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一中绩效考核方案

发布 2022-04-09 02:17:28 阅读 3434

尤溪一中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2013-2014学年)

依据尤溪县教育局尤教办[2009]46号[2010]34号[2010]39号文件说明,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包含两部分内容:基础性绩效工资占70%,奖励性绩效工资占30%。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由生活补贴、

尤溪一中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2013-2014学年)

依据尤溪县教育局尤教办[2009]46号[2010]34号[2010]39号文件说明,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包含两部分内容:基础性绩效工资占70%,奖励性绩效工资占30%。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由生活补贴、

尤溪一中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2013-2014学年)

依据尤溪县教育局尤教办[2009]46号[2010]34号[2010]39号文件说明,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包含两部分内容:基础性绩效工资占70%,奖励性绩效工资占30%。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由生活补贴、教师职务聘任岗位津贴和农村工作补贴三部分组成,已随工资逐月发放。

中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每学期发放一次。

一、发放对象。

以实际在编在岗人数发放。学校派出的支教、教育系统内借调及交流学习的教职工,其奖励性绩效工资所支教(任职)的学校发放;经教育局批准抽调协助县内教育系统外工作的教职工,其奖励性绩效工资由抽调单位负责发放;县外借调的教职工,不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校长(含支部书记)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县教育局发放。

二、分配办法。

1.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月人均200元作为每月基础绩效考核直接分配给全体教师,其余部分作为量化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

2.经县教育局批准的请病休和离岗待退教职工,县教育局统一规定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每月共210元。

3.全校学期量化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财政下拔总奖励性绩效工资-(200元×全体教职工数)-(离岗待退人数×210元)

4.量化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由管理岗位津贴(占20%)、工作量津贴(占50%)、业绩奖励性津贴(占30%)三部分构成。

三、量化考核。

工作量津贴:占50%

1.考核对象:除校长(包含支部书记)外的全体教职员。

2.工作量津贴计算办法。

教职员个人半年工作量津贴=全校工作量津贴总额÷全校教职员半年工作量量化考核总分×教职员个人半年工作量量化考核总分。

教师个人半年工作量考核总分=每月工作量考核分+教学成绩量化分(24分)+评教评学量化分(14分)

职员个人半年工作量考核总分=每月工作量考核分+群众测评分(38分)。

3.工作量量化考核细则。

教师工作量量化总分=每月工作量量化考核分之和+教学成绩量化分+评教评学量化分。

每月工作量量化考核分。

每月工作量量化考核分=基本工作量分+超工作量分-扣分,基本工作量分=课时分+教案分+其他工作量分。每课时计1分,每个教案计1分,高中校值日和高一高二年段值日每天计10分,初中校值日和年段值日每天计8分,中早读每天计1分,高中英语听读课每天计1分。

满工作量标准。

教师任高中高考科目8-12课时,任初中中考科目10-14课时,任非高考、中考科目12--16课时。行政干部任副校长、副书记2-4课时(以教师满工作量计算课时分),任正主任4-6课时(以教师满工作量计算课时分),任副主任6-10课时(以教师满工作量计算课时分)。

超工作量计分办法。

按超工作量的最高标准,超1—2节课者每节课按2分计算,超过3节课及以上者,每节课按3分计算。

行政干部以教师超工作量为参照,同样分为2分与3分两个档次。

满工作量后的代课:每课时2分;长期(两周以上)代课每课时3分。

不满工作量后的代课:每课时1分。

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安排教师临时加班,经折算成天数后,每天计10分。

处室正主任及以上行政人员,每月工作量总分不低于职员月基本工作量分。

满工作量老师参加高中五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奥赛辅导,根据学生竞赛成果奖励一定的绩效工作量分给整个学科,由学科分配所有辅导老师绩效工作量分,记在出示获奖证书当月。学生获省一等奖,每人次奖100分;学生获省二等奖,每人次奖60分;学生获省三等奖,每人次奖40分。

满工作量的老师参加高考体育辅导,以实际课时计绩效工作量分(以教案为准)。

扣分说明。法定假、病假、公假(职员县内公假除外)期间:教师不计课时分,以上假≥5天教师不计请假期间教案分;职员每天不得岗位分2分。

当月病、事假累计达到或超过十五天的,当月考核总分计为零分。

事假除了当天不计分外,每天再另扣6分;

严重违纪者(如旷班半天,旷课一节,例会一次,工作严重失职等),除了当天不计分外,每次再扣30分;

一般违纪者(如上课、开大会或升旗仪式等学校规定的活动迟到、早退,工作不服从安排,工作失职等),除了当天不计分外,每次再扣15分;

严重违反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者不计个人整月积分。

无故旷工3天及以上的,半年绩效考核总分计为零分,半年绩效工资停发。

教学成绩量化分(24分):每学期最后一个月计一次该学科县市期统考成绩分,得分办法同年度考核中的“统一命题”。具体如下:

高三以省质检成绩、初三以中考、其余年段以期末统考进行考核;成绩以一中籍人数进行计算;有跨文理科、跨年段的科任,其教学成绩分别按名次计分,取两种名次得分的平均分;科任教师平均分(100分制)与最高者相比,数理化生四科相差5分、语英政地史五科相差4分的科任扣1分;特招班2人任教的科任,以四人任教的前二名计分,1人任教的科任,以三人任教的第一名计分。计分办法:①优秀率:

四人及以上任教的学科在年段第、第3至倒数第2名、最后1名,分别得.5分;三人任教学科第名分别得.5分;两人任教学科第名分别得.

5分;单人任教学科得11分。②平均分:四人及以上任教的学科在年段第、第3至倒数第2名、最后1名,分别得.

5分;三人任教学科第名分别得.5分;两人任教学科第名分别得.5分;单人任教学科得11分。

科任平均分明显低于年段平均分的,经学校认定,扣5-10分。③非高考文考科目的科任计18分。

评教评学量化分(14分):每学期最后一个月计该学期实际评教、作业量化名次得分。

职员工作量量化总分=每月工作量分之和+群众测评分。

月工作量分=基本工作量50分+超工作量分-扣分。

超工作量分:职员周末节假日加班每天计10分(或调休不计分)。

群众测评分:每学期组织群众测评一次,总分38分,每学期最后一个月以测评实际得分计工作量分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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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计算办法 工作量总钱数 全校总课时 个人总课时 个人工作量奖。四 考绩 50 1.语 数 外根据在两个学校的考试排名1.2.3.4.5.6.7.8.9名分别积30.29.28.27.26.25.24.23.22分。2.理 化 政 史 地 生 体教双班或四班者,根据附表所列出的排列情况进行排名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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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教导处 政教处 总务处等教辅人员工作量为10分,特殊情况由校委会和教师代表评议其工作量 兼职另算。3 办公室组长 教研组长,电教 图书 仪器兼职管理员加2分。4 跨课头 跨年级 同时具备只加一项 和九年级教师每周按实际任课积分较低的科目加2课时工作量。5 女教师满50周岁 男教师满55周岁加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