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月峰中心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发布 2022-02-17 05:17:28 阅读 2536

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

以北政办发[2009]82号《关于北湖区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意见的通知》为指导,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得”的原则,充分激励教职工勇挑重担、扎实工作、不断开拓创新、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教育教学工作,全面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发展,以促进教师师德师风,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二、组织机构:

组长:贺德军。

副组长:张淼铭、邓鹏、陈荣山陈国贺石林。

成员:邓俊平、李承敏、汤小虎、段志珍、胡季芬、王芳芳、周四清、周久金。

三、实施对象:

全校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对未入编的教师先考核,绩效工资到后再发放。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得”的原则。

2、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3、坚持“科学合理“的原则。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上半年(2—7月)、下半年(8—1月)两次考核造册,由区教育局审核后报区财政局,通过个人工资帐户拨到个人工资卡上。

六、绩效考核内容:

一)、师德师风表现(10分)

二)、出勤(10 分)

三)、工作量(40分)

四)、常规工作(10分)

五)、教学成绩(15分)

六)、教学成果获奖(5分)

七)、教师资格(10分)

七、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逐月考核)

1、考核结果的确定及运用。

(1)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量化为分值,每学期末教育行政部门将绩效考核分配结果报本级人事、财政部门备案后发放。

2)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教职工绩效考核应当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1教职工按学生成绩办重点班或违规进行节假日成建制以敛财为目的补课的;

2教职工存在安全隐患且整改不到位的或者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且负有直接责任的;

3教职工有严重违犯计划生育政策造成重大影响的。

4教职工在考试中发生大面积舞弊行为的;

5教职工发生严重乱收费行为的;

6教职工办学行为不规范的,违背招生纪律等行为的;

7教职工违法、违纪被查处的;

3)绩效考核结果应作为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职称评定、岗位聘任、职务晋升、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4)绩效考核结果是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对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教职工,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按考核得分计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要根据绩效考核得分情况,合理确定分配差距,坚持向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倾斜。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教职工,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应视情况减发,直至取消全部绩效工资。

2、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每位教职工工作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除以全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得到分值,分值乘以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即为教职工个人应得的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计算公式为:

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全校奖励性绩效补贴总额÷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

八、几种特殊情况的处理。

2、未兼课的学校管理人员按学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值计发。

3、农村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后,农村教师补贴按《北湖区在编在岗农村教师山区津贴发放实施办法》规定的范围、标准执行,其经费在绩效工资总量中单列。

4、借教育系统以外的教职工,按编制所在单位平均绩效工资(剔出班主任津贴后,下同)的70%发放。

5、事假按《北湖区教育系统教职工请假制度》的规定办理。

6、病假:1个月以内(含1个)按所在单位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50%发入,1—2个月(含2个月)按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40%发放,2—3个月(含3个月)按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0%发放,3个月以上不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其基本工资及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国发[1981]52号文件、国发[1986]77文件、湘人发[1981]37号文件、湘人发[1986]38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7、患绝症、精神病等特殊病种的人员按所在单位平均奖励性绩效的100%计算。

8、经组织批准从领导岗位退居二线的人员按所在单位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00%发放。

9、工伤人员的绩效工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10、义务教育学校之间交流的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随岗随人,参加在岗学校考核分配;义务教育学校交流到非义务教育学校的人员按编制所在单位的平均绩效工资的70%发放;未经教育局批准颤自交流的不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11、本学期未在本校承担任何教育教学工作以及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1)非因公脱产学习的;

2)停发工资的;

3)在师德师风方面,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规定,师德考核不合格的。

九、纪律要求

1、实行本办法后,学校一律不得另立名目自行发放津贴补贴,不得挤占学校公用经费和项目资金发放津补贴,不得违反规定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发放津贴补贴,不得利用学校其他收入,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坐收坐支,私自发放津贴补贴。

2、学校把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纳入各教职工年度工作任务目标考核内容作为教职工的业务档案。

中心学校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猴场乡中心学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试行 2016春季学期 猴场乡猴场中心学校。2016年3月1日。猴场乡中心学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试行 为切实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努力推进学校内部 优劳优酬,多劳多得 的分配机制,充分体现绩效管理的人文性和科学性,依据上级相关文...

中心学校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试行 2016春季学期 猴场乡猴场中心学校。2016年3月1日。猴场乡中心学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试行 为切实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猴场乡中心学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试行 2016春季学期 猴场乡猴场中心学校。2016年3月1日。猴...

中心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镇中心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根据国家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相关政策,综合全镇教师绩效工资发放的意见征集,并参照周边中心学校的基本做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方案。一 指导思想。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中小学教师工资分配机制,使绩效考核结果与分配激励机制紧密联系,充分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