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教学奖惩方案

发布 2022-02-02 15:52:28 阅读 7760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局2023年9月20日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本着奖优惩劣的原则,合理拉开分配档次,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本方案中各项奖惩涉及的岗位数:语文、数学、英语每班为1/2,物理、化学每班为1/3,政治每班为1/4,历史、地理、生物每班为1/6,体育每班为1/7,本方案通用。上学期所有教师均按非毕业班标准执行。

一、非任课教职工及非升学科目教师的奖惩:

1、该类教职工全年(学期)奖全校升考科目教师奖惩对销的平均数。

2、该类教职工除平时严格执行考勤外,缺旷一天惩200元,迟到、早退(5分钟以内)一次惩50元,事假一天惩30元,病假一天惩10元,特殊病事假除外。

二、非毕业班升考科目教师的奖惩:

1、平均分奖惩。

单科平均分名次奖惩(本条按岗位数计算)

用教师个人平均分与全县19所中学校平均分相比,获8—10名不奖不惩,获第7名奖100元,每上升一个名次增加50元,若为全县第一名则在此基础上加奖200元;若为第11名则惩100元,每退后一个名次加惩50元,若为全县倒数第一名则在此基础上加惩100元。

注:教师个人平均分计算办法为:个人单科平均分=单科统考总分÷[学年初人数±正常增加(减少)学生数],毕业班教师计算办法一样,学年初人数见下表。

注:1、学生转出、病休、死亡、临时不能参加考试及被学校勒令退学的学生,可凭有效证明减去相应学生数班李爱宗属弱智学生,不参与总分和人数的计算,上表考核人数已不含此人。)

单科平均分全距奖惩。

用教师个人平均分与县平均分相比,语文、政治高于(低于)县平均分1分以内,其他科目3分以内不奖不惩,语文、政治高出县平均分8分及以上、其它科目10分及以上的每高1分奖50元;语文、政治高出县平均分5分及以上8分以下、其它科目7分及以上10分以下的每高1分奖40元;语文、政治高出县平均分3分及以上5分以内、其它科目5分及以上7分以内的每高1分奖30元;语文、政治高出县平均分1分以上3分以下、其它科目3分以上5分以内的每高1分奖20元。

教师个人平均分与县平均分相比较,语文、政治低于县平均分8分及以上、其它科目10分及以上的每低1分惩40元;语文、政治低于县平均分5分及以上8分以内、其它科目7分及以上10分以下的每低1分惩30元;语文、政治低于县平均分3分以上5分以内、其它科目5分以上7分以内的每低1分惩20元。语文、政治低于县平均分3分以内1分以上、其它科目5分以内3分以上的每低1分惩10元(具体换算见下表)。(注:

本条所有科目均以百分制计算;平均分计算办法同①。)

全距奖惩换算表。

中途接课的教师,若所**级平均分低于校平均分,计算出与校平均分相差的百分率(设为a%),新学年所**级平均分与校平均分相差的百分率(设为b%),若新学年教学成绩仍低于校平均分,该教师教学成绩=校奖惩平均分×[1+︱(b%-a%)︱若新学年教学成绩高于校平均分,该教师教学成绩=个人奖惩平均分+校奖惩平均分×︱(b%-a%)︱用折算所得分值参与单科平均分名次奖惩和单科平均分全距奖惩(注:所**级平均分低于校平均分1分以内的不执行此办法)。

附:2023年9月接课教师成绩低校平均百分比表。

实例说明:如朱坤老师,接148班物理课时,初三物理校平均38.8分,个人平均分34.

3分,低4.5分,百分率为 ,即a%,假设新学期结束,初三物理校平均分为60.5分,若其个人平均分为63.

6分,则个人平均分比校平高3.1分,高出校平均的百分率即为 ,即b%,则该教师参与本方案奖惩的平均分折算为:63.

6+60.5×︱(5.1%-11.

6%)︱67.2分;若其个人平均分为58.4分,比校平均分低2.

1分,低校平均的百分率为 ,即b%,则该教师参与本方案奖惩的平均分折算为:60.5×︱[1+(3.

