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职称晋升考核方案

发布 2022-04-06 03:52:28 阅读 6398

xx小学教师职称晋升。

考核方案。为促进我校教师专业化发展,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贯彻按需设岗、按岗聘任、公开考核、注重实绩、择优评定以及根据参加工作年限的长短(必须要求担任一线代课教师)的原则,根据上级职称评定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我校教师职称评定工作方案。

一、职评领导小组:

组长:组员:

二、评审程序:

1.向全体教师传达上级有关职称晋升文件,对达到晋升条件的教师进行审核并予以公布。

2.教师个人申报。

3.学校评审小组审核确定推荐名单。

4.公示参评者相关积分及材料。

5.按指标数组织考核评定(相关材料)

6.公示评审结果。

三、评审办法:适用对象符合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规定的人员。附加分的各项加分均从任现职以来算起。基本时间计算近5年。使用定性与定量考核。

一)定性考核。达到晋升条件的教师向中心学校职改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经职改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核后,进行定性考核。晋升对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不得参加晋升考核。

(或者得10分)积极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师生关系健康、良好;为人师表,道德高尚,严于律己,有团队合作精神;认真、负责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并具有进取精神;认真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服务意识;严禁越级上访,具有全局意识。教师职务评定工作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当年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次年不能晋升和聘任相应的职务。

1)在履职期间近五年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2)一年内缺旷课达三天,事假累计达一个月,病假累计达三个月者;

3)由于本人主观原因造成工作重大失误,影响较大的;

4)违反规定乱收费、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

5)拒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造成不良影响的;

6)学历、学分及考试科目不达要求的;

7)课内或课外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上误导学生,造成不良影响者;

8)有赌博、迷信等严重违***公德行为,或在经济、生活等方面犯有错误,造成不良影响者;

9)不安心教育教学工作,搞有偿家教或私自在校外兼课,或对本职工作不负责,纪律松弛者;或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学校分配工作者。

10)无正当理由不按正常途径正常诉求的,无理越级上访、缠访的,校园内拨弄是非,公众场合大吵大闹者。挑动家长或者社会人员破坏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者,造成恶劣影响者。

二)定量考核。

积分细则。1.学历(5分):

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具备职评文件所规定的合格学历给 2 分,取得高一层次学历,另给 1分(全日制毕业生再加1分);取得硕士学位的直接给5分。累计给满为止。

2.资历(10分):按照晋升各系列高一级教师职务所规定的任职年限起算(以聘任时间为准),任职期满给3分,任职每超一年加1分。外乡镇调入高职低聘人员,到校三年后开始参加同台竞聘。

3.教龄:每任教一年给2分,给满为止;离职学习期间不计教龄。

4.年度考核(7 分):按任现职以来计算,称职以上基本分3分,有一年优秀加1分,累计给满为止;有一年是基本称职或不定等次、或不参加考核者扣1分。

5.工作量(10分):按照课时准规定,能完成规定的课时标准给4分,每多一节加0.5分,少一节扣0.5分,累计加满、扣完为止;班额达标得4分。

6.管理工作(10分):任现职以来,担任正校长(包括主持工作的副校长、教导主任)3年以上得8分,3年以下(含3年)得6分;学校其它中层领导3年及以上得6分,3年以下者得5分,担任少队辅导员、教研组长加4分;自拿到本职称以来担任班主任一年加3分,以上人员在任职以来受校级奖励一次加0.

5分、乡级表彰加1分,县级表彰加2分,市级表彰加3分,省及表彰加4分,国家级表彰加5分,给满为止。

7.表彰( 8分):

必须是在任现职期间获得,只取最高级别1次计分。

任现职以来,受乡(镇)或局直学校综合表彰一次给2分;受县教育局及有关部门综合表彰一次给3分;受市教育局及有关部门综合表彰一次给4分;受省教育厅及有关部门综合表彰一次给6分;受单项表彰县级一次给1分,市级一次给2分,省级一次给3分。累计给满为止。

要有直属领导部门正式发文为标准)

1)省、市学科带头人分别加5分、3分;市、县级课改标兵、教坛新秀分别加3分、加2分;

2)国家、省、市、县骨干教师分别加分;

3)省、市、县名师分别加分;

