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常规工作考核办法

发布 2022-04-06 23:29:28 阅读 8129

一、目的:

科学地对教师常规工作进行考核。能够促进教师队伍的素质和教学质量的提高,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能动性,增强竞争意识、危机感和主人翁责任感。也是学校贯彻执行质量管理体制的必要条件。

为此特制定常规工作考核办法。

二、范围:适合全体专兼职教师日常工作考核。

三、职责:(考核原则)

3.1本考核办法由教务科拟定,实行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对难以量化考核的内容实行定性考核。

3.2每项考核内容有基础分。考核中在基础分上加分或减分。

3.3由教研室、教务科、督导室、学校**考核材料。力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达到考核目的。

3.4专职教师常规工作考核归属教研室。教务科、督导室负责考核各自组织的活动。

其余任务的完成情况,以有检查、抽查情况和考核汇总。兼职教师的教学常规考核归属专业教研室和教务科单独进行,最后由教学督导室汇总上报。

四、工作程序:

考核内容主要依据遵章守纪,教学任务的数量与质量,教研室活动,学术成果四部分。

4.1. 遵章守纪。

遵章守纪基础分为25分,如有以下情况者。除按有关规定另行处理外,并在基础分上扣分。

4. 1校级性活动(含每周一升旗)无故缺席者,每次扣1分。

.1.教务科和教研室安排活动无故缺席者,每次扣1分。

.1.无授课任务不按时上下班者,每次扣2分。

.1.不按规定完成教案、授课计划的编写,延误审查者,每次扣5分。

.1.不按规定填写教室日志,教学资料者,每发现一次扣1分。

.1.违反调、停课规定。私自调、停课者,每次扣2分。

4. 4上课迟到,早退者,每次扣2分。每学期出现两次以上者。该学期考核为不合格。

4. 1造成旷教者,每次扣10分。该学期考核为不合格。

4. 1遵照教学计划和大纲要求。不执行学期授课计划或无故不完成教学计划者,每次扣10分。该学期考核为不合格。

.1.品行不良,侮辱学生或随意停止学生上课,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者,每次扣10分。该学期考核为不合格。

.1.私自在外单位兼职或私自外出学习。影响正常教学者,扣10分。该学期考核为不合格。

4. 2教学任务的数量。

4.2.1 专职教师每周课时达到14节的,基础分为25分(学校规定教师基本工作量如有调整以学校规定为准)每学期超过1%,在基础分上加0.5分。

备注:1、教学任务达不到每周14节,因专业调整等原因不能完成者,基础分不变。

2、周课时10节,基础分为20分。周课时6节,基础分为 15分。周课时4节,基础分10分。周课时2节,基础分为5分。

3、如学校未予安排教学任务,参照行政糸列量化及本人工作业绩酌情给分,但该项基础分不得超过20分。

4、不接受教学任务,不计基础分,并倒扣10分。学年考核为不合格。

4.2.2 兼职教师。

兼职教师含学校行政人员、教务科成员、教学督导室成员、教研室主任及教辅人员。其考核应在完成行政管理任务的基础上,再衡量教学工作任务。两者相加得到教学数量总分。

有教学任务的兼职教师基础分为25分,每周担任2节课加0.5分,以此类推。教务糸列人员未兼课,如教务科长、教研室主任、教学督导成员、教辅人员量化考核基础分为25分。有教学任务的兼职教师可参加优秀教师评选。

无教学任务的人员不得参加优秀教师评选。

4.2.3 见习期间的教师教学数量按周课时10节计算,基础分为25分。

4.2.4 计划课时完成率。 所有任果教师完成教学计划,授课计划规定的计划课时率应达到98%以上。基础分为5分。低于1%,减1分。达不到85%者,为不合格教师。

.3 教学质量。

教学质量是实现校领导提出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的关键。直接体现着教师的敬业精神和教学水平,是关糸到学校持续改进业绩,稳定发展的生命线。针对教学质量考核的复杂性,采取定量考核为主,定性考核为辅的方法进行。

4.3.1 教学质量的定量考核。

4.3.1.1 教师教学常规工作检查,基础分10分。 教学常规检查主要依据教案编写质量是否按规定完成编写任务。教学进度是否执行教学计划要求。

作业布置是否达到5次大综合作业以上(技能课除外)课堂纪律状况,教室日志和教学手册是否按时填写上报,是否参加公开示范课等。教学常规检查总评分达90分,多1分基础分上加1分,少1分基础分减1分。

4.3.1.2 教学效果定性考核,基础分10分。教学效果定性考核采用领导检查或听测评及学生测评相结合的办法。测评达80分,记10分。

超80分者,每超1分基础分加1分。低于80分者,少1分基础分减1分。

.3.教学质量的定量考核.

