茗屿中心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2023年6月13日讨论通过)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奖励分配制度改革,充分调动全校教职工教书育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办学活力。按照《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指导意见的通知》(浙教人[2009]132号)和《乐清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指导意见(试行)》(乐教【2009】6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推进学校和谐发展为目标,以提升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能力为核心,以提高教职工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职工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人民满意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努力推进我校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按劳分配、优绩优酬”的原则。以师德师风、工作态度、工作数量和实际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效率优先,适当拉开分配差距,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倾斜。
2. 坚持“科学合理,统筹兼顾”的原则。绩效考核既要按量分配,更要提倡无私奉献、团结协作的主人翁精神,要鼓励优秀中青年教师脱颖而出,又要合理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的利益,科学安排,建构符合我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
3.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绩效考核分配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分配方案经学校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实施对象和时间。
全校正式在编在岗教职工,从2023年9月1日开始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构成和发放办法。
本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考勤奖、师德奖,超工作量奖、常规管理奖、教育教学成果奖、管理人员岗位津贴和考核奖,按月考核、按学期考核,最后按学年统计发放。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内容。
教职工考核以教职工所在岗位的职责与要求以及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内容,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具体包括师德、教育教学、班主任工作、服务教学、服务师生等方面的实施。专任教师教育教学绩效考核由学校考评小组评分、教研组评分及学生评分构成,总分100分,其中考评小组占60%,教研组评分30%,学生评分10%.
班主任工作作为教师教育教学工作量的重要组成部分,重点考核其对学生的教育引导、班级管理、组织班集体、团队活动、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等情况。班主任考核内容分为班主任常规工作考核和班级工作考核两部分。考核由学校考评小组和学校教师评分,总分为100分,其中考评小组占60%,教师评分40%。
学校班子成员和教辅人员的工作绩效考核由学校考评小组和学校教师评分,总分为100分,其中考评小组占60%,教师评分占40%。
校长的绩效考核,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办法。
一)月考核奖。
1. 考勤奖。
教职工严格执行作息时间,按请销假制度办事,确保工作时间。考勤奖每年按十个月发放,每人每月发500元。
⑴ 每个月请事假累计5天,病假(特殊病例除外)累计10天,或无故不上班,为私事外出未请假1天,不发当月考勤奖。病假每月累计3天以内,持镇医院以上证明材料,每天扣20元。病假累计4—6天扣发当月考勤奖的,累计7—9天扣发当月考勤奖。
每月请事假1天,功课需自行安排,且必须报教导处备案,否则按旷工处理;月事假累计2—4天扣考勤奖,请假期间,课务由教导处安排,并代扣代课金;若请假期间,课务自行安排的,不扣代课金。
婚假、计生假按上级文件规定请假。超出规定时间,按事假处理。
丧假(祖辈以内的直系亲属),给予请假3天以内,不扣当月考勤奖。父母辈丧假,请假时间可增加2天,但功课自行安排,代课金自负,不扣当月考勤奖。
学校规定的集体活动(教师会议、政治、业务学习、教研活动、临时性通知及其他集体活动),要准时参加,不得迟到早退。若未请假缺席者,每次扣50元;已准假,每次扣20元;迟到、早退每次扣10元。
值日值周实行两次签到制度(到校、离校),一次未签扣10元,不履行值日值周职责,每次扣70元(公差除外)。值日值周职责履行不到位者,发现一处,一次扣10元。
2. 常规管理奖。
常规管理奖每年按十个月发放,每人每月发500元。主要侧重以下几方面的考核奖励:
认真管理学生的学习和活动。晨间活动、集会、广播操、大课间活动由班主任或副班主任负责管理;眼保健操由任课老师跟班负责,班主任协助;“两操”****由值日教师负责。无故缺席者,每项每次扣20元。
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承担组织分配任务,服从工作调动和学校安排。认真履行规定的带队、评委、裁判、评卷、登分等义务,视当天工作实际时间,给予相应的课时补贴。不履行规定义务,每项每次扣30元。
做到为人师表,关爱学生,认真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自觉抵制有偿家教。因师德问题或管理不当导致学生家长及相关人员到学校或上级有关部门上访,经查属实,扣发当月常规管理奖,后果自负;因教师履行教学“五认真”(备课、上课、批改、辅导、考核)职责不到位,发生教学工作事故或后果,扣当月常规管理奖;因教师个人责任不到位,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除了负担相应的责任外,扣发当月常规管理奖。
