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岗位津贴(每学期以5个月计)
1、个人基础补贴,完成常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工勤工作任务,每人每月400元。(未按照学校教学常规管理规定要求完成工作量取消该项补贴)
2、副校长300元/月。
3、学校中层领导290元/月·人,由学校考核发放。
4、班主任250元/月,由学校考核发放。
5、科组长80元/月,治安队队长60元/月,团书记、档案室、办公室、工资专管人员60元/月,由学校绩效考核小组考核合格以上才可发放。
6、学校值日领导、治安队成员80元/月,(治安队队长另加60元/月)由学校绩效考核小组根据工作情况考核发放。
7、学校出纳员120元/月。
8、学校轮值教师60元/月。
9、理化生实验教师每学期补贴120元,体卫艺教师训练每学期补贴120元,卫生健康教育辅导教师70元/学期。
10、对于参加早读、早操(带队教师)、监考和改卷的老师将给予象征性的补贴。标准为:早读、早操2元/节次,监考5元/节次,改卷7元/节次。
11、学校临时性布置的工作(如重大节假日护校岗位等)补贴由校行政会议讨论决定。
12、以上岗位津贴每学期均由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小组根据个人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合格后方可发放。
二)个人教育教学工作业绩奖励。
1、年度考核优秀者每人100元。
2、每年被评为省级先进奖200元、市级120元,获省级市级十佳者,同级别中追加100元。
3、每学期校级先进班主任100元。
4、教科研成果:
参加国家、省、市、校观摩教学比赛获国家。
一、二、三等奖分别奖500元、400元、300元(每次);省。
一、二、三等奖分别奖400元、300元、200元(每次);市。
一、二、三等奖分别奖300元、200元、100元(每次),获校。
一、二、三等奖分别奖200元、100元、80元(每次)。
各类**奖,获国家级。
一、二、三等奖200元、150元、100元;省级。
一、二、三等奖分别类150元、100元、50元;市级。
一、二、三等奖,分别奖给100元、50元、30元。(以获奖证书或通知单为凭证,入汇编没有奖不予奖励,每篇**取最高奖次,不作重复资历。)
竞赛指导奖。
由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各类知识或技能竞赛,团体获国家级一等奖每人每次奖给指导教师500元,获。
二、三等奖递减50元;团体获省级一等奖每人每次奖给指导教师300元,获。
二、三等奖递减50元;团体获市级一等奖每人每次奖给指导教师200元,获。
二、三等奖递减50元。
由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各类知识或技能竞赛,个人获得国家级一等奖,以每人次奖给指导教师300元,二、三等奖依次递减50元;个人获省级一等奖,以每人次奖给指导教师200元,二、三等奖依次递减50元;个人获市级一等奖以每人次奖给指导教师150元,二、三等奖依次递减50元。
注;以上①、②项得各级各类竞赛优秀奖在同级同类三等奖金基础上递减10元。)
5、中考奖教。
中考奖教按学校中考奖励方案实施。
6、文娱集体项目奖(同案取最高一项)
省级:第一名1500元;第二名1300元;第三名1000元;第四名:800元;第五名600元;第六名400元。
市级: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
奖金由辅导老师和协助辅导老师6:4的比例分配)
7、个人单项指导奖(同案取最高一项)
文娱:国家级:一等奖5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200元;
省级:一等奖200元;二等奖150元;三等奖100元;
市级:一等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60元。
体育:国家级:第一名500元;第二名300元;第三名200元;第四名150元;第五名120元,第六名100元;
省级:第一名200元;第二名150元;第三名100元;第四名80元;第五名60元,第六名50元;
市级:第一名80元;第二名60元;第三名50元;第四名45元;第五名40元,第六名35元;
8、教学质量监测综合评比奖。
本奖项依据《朝阳中学教学质量监测综合评价方法》进行,每学期由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核定评比次数。
9、由教育有关部门举行的一些特殊性赛事奖励,学校举行的班级团体性比赛,当年中对学校教育教学有突出贡献者,奖项及奖金安排由校行政领导会议临时讨论决定。
三)个人其他工作量补贴(本学期以17个周为标准计算)
1、教师个人工作量=标准课时量+学校布置的常规性工作转换标准课时量。
2、教师个人学期工作量补贴计算方法:(个人工作量标准:每周12课时)
个人工作量补贴=标准课时数×3元(注:超课时第节课以6元计算)
教师标准课时量按有关规定转换系数为:
语文、数学、英语科的系数为1.3;物理、化学科的系数为1.2;政治、历史、生物、地理科的系数为1.1;其它科目的系数均为1。
教师常规性工作转换标准课时量为1周标准课时量,每学期以实际周数计。
3、跨年级、跨学科教学每周以1课时来计算补贴。
4、学校因工作需要临时安排的工作,课时量或补贴金额可由校行政会议讨论决定。
5、超课时每节课补贴6元。
以上教师常规性工作完成情况由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小组考核合格后方可转换实际时量)
其他未尽事项由校行政讨论决定。
六、教职工违规行为扣罚项。
一)师德方面(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扣落个人所得绩效工资学期总额的10%)
1、违规收费,有偿家教;
2、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3、挑拨是非,制造矛盾,影响学校形象;
4、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不完成工作任务;
5、有损教师形象,仪表不整、语言粗陋造成较坏社会影响者。
二)教育教学能力等方面。
1、不经教导处批准,擅自调课等,每次扣10元;
2、不注重课堂纪律管理,违规现象严重每次扣20元;
3、对学生的违纪行为不加以制止,不教育造成影响每次扣10元;
4、教师无故旷课1节,职工无故旷工1天扣100元,迟到、早退者每次扣30元;
5、教职工无故旷勤教师例会、升旗等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活动,每次扣50元。迟到、早退者每次扣20元。
6、病假3天扣20元,请事假教师每节课扣10元,职工请事假每天扣25元;
七、其他事项。
1、婚丧嫁娶产假、住院病假等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对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工作任务),违反师德师风,连续旷勤10个工作日,事假累计超2个月者,取消个人的绩效工资发放,上报市局。
3、在绩效考核中不称职的教职工,以上奖励性绩效工资不予发放。
本方案有关内容如有与学校其它方案、制度相抵触者,以本方案为准。
八、本方案解释权归学校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级。
九、本方案自2023年7月1日起执行。
十、本方案经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讨论通过并公示。
琼海市朝阳中学。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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