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绩效管理实施细则

发布 2022-02-21 08:17:28 阅读 8200

5 绩效单位的划分。

5.1 集团所属部门,按照工作性质和内容不同组成多个绩效考评单位,财务审计系列的为一个绩效单位(包括集团财务部、资金项目部、资本运作部、法律审计部、**办);总裁办(含信息管理部)为一个绩效考评单位;国贸部为一个绩效考评单位;行政管理部为一个绩效考评单位;人力资源部为一个绩效考评单位。

5.2 各分公司,按照工作性质和内容相近的原则进行划分和组合,也可以按照工作单位的不同进行划分。绩效单位分解由部门经理审核,经总经理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绩效单位的合并由绩效考评小组提议和审核,总经理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5.3 对集团所属部门主管级人员,由于每个绩效考评单位内的数量不大,同时主管与其他普通职员的工作差异性不突出,因此主管级职员与其他普通职员在同一个级别进行评比。在各分公司,部门经理级(含总经理助理、副经理)组成一个绩效考评单位,主管组成一个绩效考评单位,如果分公司主管数量少于8个,可以将主管级职员与普通职员一起组成绩效考评单位进行考评。

5.4 绩效单位一经确定,如无特殊情况(特殊情况是指绩效单位的撤并和人员的增减等),不再做调整或改变。如绩效单位的确需划分改变或调整,必须经绩效考评小组成员的2/3同意,并经总经理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6 绩效管理各环节的时间安排。

为了更好实施绩效管理,结合不同公司和部门的情况,我们对各环节进行了细分,并对时间安排进行了相应调整和规定。具体如下:

6.1 确定季度工作计划(时间:每季度首月15日前)

6.1.1 初稿阶段(时间:每季度首月3日前):职员应参照本岗位职责、公司年度规划、部门年度规划的分解和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并向直接上级提交本季度《季度计划/考评表》。

6.1.2 确定阶段(时间:

每季度首月15日前):直接上级应对职员提交的计划初稿进行审定,并在审定后安排与职员进行季度工作计划面谈,与职员共同讨论《季度计划/考评表》;计划确定后,双方签名确认,直接上级和职员各执一份,作为本季度的工作指导和考评依据。

6.2 计划跟进与指导(时间:季度全过程)

6.2.1 直接上级应观察和记录职员在计划执行过程中的重要业绩表现(长处与不足),就绩效问题与职员保持持续的沟通,并定期(建议至少每月一次)与职员一起就本季度计划执**况进行正式的回顾和沟通,帮助职员分析、解决计划执行中已经存在或潜在的问题。

6.2.2 在计划执行过程中,如出现重大计划调整,职员须重新填写《季度计划/考评表》,并及时提交给直接上级。

重大调整是指以下情况:权重大于20%的工作任务取消或新增;现有任务权重变化(增减)超过20%。

6.2.3 直接上级应及时掌握计划执**况。

在发生重大计划调整时,应与职员一起及时确认计划的更改;在计划实施过程中,明确指出职员工作中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对重要绩效问题的观察与指导,建议形成书面的“观察/指导工作记录”。记录内容包含:

重点指导事项、指导意见与建议、资源支持承诺和职员反馈等。

6.3 职员自评与述职(时间:下季度首月3日前)

每季度结束时,职员应对照岗位职责和《季度计划/考评表》,从工作业绩和工作表现方面进行述职和自我评价,填写《季度述职/考评表》的相关内容,与下一季度的《季度计划/考评表》一同提交给直接上级。

6.4 绩效评定即直接上级评价(时间:下季度首月7日前)

直接上级应按照职员的岗位职责、《季度计划/考评表》和《季度述职/考评表》的要求,对照职员平时的工作业绩和表现,参考职员自评与述职和与其工作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岗位同事的意见,对职员的工作业绩和工作表现进行评价,对担任一定职务的职员还应参照其管理能力和部门整体业绩和表现。在进行考评的等级评定时,考核人必须按照正态分布的原则进行绩效等级的评定。

6.5 绩效面谈和绩效诊断(时间:下季度首月17日前)

在考核期结束后,直接上级应与职员进行绩效面谈,面谈是双向的,它是为了找出职员工作不足的原因,主要从主观和客观的方面进行分析,面谈不仅是直接主管向下属提出的要求,同时直接下级也可以向他的直接主管提出要求和建议,为以后更好的绩效争取资源承诺。同时绩效面谈是为了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帮助职员制定改进措施并确认本季度考评评分(绩效等级)和下季度《季度计划/考评表》。

6.5.1 进行绩效面谈前,应准备以下材料:

职员的岗位职责、本季度的《季度计划/考评表》和《季度述职/考评表》;

职员拟订的下季度《季度计划/考评表》;

直接上级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6.5.2 绩效面谈应选择不受干扰的地点,时间应不少于5分钟。

6.5.3 绩效面谈结束时,双方应签字确认。考评评分和绩效等级以直接上级的评分为准,对考评结果存在分歧时,应在《季度述职/考评表》上注明分歧点;

6.5.4 绩效面谈结果应及时汇总到绩效考评小组。

6.6 小组评定和结果汇总(时间:下季度首月20日前)

6.6.1 绩效面谈后,将绩效评价结果提交绩效考评小组;

6.6.2 绩效考评小组审核各部门绩效考评成绩,并将审核结果反馈给各部门,同时对绩效面谈存在分歧的职员进行评定,可以听取该职员及其考评人的意见,并最终确定其绩效等级。

