1、 车间应严格按各种车型的《作业指导书》操作,确保其处于受控状态,因违反工艺规程造成经济损失:
1.1 每发现一次违反工艺规程,无直接经济损失,扣责任、班组长、车间主管各10元/次。
1.2 因违反工艺规程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2000元以下,责任人按经济损失30%赔偿,扣班组长、车间主管各50元,生产部长20元。
1.3 损失在2000至5000元以内,责任人按经济损失20%赔偿,扣班组长、车间技术员各100元,部长100元。
1.4 损失在5000元以上,责任人按经济损失10%-20%赔偿,并给予警告处分,扣班组长、车间主管各150元,部长150元。
2、 因采购组织未到位影响生产的造成公司经济损失:
2.1 因采购组织未到位影响生产1天内,扣配套员、部门主管各10元/笔。
2.2 因采购组织未到位影响生产2天,扣配套员、部门主管各50元/笔。
2.3 因采购组织未到位影响生产3-5天,扣配套员、部门主管各100元/笔。
2.4 因采购组织未到位影响生产5天以上,扣配套员150元/笔,部门主管200元/笔。
3、 因仓储保管、发货等原因影响生产的造成公司经济损失:
3.1 每发生一次工作质量问题,无直接经济损失,扣责任人、 部门主管各20-100元。
3.2 因工作质量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2000元以下,责任人按经济损失30%赔偿,扣班组长50元,部门主管20元。
3.3 因工作质量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2000至5000元以内,责任人按经济损失20%赔偿,扣班组长100元,部门主管150元。
3.4 因工作质量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责任人按经济损失10%-20%赔偿,并给予警告处分,扣班组长 150元,部门主管200元。
二、 产品检验、规格设计、技术整改等未按公司流程执行造成质量问题产生经济损失:
1、 零部件(外协件、半成品)检验人员必须严格按检测基准书规定的项目进行检测,因工作失职(产品检验和产品二次回用检验)造成经济损失:
1.1 产品批量(超过送货数量的20%)错、漏检或检验不及时,导致车间停产、批量性返工。重要度a类扣责任人、部门主管各50元/次;重要度b类扣责任人、部门主管各30元/次;重要度c类扣责任人、部门主管各10元/次。
1.2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金额在2000元以下,责任人按经济损失30%赔偿,部门主管部长20元。
1.3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金额在2000至5000元以内,责任人按经济损失20%赔偿,部门主管100元。
1.4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金额在5000元以上,责任人按经济损失10%-20%赔偿,扣部门主管150元。
2、成车检验人员必须严格按成车检测基准书规定的项目进行检测,因工作失职影响销售发货造成经济损失:
2.1、产品批量(当日生产量的30%)错、漏检或检验不及时,导致车间停产、批量性返工或影响销售发货。重要度a类扣责任人、部门主管各50元/次;重要度b类扣责任人、部门主管各30元/次;重要度c类扣责任人、部门主管各10元/次。
对于个例只考核相关责任人。
2.2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金额在2000元以下,责任人按经济损失30%赔偿,部门主管部长20元。
2.3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金额在2000至5000元以内,责任人按经济损失20%赔偿,部门主管100元。
2.4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金额在5000元以上,责任人按经济损失10%-20%赔偿,扣部门主管150元。
3、 规格设计、技术整改、市场反馈的质量问题整改,应按开发设计流程、公司相关流程执行,因工作失职所产生的质量问题和经济损失:
3.1 导致车间停班掉产、批量性返工,扣责任人30元,部门主管20元。
3.2 因规格设计、技术整改、未按公司流程执行造成质量问题,产生经济损失或对公司信誉和服务造成重大影响,扣责任人50元,部门主管30元。
3.3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金额在2000元以下,责任人按经济损失30%赔偿,部门主管50元。
3.4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金额在2000至5000元以内,责任人按经济损失20%赔偿,扣部门主管100元。
3.5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金额在5000元以上,责任人按经济损失10%-20%赔偿,扣部门主管150元。
4、 技术通知和工艺文件在规定时间内应下发至相关部门,因技术通知下发错误或延误,导致采购、生产、出货周期延长:
4.1 技术通知下发错误,无直接经济损失产生,扣责任人、部门主管各20元/次。
4.2 出货延期5天以内,无直接经济损失产生,扣责任人20元/次,部门主管30元/次。
4.3 出货延期5至10天内,无直接经济损失产生,扣责任人50元/次,部门主管100元/次。
4.4 出货延期10天以上,无直接经济损失产生,扣责任人50-100元/次,部门主管150元/次。
三、 销售部、外贸部、办公室、财务部因工作质量造成质量问题产生经济损失:
1、 每发生一次工作质量问题,无直接经济损失,扣责任人、 部门主管各20-100元。
2、 因工作质量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2000元以下,责任人按经济损失30%赔偿,扣部门主管30元。
3、 因工作质量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2000至5000元以内,责任人按经济损失20%赔偿,扣班组长100元,部门主管100元。
4、 因工作质量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责任人按经济损失10%-20%赔偿,并给予警告处分,扣部门主管150元。
四、配套厂家产品质量原因造成的损失:
由于配套厂家零部件质量问题造成的生产经济损失、市场重大质量问题及客户索赔,由技术部门按照《质量合同》规定对配套厂家进行考核。
五、奖励:1、员工在工作过程中,根据“下检上”的原则,发现零部件及上工序质量问题,并能及时上报并协助解决问题,公司将给予10元/个问题点的奖励,并同时考核责任人。
2、员工能及时制止、举报违规、违纪行为,经查实,给予举报人50-500元/次奖励。
3、员工积极开动脑筋,实施小改革提高产品质量和工作效率,给予50-500元的奖励。
解释权归全质办,由全质办考核,办公室执行。
本文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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