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暂行办法

发布 2022-04-10 00:35:28 阅读 5401

1.目的。

制定本办法的目的在于奖优罚劣、本着多劳多得的工作员则,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增加员工的收入,从而提高工作效率。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部门的员工。

3.奖励。对工作表现积极,工作量大的实行奖励,对工作量特别大的除绩效外再实行超额奖励。

4.惩处。对屡次表现不积极,工作量在多次评比中落后的员工进行淘汰。

5.职责。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实施。

6.程序。6.1.司机绩效考核办法。

司机工资构成=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超额奖+卫生奖+安全奖+节油奖+维修费用节约奖。

6.1.1.公司生产部门的罐车司机每月基本工资2000元,包括冬休期。

6.1.2绩效工资以司机每月运输方量为基数实行每月分档考核,每月发放:

l≤15公里内为每方混凝土1.5元/方。

15公里≤l≤30公里为每方混凝土1.8元/方。

l≥30公里为每方混凝土2.0元/方。

对每月运输方量超过(2000)方的,每方除基数外再加0.5元/方。

6.1.3.泵车司机及操作手。

泵车司机及操作手以泵送方量为基数实行绩效考核,每方0.6元。

6.1.4.安全奖、节油奖、维修节约奖等每月评比每季度进行发放;

6.1.5.司机对剩余混凝土有效利用的以每方混凝土另加20元。

6.2生产部门的绩效考核办法。

生产部门的技术工人工资组成=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

6.2.1.操作人员的基本工资为1800元/月,绩效工资以生产方量为基数,每方混凝土0.1元/方。

6.2.2.维修人员的基本工资为2500元/月,绩效工资为操作人员的平均绩效工资。

6.2.1.3.擅离工作岗位者,第一次给予纠正并通告批评,再犯者罚款100元,累计3次予以开除。

6.2.1.4.在工作时间内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包括玩扑克、下棋、打麻将、阅读报刊杂志、非公务上网等),第一次给予纠正并通告批评,再犯者罚款50元。

6.2.1.5.在工作时间内睡觉者罚款100元,重犯者将严肃处理,直至开除。

6.2.2.工作秩序与环境卫生方面。

6.2.2.

1.不服从领导管理者,第一次罚款200元;第二次给予留用察看直至开除;对无理取闹、顶撞、谩骂、威胁领导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处分并罚款200元,再犯者给予开除。

6.2.2.2不按工作程序办事或越权处理问题,造成工作失误及不良影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处分并罚款500元,再犯者给予开除。

6.2.2.3.工作发生失误后隐情不报者,第一次给予警告、撤职或留用察看处分并罚款200元;第二次给予开除处分。

6.2.2.4.无事生非诽谤中伤他人者,给予撤职或留用察看处分并处罚款200元。

6.2.2.5.打架斗殴或寻衅滋事殴打他人者按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撤职或留用察看处分并罚款200元,再犯者给予开除;触犯刑律的予以开除并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6.2.2.6.喝酒后上班者,停止其当天工作,罚款200元;在班上工作时间喝酒者(非公务)给予警告处分并罚款200元;再犯及酗酒后**者予以开除。

6.2.2.7.采用不正当手段扰乱公司秩序与生产秩序,影响公司工作、生产正常进行者,罚款200元,处以撤职、留用察看直至开除。

6.2.2.8.在公司内干私活者,第一次给予纠正并通告批评、罚款200元,再犯者处以撤职、留用察看直至开除处分。

6.2.2.9.在办公区内吸烟者处罚款50元。

6.2.2.10.不按规定关闭电源者或不关水阀造成跑水者,罚款50元。

6.2.2.11.公司会议未经允许缺席者,处罚款50元;迟到者,处罚款50元。

6.2.2.12.其他有碍工作秩序与环境卫生者,处罚款50元。

6.2.3.办公车辆使用方面。

6.2.3.1.擅自用车者罚款100元。

6.2.3.2.车辆夜间未停放于公司(因公外出经领导批准除外)者,给予警告处分并罚款200元。

6.2.3.3.用公车谋取私利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留用察看或开除处分。

6.2.3.4.违反交通规则,被扣留驾驶执照者,给予警告处分并罚款100元;司机在年度内二次被吊扣驾驶执照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6.2.3.5.酒后驾车者给予警告处分;酒后驾车造成事故者后果自负。

6.2.3.6.因操作失误造成事故者,给予警告直至留用察看处分并由司机承担损失。

将车交给别人驾驶或擅自驾驶他人车辆者,第一次罚款100元,所造成的损失由个人承担;再犯予以开除。

6.2.4.安全方面。

6.2.4.1.泄露公司机密危害公司利益者,给予开除处分。

6.2.4.2.下班后不锁办公室致使室内物品失控者,罚款200元。

6.2.4.3.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公司财物丢失或损坏的,除按实际损失数额追索赔偿外并处以相当于损失数额10%的罚款。

6.2.4.4.违反公司安全规定,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者,罚款200元;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公司财产损失后果严重者,承担相应责任并处以开除。

