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加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各级各类施工管理、技术和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水平,项目部根据《中铁十六局集团****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规定》及《蒙西华中铁路股份****煤运通道项目建设管理规定(修订)》中有关安全的规定要求,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制度,相关人员和部门须认真执行。
第一条安全教育培训分为项目部级、分部级和工区级,分别由项目部安全管理部、分部安质部、工区安全负责人同级或由上对下逐级组织实施,施工作业人员的培训由分部和工区共同负责组织实施。总工程师、安全总监、安全管理部长、安全工程师(安全员)、施工技术部长、工区安全负责人、带班师傅等人员负责授课,确保实现管理和施工人员受训率为100%,特种作业人员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率100%。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第二条项目部负责制定全年总体教育培训计划,分部、工区根据承建工程特点及人员的进场情况,制定详细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开展多样的教育培训形式。
第三条项目部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各分部、工区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教育培训效果、相关资料和考试成绩)进行检查,并纳入安全生产评比及考核。
第四条项目新上场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1、项目开工前,项目部、分部及工区必须对所有新上场人员(包括各级各类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等)进行有针对性的入场教育、培训和考试。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2、新上场各级各类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政策、方针及目标;
2)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建设单位项目管理规定、集团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和办法、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自控体系及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本工程项目特点、重难点工程、主要施工方法和工艺、施工方案以及重难点工程的安全技术和措施,各类安全风险、安全注意事项、应急预案等。
3、新上场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包括:
1)项目施工的主要工种及作业安全常识、操作规程和岗位职责,岗位之间的衔接配合的安全注意事项;
2)各岗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性能,防护装置的作用和操作要求;
3)隧道施工现场危险区域、特种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危险源及预防措施、应急措施,安全防护用品穿戴要求及注意事项;
4)隧道施工中事故多发环节、工序、部位、原因及相应的规定和安全要求,事故救援、救助措施;
5)常见安全事故的剖析,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经验与问题;
6)防洪、防寒、交通、消防等安全知识;
7)其他与施工生产及生活相关安全知识、规定和注意事项。
第五条年度安全教育培训。
1、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可选择在年底或年初进行,培训对象为参与项目管理和施工的全体人员,包括各级各类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主要施工作业人员等。
2、年度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结合年度施工计划及工程进度确定,主要包括:主要施工方法和工艺、施工方案,重难点工程的安全技术、方案和措施;各类安全风险、注意事项、应急救援预案;全年安全工作总结等。
3、年度安全教育培训由项目部、分部及工区逐级组织实施。
第六条其它形式安全教育培训。
其它形式的安全教育培训包括:班前安全活动、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安全技术交底、转岗培训、“四新”技术培训和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及特定情况下的适时安全教育培训。具体要求如下:
1、班前安全活动。
由工区指派专人负责组织作业队长或班组长在上岗前进行班前讲话,并同班组成员充分交流,做好上岗教育和上岗记录。
1)岗前交底。
当天的作业环境、气候情况;
主要工作内容和各环节的操作安全要求;
检查劳保用品的佩戴情况;
安全隐患及注意事项;
与特殊工种及其他工种配合的安全事项;
2)上岗检查。
上岗人员的劳动防护情况;
每个岗位周围作业环境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是否安全、牢固、有效;
各类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2、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
1)此类人员须持有相关资质的机构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的合格证或上岗、操作证,方可持证上岗。项目部、分部和工区要对其备案建档管理。
2)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气焊工、电工、架子工、混凝土工、钢筋工、爆破工、危爆物品押运员和保管员、机动车辆驾驶员、机械设备和电气设备操作员等特殊的重要工种及岗位人员。
3)特种作业人员对本专业工种安全生产承担终端管理责任,负责本工种的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安全技术交底。
1)安全技术交底作为一种特殊的安全教育培训,是将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或作业项目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等文件逐级交底,直达作业层,工区和施工作业队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由分部技术部门实施、安全管理部门配合,项目部技术、安全管理部门监督。
2)施工作业队接受交底后,队长或班组长必须组织作业人员认真学习和执行。对交底的要点、工艺流程、易发事故的预防措施、应急措施、注意事项等,采取“工前教育、工后讲评”等形式反复学习与讨论。
4、转岗培训是指从一个工种转到另一个工种要进行安全培训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要重新培训至合格,否则不允许上岗。由分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5、“四新”技术培训: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直接接触和从事该项工作的人员进行具体方法、性能、规程、安全措施、注意事项等内容培训,合格方能上岗。由分部安全、技术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6、日常安全教育培训。
1)各级安全和技术部门必须坚持组织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可按时间、工种、分部分项工程、工序等分期、分批、分片进行。培训对象可根据情况确定,但必须包括分部、工区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原则上不能少于每月一次,如有特殊情况或需求可提高教育培训频率。
教育培训记录及相关资料归档备查。
2)日常教育培训可利用板报、多**、广播、课堂、会议、工前会、工后会等形式进行,内容包括文件、通知、通报、规章制度、作业标准、操作规程、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交底、新工艺、新设备。
3)项目部、分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及时传达和组织学习国家、建设单位及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新文件、新规定和新要求。
7、特定情况下的适时安全教育培训。
在以下特定情况下,项目部、分部、工区要逐级至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适时安全教育培训:
1)季节性教育,如冬季、夏季、大风天、洪水期施工;
2)重大节假日前后;
3)节假日加班或突击任务、赶工期;
4)工作对象改变或作业环境较大改变;
5)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后等。
第七条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方法和具体形式。
1、安全教育和培训的主要方法有:课堂讲授法、实操演练法、案例研讨法、读书指导法、宣传娱乐法等。
2、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具体形式有:各类安全生产业务培训班,安全生产会议、例会,事故分析会,安全活动日,安全知识竞赛,每天的班前班后会,宣传标语及标志,张贴安全生产招贴画等。
3、其他形式的安全教育培训。
1)施工现场出入口的安全纪律以及有关安全警示牌;
2)建立安全保护教育室,举办安全防护展览;
3)印发安全保护简报、通报,办案权保护黑板报、宣传栏;
4)张挂安全保护挂图、宣传画、安全标志、标语口号;
5)放映安全教育音像制品;
6)组织家属做职工安全生产思想工作。
4、项目部、分部和工区根据项目组织形式、人员结构、工程特点、施工进度、当前重点难点、教育和培训的内容等实际情况,确定教育和培训具体的方法和形式。
5、涉及专业性较强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特殊设备、大型设备的安全技术和知识、操作技能的培训,可邀请相应专家、专业人员或**商专业人员或经验丰富员工负责讲授。
第八条安全教育培训的管理。
1、在安全教育和培训实施后,负责实施的部门或人员应组织进行教育培训效果的跟踪评估或检查,发现问题要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在下一次教育、培训时进行改进,提高安全教育和培训效率和效果。
2、项目部、分部及工区均应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收集并妥善保存安全教育培训各种文档,包括:
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通知文件;
培训教材料;
培训签到表、**;
培训考核记录(包括试卷和成绩单);
其他相关资料。
3、项目部在组织安全检查的同时检查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实施情况,包括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执**况、安全教育培训的实施情况、教育和培训的签到和考试情况、档案或台帐等。
本制度由项目部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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