4)认真、及时地完成教育、教学常规工作和学校交托的各项任务。在学校组织的各项检查中,若有拖延或执行不力者,按项扣50元。情节严重者,将不发当月常规管理奖。
3. 加班补贴和临时代课奖。
经校长室批准,学校及各处室安排的加班,每天发80元补贴,半天40元,餐费自理。
教导处安排的临时代课4节可充事假或病假1天(不发代课金),按学期结算一次,原则上不超过三天。外出听课、培训、研讨、赛课等,课务自行调上;因学校公事外出(如带学生参加比赛、开会、联系工作等),期间涉及的课务先个人自行安排,实在不能安排的由教导处协调安排,临时代课按每节20元计发。
4. 管理人员岗位津贴(按10个月发放)
1)管理岗位。
副校长、完小校长每月500元。
中层正职每月450元,中层副职每月 300元。
完小部门负责人参照中层副职,根据工作实际酌情增减发放。
以上岗位若有兼任,按高岗位津贴计发。
2)管理辅助(完小根据学校实际酌情处理)
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和备课组长每月80元。
副班主任每月100元,两班副主任每月200元。
值周值日按天发给补贴20元。
二)学期考核奖。
1. 超工作量津贴。
参照《乐清市中小学教职工工作暂行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对超标准课时数,按临时代课节标准补发。
2. 学期考核奖。
每学年上学期按照《茗屿中心小学教师教学常规工作考核量化表》,结合各自的岗位职责(请长假除外),进行量化考核,评定等级。优秀奖励1000元,良好800元,合格600元,不合格不发学期考核奖。
3.质量抽测奖。
在学区及乐清市级以上的质量抽测中,成绩明显高于抽测成绩平均值的,奖励300元;学区前3名的分别奖励500元、400元、300元。
4.学期全勤奖。
教师一学期做到全勤的,给予300元的奖励。
5. 辅导训练补贴。
为了参加上级的竞赛项目,取得优秀的成绩,舞蹈队、合唱队、运动队及其他竞赛项目的辅导,按实际训练周期(经校委会审核讨论)给予相应的加班补贴。
6. 教师慰问奖。
女52周岁,男57周岁以上的教师,周课时达到市局规定标准,每学期发给慰问课时补贴200元。
7. 文明班奖励。
每学期对全校班级工作管理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评出文明班级,文明班级班主任奖励300元。
三)学年度考核奖。
全校教职工学年度考核,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各自的岗位职责,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进行考核,评定相应等级,发给奖金。优秀为1000元,良好为800元,合格为600元,不合格不发学年考核奖。
1. 教师学年考核奖。
专任教师学年考核采取定性定量分析相结合,教师自评和学科组评议、年级组评议、考核组评议相结合,形成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相结合等方法进行考核(请长假者除外)。同时,还可以以适当方式听取学生、家长及社区的意见。绩效考核根据学校实际和要求评定等级,并发放考核奖金。
2. 学年正、副班主任考核奖。
每学年根据正、副班主任工作实绩,对照正、副班主任考核细则,结合教师学年考核标准,通过自评、学校评议等方法,确定考核等级,发给奖金。被评定为不合格班主任,参照乐清市中小学班主任的工作考核指导意见执行。
3. 班子成员学年考核奖。
每学年根据校级、中层岗位职责,根据《乐清市中小学机构设置和教职工工作量暂行规定》和《乐清市中小学校长年度及考核细化评分表》,结合教师学年考核标准,通过工作述职、学校评议等方法,确定等级,发给奖金。
四)教育教学成果奖。
主要体现教职工在教育教学成绩、教育教学科研、业务评比、培养指导青年教师及后勤服务保障等方面取得成绩的奖励。教育教学成果奖按学年发放(同一项目比赛取最高奖,下列金额单位为:元)。
教师指导奖(以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比赛或学生现场比赛为准,其他项目由校委会讨论决定给奖)
团体奖。 个人奖。
校运动队参加乐清市级运动会(包括舞蹈队、合唱队等),获团体第一名奖1000,第二名至第四名奖800,第五名至第八名奖600,第九名至第十二名奖400,每破一项纪录奖金100。学生个人第一名计一等奖,第二名至第四名计二等奖,第五名至第八名计三等奖,运动队参加温州市比赛,奖金以乐清市级奖金的2倍计发。
教师**、技能竞赛、教研活动奖。
注:以上所指的各项活动应是教育主管部门举办或认可的。教研活动(如公开课、评课、专题报告等形式)不评奖的按相应级别的二等奖标准给奖。
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2011年8月修订 2011年8月。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试行 一 指导思想 优化学校管理,提升教育教学水平,落实国家 惠师 政策,为绩效工作实施提供数字依据,消除干与不干 干多干少 干好干坏都一样的现象,充分调动全体教师工作积极性,推进学校工作快速高效发展,努力创办让人民群众...
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3 其他获奖由校务会研究决定。4 每年绩效工资分配结果予以公示。六 考核办法。1 按县教育局要求,学校成立以王志通校长为组长的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学校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工作,指导 检查 监督实施过程。2 绩效考核由学校按规定的程序与年度考核结合进行,具体要做到三个结合 定性和定量...
永安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3 产假 正常产假九十天,剖腹产假为一百二十天,多胞者每多生一胞增加十五天,女职工怀孕流产者,根据医务部门证明,假期为十五天 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按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不适用本规定 如产假超过规定,根据情况视作病假或事假 4 婚假 时间为三天 大龄婚假按规定执行 5 丧假 教职工直系亲属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