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一、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配备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具体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并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根据负责人的授权具体承担以下职责:
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自律自查,督促制度落实;
二)组织实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督促不符合岗位健康卫生管理要求的从业人员调离岗位;
三)制订、实施食品安全培训、考核计划;
四)审核进货查验管理执**况,对不合格食品实行一票否决权;
五)督促处置不合格食品;
六)审核各项食品安全记录,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
七)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指责。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当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介绍情况并提供资料。
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一、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贮存管理制度,加强食品贮存管理,确保食品在贮存过程中安全、不受污染。
二、食品贮存场所应当符合食品标识上的贮存条件,具有与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备设施。食品保存条件为常温的,其贮存温度不得超过30℃。
三、应当建立食品入库台账,如实记录食品的入库日期、数量等相关信息。
四、应当按照生熟分开、食品和非食品分开的原则对不同类别的食品和物品分区存放,并设置明显的标识。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等内容。
五、各类食品应当按照包装标识的要求堆叠,不得超限量堆积、挤压存放。食品数量不得超过贮存库房、设备的装载限量,离墙离地10cm以上。
六、应当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流转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并建立食品出库台账,如实记录食品的出库日期、数量等相关信息。
七、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档案,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一、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由负责人或食品安全管理员具体负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时,应当立即停止相关食品的经营活动,对涉及的食品、工具、设备等进行封存,并自发现之时起2小时内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不得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隐瞒、谎报、缓报。
三、应当立即执行不合格食品处置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通知相关供货者和消费者,防止突发事件恶化。
四、应当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调查、取证工作,不得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
五、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台账,如实记录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涉及的食品名称、批号、数量、生产厂家和****、供货者名称和****以及处置的方式和结果,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渗出性**病等***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新参加工作或临时工作人员应当进行岗前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三、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四、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当每日健康晨检,出现咳嗽、发热、**伤口或感染等有碍于食品安全的病症时,应当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排除病症或**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岗位的卫生管理要求,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保持手部清洁,不得在食品经营场所或贮存场所内从事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六、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健康检查和处置以及日常卫生检查等应当记录并建立档案,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涂改、污损,保管期限最低不得少于2年。
食品采购进货查验及台账记录制度。
一、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专(兼)职人员应当。
掌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
二、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单位名称及****、进货曰期等。
三、按产品类别或**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一、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及时处置不符合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要求的食品。
二、进货查验时发现不合格食品,应采取拒收、依据协议约定销毁等方式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发现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食品,应当设置专门区域封存,并使用醒目标识加以区分,并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三、进货查验后发现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并设置专门区域封存,同时使用醒目标识加以区分,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对标签标识等不危害食品安全的不合格食品,经食品药品监管局同意,经整改合格后可以重新上市;对违法添加、腐败变质等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不合格食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立即销毁。
四、对已经售出的不合格食品,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告知消费者,并书面通知供货者,相关处置情况及时报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供货者需要召回的,应当积极配合。消费者要求退货或赔偿的,应当先行赔付。
五、建立不合格食品处置档案,档案内容应当包括不合格食品的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数量以及处置的时间、方式、供货者名称和****等信息,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1目的 强化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的规范运行,提高公司食品安全自我防控能力,确保食品安全。2范围 原辅料采购验证 生产过程控制 产品出厂检验等全过程的现场检查 制度落实及过程记录等。3 公司设立食品安全自查工作,食品安全自查工作主要职责 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工作计划 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的编制工作 组织实施食品...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为促进食品经营者认真落实 食品安全法 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义务,防范经营风险,确保食品安全,特制定本制度。1 定期或不定期自行对所销售的食品进行检验,也可以委托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2 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 腐烂变质的食品,立即停...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多次重复利用。垃圾应分装 可 垃圾 又名 无机垃圾 可再生废弃物 干垃圾。包括 废纸 废塑料 废金属 废橡胶 废玻璃 废织物等 不可 垃圾 又名 有机垃圾 餐余废弃物 湿垃圾。包括 瓜果皮 蔬菜 剩饭菜 变质食品等等 有害垃圾 又名 危险废弃物。如电池 废旧荧光灯管 化学品 废水银温度计 废油漆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