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绩效管理办法

发布 2022-02-17 07:33:28 阅读 568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组织绩效管理实施目的。

为建立科学规范的绩效管理体系,客观评价公司各一级行政单位业绩,帮助提高组织能力和强化责任意识,充分调动各单位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公司文化、制度、流程落地和各项经营指标的达成,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组织绩效管理实施原则。

公司组织绩效管理坚持服务公司战略、体现公司经营重点;坚持业绩导向、体现量化管理;坚持责权利结合、体现公平公正;坚持激励约束并举、体现正向激励;坚持沟通协作、体现持续改善的原则。

第三条组织绩效管理实施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一级行政单位的组织绩效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绩效管理委员会。

主任:总经理。

副主任:党委书记、分管绩效工作的副总经理。

成员:副总经理、运营管理部经理。

职责:根据公司发展战略,提出公司组织绩效管理的指导思想;审定组织绩效管理体系;负责对组织绩效管理工作定期进行评价;负责对绩效考核、申诉以及绩效结果的应用过程**现的重大争议问题进行裁决。

二)运营管理部。

职责:负责编制、修订组织绩效管理体系文件并督促其执行;负责牵头组织关键业绩指标(kpi)的制订;负责对组织绩效运**况进行跟踪监督;负责对总部各部门和业务单元绩效完成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和评价;负责组织绩效管理沟通,组织月(季)度绩效体系运行结果发布。

三)公司办公室。

职责:负责牵头组织重点工作(以下简称gs)的制订;负责组织公司年度gs的分解;负责月度gs收集、调整及完成情况检查。

四)各一级组织部门。

职责:负责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结合部门分管专业向运营管理部提出年度、季度和月度绩效目标计划;负责对分管专业绩效执**况跟踪监督,并提供完成情况评价信息;负责配合gs的有效实施和检查;负责根据本单位绩效考核结果,制定改善计划。

第三章组织绩效体系。

第五条组织绩效考核方式。

组织绩效考核方式分为公司级指标考核和部门级指标考核两类。

一)公司级指标考核。

公司级指标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和年度经营目标分解形成,作为一种限制性指标,旨在使部门绩效考核成绩与公司整体运营结果方向一致,促进各部门形成合力共同完成公司战略发展目标。

二)部门级指标考核。

部门级指标考核包括常规kpi指标、gs重点工作、履职考核、改善措施考核四类。具体每项考核内容和评价流程见下文。

第六条组织绩效指标制订。

一)每年1月底前,由运营管理部组织总部各专业部门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和年度经营管理目标制订公司当年度常规kpi指标,报公司绩效委员会批准并发布。

二)每年2月底前,由运营管理部组织各一级行政单位根据公司当年度关键业绩指标(kpi)和重点工作(gs)制订各部门单元当年度关键业绩指标(kpi)和重点工作(gs),报组织绩效委员会批准。

第七条组织绩效指标调整。

1.自上而下调整:运营管理部根据公司经营计划与重点工作变化情况,提出公司级和部门级指标(常规kpi指标、重点工作指标)调整方案,报绩效委员会审定后调整。

2.自下而上调整:各一级行政单位根据专业方向工作目标和重点工作调整的要求,提出部门级指标(常规kpi指标、重点工作指标)调整方案,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运营管理部,经公司绩效委员会审定后调整。

第八条公司级指标。

一) 考核内容。

1.指标**。

由战略目标分解,结合集团对公司的整体考核要求、年度工作计划和未来管理诉求,以业务发展、产融合作、产业布局、组织管理、风险管理、文化整合、三创三化、学习型组织建设、员工安全、人才队伍建设等维度出发提取营业收入、子公司归属母公司净利润、经济增加值(eva)、经营性净现金流、两金占用金额、期间费用、净资产收益率、产融合作项目成功数、新产业占比、流程执行不合规次数、新增精益生产线数、关键重大研究课题完成数等公司级指标。其结果按相关程度与各部门挂钩,不同类别的部门作不同程度的挂钩。具体指标内容见《附件1》

二) 考核规则。

1. 相关系数的确定。

根据单位与公司经营业绩表现相关强弱不同将27个一级行政单位分为i、ii、iii类组织,对不同类别的部门组织设置不同的相关系数,i类组织相关系数为1.2,ii类组织相关系数为1,iii类组织相关系数为0.8。

i、ii、iii类部门分类如下:

i类部门:轨道交通营销中心、海外营销部、项目管理部、牵引电机事业部、牵引变压器事业部、维保事业部、采购部、技术研究中心、产品研究中心、检测试验中心

ii类部门:物流部、技术管理部、工艺管理部、质量保证部、装备工程部、公司办公室、战略与市场部、运营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资本与财务部。

iii类部门:**商合作部、安全技术与环境保护部、后勤保障部、信息技术部、审计与风险管理部、企业文化部、监察部。

2.考核流程。

具体操作流程图见《附件2》

第九条关键业绩指标(kpi)

常规kpi指标**分为三方面:第一,依据公司级指标承接到相应的一级行政单位;第二,根据公司的核心业务流程与管理流程,由关联部门输出;第三,按照部门和业务单元职能职责衍生。指标名称、指标定义、指标权重、指标考核评分标准、目标值等由组织绩效管理办公室以《绩效考核卡》形式提出,报绩效委员会确定。

原则上以5项左右为宜,最多不超过8项。具体指标库见《附件3》,具体考核流程图见《附件4》。

第十条重点工作(gs)指标。

一)考核内容。

1.指标**。

重点工作指标(以下简称 gs指标或gs)是组织绩效管理指标体系中的一项重要指标,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目标需要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来确定,是保证经营目标实现的定性评价指标,也是评价部门和业务单元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重要指标。