5%-11.6%)]65.4分)

2、优秀生、学困生奖惩。

单科优秀生、学困生奖惩。

各年级取单科前54名为优秀生,取倒数36名为学困生,各班完成平均数不奖不惩,优秀生每多1人奖50元,每少1人惩30元。学困生每少1人奖50元,每多1人惩30元。

综合优秀生、学困生奖惩。

各年级取总分前108名为优秀生,倒数72名为学困生。各班完成平均数不奖不惩,优秀生每多1人奖任课教师100元,班主任加奖20元,每少1人惩任课教师60元,班主任加惩10元;学困生每少1人奖任课教师100元,班主任加奖20元,每多1人惩任课教师60元,班主任加惩10元。

注:①、两项奖惩均以班为单位计算。

三、毕业班升考科目教师奖惩:

1、单科平均分奖惩(本条参照第四项:其他说明之2执行)

单科平均分名次奖惩。

用教师个人平均分与全县19所中学校平均分相比,获8—10名不奖不惩,获第7名奖150元,每上升一个名次增加80元,若为全县第一名则在此基础上加奖400元,若为第11名则惩100元,每退后一个名次加惩60元,若为全县倒数第一名则在此基础上加惩200元。

单科平均分全距奖惩。

用个人平均分与全县平均分相比,高于(低于)1分及以内的不奖不惩,语文、政治高出县平均分8分及以上、其它科目10分及以上的每高1分奖50元;语文、政治高出县平均分5分及以上8分以下、其它科目7分及以上10分以下的每高1分奖40元;语文、政治高出县平均分3分及以上5分以内、其它科目5分及以上7分以内的每高1分奖30元;语文、政治高出县平均分1分以上3分以下、其它科目3分以上5分以内的每高1分奖20元。

教师个人平均分与县平均分相比较,语文、政治低于县平均分8分及以上、其它科目10分及以上的每低1分惩40元;语文、政治低于县平均分5分及以上8分以内、其它科目7分及以上10分以下的每低1分惩30元;语文、政治低于县平均分3分以上5分以内、其它科目5分以上7分以内的每低1分惩20元。语文、政治低于县平均分3分以内1分以上、其它科目5分以内3分以上的每低1分惩10元(具体换算同上表)。

2、优秀生、学困生奖惩。

单科优秀生、学困生奖惩(与非毕业班同等计算)

综合优秀生、学困生奖惩(与非毕业班同等计算)

3、特殊贡献奖。

取中考总分全县前100名,有1人奖该办文化课教师2000元(按岗位数计算),所在班级的班主任加奖50元,联系领导奖30元,其余行政领导奖20元,年级主任奖10元,体育教师奖5元(若中考体育取消,则体育教师不享受该项奖)。

4、普高上线奖惩。

我校普高指标数以全县普高(不含曲一中)升学率+0.8%为基数分配到各班[即,各班指标数总和=学校总指标数],完成普高指标数奖该班文化课教师3000元(按岗位数计算),体育教师30元,班主任加奖50元,超1人加奖该班文化课教师900元(按岗位数计算),体育教师10元,班主任30元;普高差1人惩该班文化课教师500元(按岗位数计算),体育教师5元,班主任加惩10元。完成指标总数奖联系领导200元,每超1人加奖50元,每少1人惩10元,其他行政领导奖80元,每超1人加奖30元,每少1人惩5元。

四、其他说明:

1、行政领导的教学工作与其他教师同等奖惩,行政工作奖校长奖全校前10名教师奖金的平均数,其他行政领导奖全校前10名教师奖金的90%。

2、一年内,出现打架斗殴、无理取闹、阻碍学校开展工作、被上级各部门以文字形式处分(含通报)者,受惩照惩,受奖不奖。

3、本年度内撰写的教育教学文章(以上)在县级刊物上发表每篇奖50元,每上一个级别加奖100元。

4、本年度内以个人名义宣传学校、教育教学等方面的信息、**等予以奖励,具体为文字类县级每篇20元,每上一个级别加奖50元,**类县级10元,每上一个级别加奖30元,**并茂类县级30元,每上一个级别加奖60元。

5、本年度内辅导的学生参赛获县级一等奖奖20元每人次,二等奖15元每人次,三等奖10元每人次,优秀及鼓励奖5元每人次,每上升一个级别加奖20元每人次,学生减半执行。

6、其他特殊贡献奖由教代会讨论予以奖励。

五、本方案由职代会讨论通过后施行。

六、本方案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七、未尽事宜或特殊情况由职代会讨论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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