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成绩考核奖惩方案

发布 2022-02-02 16:50:28 阅读 3080

桥上中学。

2010—2011学年终九年级教学成绩考评办法。

为了调动全体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奉行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经教务处商议,现将2010—2011学年终教师教学成绩考核奖惩办法,做如下说明:

一、个人奖励。

学校按县上算账办法逐个算到个人名下,考取全县第一名者奖励1000元,全县第二名者奖励500元,全县第三名者奖励300元,全县第四名者奖励100元。

二、初三年级班级优生奖励。

每个班实验班人数基数为2人,每超过一名,奖励1000元;每个班统招生(达到翼城中学统招录取分数线)基数为5人(包括考取实验班人数),每超过一人奖励300元;达不到所定基数时,在低与统招分数线5分内,先补起班级所定基数,再在此基础上每超过一人奖励100元。班级所得的奖金总额,班主任奖占总金额的40%,其余60%由班主任为其余任课教师分发。

三、年级组长和蹲组领导奖励。

本年级考取全县第一名者,蹲组领导和年级组长各奖励300元,考取全县第二名者,各奖励200元,考取全县第三名者,各奖励100元。

四、特别贡献奖。

连续代初三年级三年以上(不含第三年),并且本学年度个人中考成绩在全县排名为前五名(包括第五名)的话,奖励200元。

五、说明:1、若县上各年级算账办法或中考政策有变,按县上考评办法再另行计算;

2、工作量说明:语、数、外按两个班计算为满工作量,其余科目均为每周十二课时为满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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