6.2.4.5.经确认在社会上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者,给予开除。

6.2.5.敬业廉政方面。

6.2.5.1.因失职造成返工或其他事故,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给予责任人降级、撤职或留用察看、开除处分并罚款500元。对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管理者,处以罚款200元。

6.2.5.2.利用职务之便**(含监守自盗)、**(含索取回扣)损公肥私的,给予开除处分,触犯刑律的予以开除并交司法机关处理。

6.2.5.3.员工在报销各种费用、报考勤或结算工资奖金等方面,以弄虚作假等欺诈手段损公肥私的,给予开除。

6.2.5.4.在采购工作中,以**劣质或不足量批量进货,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开除。

6.2.5.5.违反上述条款屡教不改、屡禁不止的,加倍处罚,直至开除。

7.奖惩制度。

机械设备(仪器)、车辆使用奖惩规定。

设备(仪器)、车辆的正确使用、科学有效的管理能为企业创造财富,是管理者和操作者应尽的职责,表现突出者将得到表扬和奖励。相反,责任心不强,疏于管理、玩忽职守、保养不当就会给企业带来损失,影响企业的快速发展,管理者和操作者就应承担相应责任,接受处罚。

8. 通报表扬。

8.1.能够自觉遵守规章制度,敢于管理,所辖部门机械设备、车辆、年内无责任事故;操作者努力工作,严格按照使用保养制度操作使用设备、车辆仪器者,年内无责任事故。

8.2.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科学管理所辖部门所有机械设备、车辆、仪器、年内无责任事故;能够修旧利废,减少和降低保养修理费用;采取科学、有效方法,更新改造,提高设备、车辆的工作效率,延长其使用寿命、经济效益显著者,将得到1000—2000元的奖励。

操作者严格遵守设备保养制度,年内无责任事故,设备运转率高,费用低,延长其使用寿命,将得到500—1000元的奖励。

9.赔偿。没有按规章制度保养设备,一次发现者;没按操作规程操作设备无后果者;未经领导批准窜岗操作设备无后果者;直接管理者失职,造成一次事故损失3000元以下者。

赔偿。a. 责任事故直接经济损失金额2000元以下者,个人赔偿15%,管理者赔偿6%;责任事故直接经济损失金额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者,个人赔偿15%,管理者赔偿6%;责任事故直接经济损失金额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者,个人赔偿10%,管理者赔偿5%;责任事故直接经济损失金额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者,个人赔偿10%,管理者赔偿5%;责任事故直接经济损失金额20000元以上,后果严重、影响极坏者,个人赔偿10%,直至开除,管理者赔偿4%;有意破坏或损害设备、车辆者,将承担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机关处理,管理者将承担5%的罚款,同时降职降薪,直至除名。

b. 重大事故如能立即上报,一般事故在不超过8小时内上报,并能积极采取措施避免更大损失,管理者视情况可免于经济处罚,如超时不报、瞒报者将按上述规定予以经济处罚。

c. 通报表扬、奖励和通报批评、赔偿处罚,最终以总经理签字批复为准,一个月内执行。

10.运输车辆交通事故处罚规定。

10.1.为保证车辆安全驾驶,减少和避免交通事故发生,提高运输车辆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规范车辆事故的处理标准,达到教育司机增强责任心的目的,特制定本处罚条例。

10.1.1.全部责任(依据交通警察部门依法裁定):个人承担所有费用的10%;

10.1.2.主要责任(依据交通警察部门依法裁定):个人承担所有费用的8%;

10.1.3.同等责任(依据交通警察部门依法裁定):个人承担所有费用的6%;

10.1.4.次要责任(依据交通警察部门依法裁定):个人承担所有费用的3%;

10.1.5.私了:个人承担所有费用的50%(限额在500元以下,私了处理必须经车队调度同意);

10.1.6.洒后驾车:在原事故责任区分基础上追加10%;

10.1.7.逃逸: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以及有意破坏事故现场,不据实反映真实情况给公司声誉造成损害的,在原事故责任区分基础上追加10%;

10.1.8.无证:在原事故责任区分基础上追加10%;

10.1.9.私自载人(公司员工有工作任务搭便车除外):在原事故责任区分基础上追加5%;

10.1.10.私自载货:在事故责任区分基础上追加10%;

10.1.11.穿拖鞋、赤足:责任区分在主要责任以上损失超过3万元,罚款3000元并予以开除。

10.1.12.以上根据不同事故责任所发生的费用,操作者按上述比例予以承担,直至开除,如超过5000元以上由集团公司领导视情况另行决定。

11. 奖惩条例的执行程序。

各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将根据上述条例内容据实、及时上报搅拌站经理,经理落实后,报总经理通过综合部、财务部予执行。

记录。1、 《员工奖励申报表》,由综合部文员负责保管,保持期限为2年。

2、 《员工惩处申报表》,由综合部文员负责保管,保持期限为2年。

相关文件。国家、省、市、地方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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