4.3.2.1 教学质量考核指标及方法。 教学质量的定量考核采用及格率和优良率两个指标,以教师所授学课总成绩为准(即平时30分,期是20分,期末50分)

4.3.2.2 及格率指标及考核办法。 按学校质量目标规定,学生及格率要求达到95%以上。达到规定及格率基础分为10分。

每超过1%,加1人分。每降低1%,减1分。经教务科批准统考课统一评分标准,核定学生成绩。

教师自命题考试课,超过及格率不加分。平均成绩高于90分,低于65分,认定为教学事故,扣10分。

4.3.2.3 优良率指标及考核办法。 统考课的优良率要达到30%。达到规定者,基础分为10分。

超过1%,加1分。低于规定优良率,每降低1%,减1分说明:a、教学质量部分中的及格率,优良率的阅卷定分,是指教务科或教研室统一组织阅卷,教师自己阅卷经教务科复核后生效的成绩。

未经教务科批准、复核的学生成绩不给基础分。 b、教学质量中考核的及格率、优良率均含实操课、技能课、体育达标课等,不含专业技能鉴定。 c、统考课的试卷如考题偏难或偏易。

教研室主任要及时与教务科协商,征得主管校长同意后酌情调整。

4.3.3 教学持续改进与教研活动。

4.3.3.1 全体教师应积极参加学校及教研室组织的教研活动。积极投入到学校教学改革之中,校内兼职教师因本科室工作原因不能参加者,凭科长证明到组织部门请假。教研室活动基础分为5分,未经批准不参加都有,少1次扣1分。

4.3.3.2 专职教师每学期需听课四次,兼职教师每学期需听课2次。达到规定次数基础分为2分,少1次扣1分。(听课以听课记录为准,并在听课记录上如实填写教学法建议和量化打分)

4.3.3.3 教师参加教研活动,每学期需写一份教研心德。上交教研室主任,并由教务科存档。基础分为2分,优秀都加2分,合格者按基础分计。

4.3.3.4 在教研室活动中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学校及教务科采纳,每次加2分。

4.3.3.5 主动承担教学改进并做出突出贡献者,加2――分。

.4 学术成果。

为了鼓励我校教师在教学和其他工作领域出成果。在我校营造一个浓厚的学术研究气氛,结合我校实际,凡有学术成果学校予以认定。基础分为10分。

4.4.1 在省(市)级刊物了表学术**者每次加5分。

4.4.2 在国家级报刊、刊物发表学术**每次加10分。

4.4.3 参加公开发行的教材、指导书编写人员每次加10分。

4.4.4 在在省(市)级刊物了表学术**者每次加4分。

4.4.5 由学校审定,批准校内使用的教材、习题集、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教师,每次加5分。

4.4.6 完成校内规定每学期**者,只计基础分。

说明:1―项编写者,学校另行奖励。

五、教学资料检查,量化考核标准。

教学资料多指教师教案、教学手册、教室日志等。依据学校对教师常规工作量化考核办法需对教师的教案、教学手册、教室日志等教学资料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量化考核。

5.1 检查教案内容要求。

5.1.1 教案。是上课的具体方案或教学设计,,是以课时为单位编写。一份完整的教案应包括:

班级、学科名称、授课时间、教学目的、课时类型、教学方法、板书设计、教具、教学进程、课时分配以及教学目的和教学进程为编写教案的重点。教案或课时计划为两课时一份,教案分为教案首页和教案两部分。

5.1.2 教学手册。 教学手册内容包括:教学大纲的要求、教材分析、学生知识现状分析、具体措施、教学进度计划及学生成绩登记等内容。

教学手册中的内容是教师完成本学期教学任务的要求。各课题教学时数的具体安排,其中教学进度计划、教学大纲的要求及教材分析需在学期开始前完成。

5. 2检查方法。

5.2.1 开学第一周,由教学督导室和教务科统一检查全体任课教师的教案、教学手册,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和纠正。

5.2.2 期中考试前后,利用周末时间以教研室为单位检查全部教案。

5.2.3 期末考试前,全面检查后,由教务科收回存档。

.3 量化考核度。

教学资料量化考核总分数为30分。期初、期中、期末三次检查各为10分。凡教师按编写规范要求,并按期、按量认真完成均获得基础分10分。

按编写质量情况酌情加分。不按时上交接受检查煮 0分。

.4 考核等级的确定及奖惩措施。

5.4.1 每学期末办公室汇总教务科、督导室、教研室计分结合综合计分。

5.4.2 每项考核分及总分采用上不封顶,下不到底的方法计分。

5.4.3 考核结果分为特优、优秀、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

特优:综合分达95分以上。

优秀:综合分达90-分以上。

称职:综合分达60-分以上。

不称职:综合分达60分以上。

备注:1、每年度出席部级以上优秀教师人选或破格评、聘教师职称从特优教师中产生。

2、每年度出席北京供销社、市劳动局、市商委系统内优秀教师表彰人选从特优教师和优秀级教师中产生。

3、考核所确定的各等**会匀不妥名额限制。

4、年度末总分在60分以下(即不称职教师)不再任教学法工作。

.5 考核组织和实施。

5.5.1 教师的考核在主管教学校长的领导下,由教学督导室、教务科和各教研室按各自考核范围及分工具体考核,报督导室审查汇总并上报办公室,参加全校的考核。

5.5.2 教师的教学的具体资料由教研室负责收集,整理,参加学校及教务科组织活动的资料、学术成果、遵章守纪等由督导室、教务科及教研室共同整理数据。

5.5.3 教师考核汇总每学期进行一次。

5.5.4 教师考核表由办公室统一印制。

5.5.5 本考核办法由主管教学校长、教务科长、教学督导室主任负责解释。存在规定不符者,以本办法为准。

六、本考核办法自200年9月1日开始执行。

教师常规工作量化考核分配表。

教师常规工作考核办法

教师常规工作量化考核办法。总分30分。教学常规实行减分制。具体细则如下,各分项减分可累计,每项上不封顶,扣完为止。1 工作计划 总结 2分 每学期能按学校要求按时完成各项教育教学计划和总结,格式规范,操作性强,工作安排具体,并按计划执行,总结全面深刻,问题找的准,整改策略好。视其情况酌情扣分 2 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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