运营管理部根据公司年度组织绩效目标和年度专业方向组织绩效目标,结合中国南车下达的年度经营目标和公司职代会工作重点,拟定形成公司各部门年度绩效目标计划,经公司绩效委员会审批后形成 gs。其**形式为:

1) 由总经理办公会等重大会议决策之后产生的 gs。

2) 中国南车及以上组织另行下达的专项重点工作。

3) 《单位年度经营目标责任状》中要求必须完成的重点工作任务,各专业口年度重点工作计划。

4) 实现 kpi 指标目标值而需由多个重点工作任务项目来支撑,由此而产生的 gs。

5) 由各部门、各业务单元承担的重点工作任务,经分解后关联到相关部门而在相关部门生成的 gs。

6) 在过程控制中,由工作缺陷或问题而产生的改善型 gs。

7) 在一定条件下,具有特定意义的固定型 gs。

8) 因周边条件发生变化,实施过程当中,原各专业口承担的《经营目标责任状》中任务发生较大变化而产生的 gs。

2. 指标调整。

gs执行过程中如遇客观因素影响计划进程的工作,应在每月20日前向运营管理部提出调整申请,经总经理审核同意后按调整后计划执行;总经理不同意调整则按章考核。

3.协助单位分值设定。

gs工作计划中有需要相关单位给予密切协助的,协助单位的分值设置不超过牵头单位得分值的40%。具体分值设定由牵头单位提出建议,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数评价,由组织绩效管理委员会审定。

二) 考核规则

1. gs的申报流程:

首先,公司分管领导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安排布置次月重点工作,运营管理部收集公司分管领导布置的重点工作交由相关部门进行分解。

其次,每月24日前各单位申报次月重点工作(gs),在申报表中填写具体重点工作最后完成情况分级评价标准,形成预案(附件5:“单位月度重点工作(gs)申报表”),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提交给公司办公室审定,审核全面性。gs考核价值评分标准表见《附件6》

最后,公司办公室在每月27日前审查并汇总各单位申报表,提交给总经理审阅后发布,申报流程结束。gs具体申报流程图见《附件7》

考核评价流程:

首先,次月25日前各单位填报月度gs完成情况(附件8:“单位月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表”),自评并完成打分。报公司办公室初审,审核完成情况是否相符。

如遇特殊情况,公司办公室将做临时通知,通过oa流程报至公司办公室。

再次,根据各单位填报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并在2个工作日内编制月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通报,报分管领导审核,审核自评打分是否准确,次月29日公司办收集汇总评价结果,并提交运营管理部。具体考核评价流程图见《附件9》

gs指标内容完成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每月25日,否则移至下月。跨期的大型项目等工作需提交整体计划,按照整体计划中的项目里程碑或阶段性成果申报为当月的期望指标。

3.计算公式。

各单位重点工作评价得分= 单位重点工作评价得分+关联其他单位重点工作的评价得分。

各单位重点工作一个考核周期内总扣分不得超出3分,扣分超出3分的部门按最多扣3分进行评价;总加分不得超出5分,加分超出5分的部门按最多扣5分进行评价。

指标填报注意说明。

填报完整、信息准确。各部门、业务单元应根据“单位月度gs申报表”中各要素逐项规范填写。由于填报要素不全导致无法评价视为申报无效。

及时性。因每一个考评周期内的结果统计与运用均需得到各部门业务单元完成情况输出之后才能得出加总平均值,故迟交部门将会由组织绩效管理办公室进行考核。

第十一条履职考核。

一)考核内容。

1.考核范围。

各一级组织对《组织手册》中规定的本单位应承担的管理责任没有有效履行,或者对公司规章制度、岗位职责、标准规范、业务流程等中明确规定事项的执行存在问题的,需对相应的总部职能部门、业务单元进行考核。

2.考核标准。

各一级组织及组织成员未有效履行《组织手册》中规定的本组织职能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客户投诉、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问题的,每次考核扣分1-2分。

各一级组织及组织成员未有效履行“一级流程”中界定的业务活动,导致公司或其他部门工作、业务开展受影响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每次考核扣分1-2分。

各一级组织及组织成员未有效履行“二级流程”或公司制度、程序文件中界定的业务活动,导致公司或其他部门工作、业务开展受影响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每次考核扣分0.5-1分。

各一级组织及组织成员未有效履行“**流程”或作业规程(sop)、岗位职责中界定的业务流程,导致公司或其他部门工作、业务开展受影响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每次考核扣分0.5分。

公司《单位专项考核通则》及其他制度规定的考核纳入组织履职考核范围,但每个考核周期该项目的考核总扣分不得超过2分。

组织绩效管理办法

绩效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全面了解,评估员工工作绩效,发现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 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考核范围。第二条 正式员工均需考核,公司高管以下适用本办法 公司试用期员工考核,适用 员工试用期考评管理办法 年薪制员工另行制定考核办法...

组织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2015年度组织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充分调动各单位的主动性 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绩效目标与组织利益挂钩考核的牵引机制,通过绩效过程控制与绩效结果奖励结合,强化各单位自主管理意识,高效完成组织的年度目标任务,全力以赴实现公司2015年度绩效目标,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年度主要经营目标和绩效指标。为...

组织管理办法

1.目的 为明确集团内的组织管理原则 规范各级组织单位的建立 岗位结构及编制的设定 岗位层级 职级 和职级名称的确定 从而建立健全集团的管理结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2.范围 如无另行特别规定,集团所有管理结构的建设均属之。3.术语 3.1组织单位。被集团正式赋予明确的功能,履行相应职权 职责的工作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