6.6.3 绩效结果经考评小组确认后,由各分公司(集团所属部门由人力资源部)将绩效分值和绩效等级进行汇总,由分公司负责人签名确认,报集团人力资源部。

6.7 结果运用即绩效回报。

绩效考评的结果由各部门汇总交人力资源部备案,人力资源部根据员工的绩效等级,按照《职员薪酬管理规定》(qx-hr-2003-18)和《职员绩效考评管理制度》(qx-hr-2003-22)的有关规定,编制职员绩效等级表交集团或各分公司财务部,作为绩效工资计算的依据,即该季度的绩效成绩为下季度绩效工资计算的依据。同时绩效考评成绩将存放于职员档案中,作为奖金发放、评选先进、工薪调整、职务升降和岗位调整的重要依据。

7 绩效比例和等级的确定。

职员绩效管理制度》将绩效分为结果指标和行为表现指标,管理部门(岗位)的人员结果指标为总分的60-70%,行为指标为30-40%;市场、销售、研发人员的结果指标为总分的75-85%,行为指标为25-15%,具体由各分公司确定,经总经理批准,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

职员绩效管理制度》确定的绩效等级比例为a:b:c:

d:e=10:20:

50:20:10,各公司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将绩效等级的比例进行调整,如将a:

b:c:d:

e=5:20:50:

20:5等等,甚至也可将等级调整a、b、c三个,但是必须符合正态分布的原则,同时与工资进行挂钩。以上等级或比例的调整必须经分公司总经理批准,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

8 相关问题的规定。

8.1 考评申诉。

职员如果对本季度绩效管理工作有重大疑议,可以在接到通知的15天之内,向分公司总经理或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分公司总经理或人力资源部对申诉的处理程序如下:

a)调查事实:与申诉涉及的各方面人员核实职员申诉事项。听取职员本人、同事、直接上级、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和相关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了解事情的经过和原因,以便能对申诉的事实进行准确认定。

b)协调沟通:在了解情况、掌握事实的基础上,促进申诉双方当事人的沟通与理解,与申诉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的途径。

c)提出处理意见:在综合各方面意见的情况下,对申诉所涉及事实进行认定,确认在绩效管理中是否存在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对申诉提出处理建议。

d)落实处理意见:将事实认定结果和申诉处理意见反馈给申诉双方当事人和所在部门(分公司)负责人,并监督落实。

8.2 绩效记录。

8.2.1 集团部门和分公司(分公司人力资源部或总经办)应在绩效管理的全过程建立并保存相关绩效记录,包括《季度计划/考评表》、《季度述职/考评表》等;集团人力资源部将不定期检查各部门绩效记录管理情况。

8.2.2 为保证绩效记录的有效性,绩效记录原则上不允许涂改;若需要修改或重新记录,需由当事人签字确认。

8.2.3 职员可以查阅自己的绩效记录;各级人员如因工作需要进行记录/档案的调阅/查阅,须经过职员所属部门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的批准方可进行。

8.2.4 绩效记录的保存期限为两年;对于超过保存时限的文件和记录,由人力资源工作人员统一销毁。

9 干部在绩效管理中的职责和违规处理。

9.1 职责。

各级干部在绩效管理工作中,需要做好以下工作,使职员在达成工作目标的同时,不断提高工作能力:

与下属共同制定合理的季度计划;

关注下属的计划执行进程并给予及时的指导,包括:

保持必要的绩效沟通(除正式绩效面谈外,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绩效沟通);

及时发现下属工作中的缺点与不足,帮助下属制定改进措施并指导实施。

客观公正地评价下属的工作业绩和工作表现。

9.2 违规处理。

9.2.1 部门内部检讨。

各级干部在绩效管理工作中发生以下情况的,需在部门内部作检讨:在季度首月15日前未与职员进行绩效计划面谈,但在首月结束前补做了面谈的;下属季度工作计划发生重大更改后未立即与下属确认,但在季度绩效面谈前补充确认了的。

9.2.2 公司通报批评。

各级干部在绩效管理工作中发生以下情况的,将给予通报批评:绩效考评中,不依据岗位职责和《季度计划/考评表》对下属进行考评的;在季度首月15日前没有与职员进行绩效面谈,首月结束前也未补做面谈;在季度次月20日前未把考评结果告知职员。

9.2.3 考评等级降级。

干部的绩效管理能力将作为干部绩效考评的重要组成部分,有以下行为者,其当期个人绩效考评成绩应为c以下。

由于个人失误(未按规定程序操作、评价不客观等),导致下属绩效评价发生重大偏差的;不进行绩效面谈次数在季度内累计达10人次的或在年度累计达到20人次的。

10 考评结果的保密性。

考评结果只能对考评人、被考评人、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总经理公开;考评结果及考评文件交由人力资源部备案;任何人不得将考评结果告诉无关人员,同时也不允许任何人超越权限探知其他人的考评成绩和绩效等级,否则视为违反公司纪律,并将进行处分。

11 监督岗位:本规范由集团人力资源部绩效考评组监督执行。

12 本制度作为《职员绩效考评制度》的补充、完善和校正,如相关条款有抵触,应按照本制度执行。

13 生效日期:本细则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14 解释权限:本细则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绩效管理实施推进图。

计划完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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