4)获得县十佳称号的优秀教育工作者加5分;

5)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按综合奖上浮一级加分。

6)班主任所任教班级获奖加分:市级3分,县级2分,校级1分。

7)学校领导或教师其他工作范围内,给学校获取集体荣誉的,省级加4分,市级加3分,县级加2分。

8.**、案例交流与发表: (5分)

任现职以来,由教师本人撰写的学校评选或由学校选送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评选获奖的有关教育教学**或教学案例、随笔、反思等,字数必须在l以上(少于折半)。

乡镇学校:一等奖1分;二等奖0.5分;县级:

一等奖1.5分,二等奖 1分、三等奖0.5分;市级:

一等奖2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分;省级以上按奖别分别奖励3分、2分、1分。

同一学年度多次获奖,按最高级别计一次。

由教师本人撰写的,字数在以上的有关教育教学的**、案例发表刊登于各级各类刊物上。

1)发表在《人民教育》每篇5分、《四川教育》(不含增刊)每篇4分;

2)发表在国家正式出版社的其它cn教育杂志(不含报刊)每篇 2分;

3)发表在其它正式教育教学杂志、报刊每篇 1.5 分。

4)发表在县《教研通讯》上的每篇加0.5分。

注:1)一稿多用只统计最高一级得分;

2)同一篇**重复获奖,或既获奖又发表的,只选取最高级别奖,累计加满为止;

3)同一学年度多篇**按最高级别计一次;

4)优秀奖一概不予计分(下同)。

5)社团、学会收编或各级培训收编的**汇编不予计分。

9.教学技能竞赛(9分):

1)由学校主办或由学校逐级推荐参加上级教育部门主办的各项课程示范课、优质课、教学竞赛活动和教学基本功比赛并获奖(6分)。

乡镇、学校:按。

一、二、三等奖分别给2分、1.5分、1分;在此基础上,每向上推荐一级并获得。

一、二等奖的分别加1.5分、1分。

2)由乡镇或局直学校推荐参加上级教育部门主办的各项竞赛活动。如演讲、说课、课件(教具)制作、等教育教学技能竞赛并获奖(其它部门折半积分)(3分)

乡级:按。一、二等奖分别给1分、0.5分;

县级:按。一、二、三等奖分别给1.5分、l分、0.5分;

市级:按。一、二、三等奖分别给2分、1.5分、1分;

省级以上:按。

一、二、三等奖分别给3分、2分、1.5分。

同一技能竞赛在不同层次获奖以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计算,同一学年度多次获奖,按最高级别计一次,累计给满为止。

10.指导类获奖(5分):

指导学生:指导学生参加由学校主办及学校选送上级教育部门、文体部门主办的学科、科技、文娱、体育、计算机、征文等技能竞赛获奖,其它组织评选不予计分。

乡级:一等奖1分、二等奖0.5分;

县级:一等奖1.5分、二等奖1分;

市级:按。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2分、1.5分、1分;

省级及以上:按。

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3分、2分、1.5分。

11.教学成绩(近三年学年末统测成绩,40分封顶):

单科前五名为40分,从第六名起得分为:40÷前五名单科平均分×所任科目平均分。任多门统测科目的以强科60%+所有弱科40%计算。教学外工作人员视承担工作效果打分。

12.科研课题、科研成果奖加分(5分)

主持国家级科研科题、科研成果获奖加5分,参加人员加3分,主持省级科研课题、科研成果获奖记加3分,参加人员加1.5分,主持市级科研课题、科研成果获奖加2分,参加人员加1分。主持县级科研科题、科研成果获奖加1分,参加人员加0.

5分(与本人任教学科相关的。每学年只加一次最高分)

13.考勤(10分)

近一年来请假超过20天的不加分,超过一个月的不得参评,无辜旷课累计6节的不得参评,6节以下的旷一节课扣2分,病假1天扣0.3分,事假1天扣0.5分,迟到、早退1次扣0.5分。

教师职称晋升方案

根据省市 关于小学高级教师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意见 和县教育局 关于中小学教师各级职务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 结合当年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一 评审程序 1 公示 指标 条件 方法等。2 申请 需申报的教师个人按规定提出书面申请。3 评审 定性定量积分,公示初榜。4 公示推荐上报名单。二 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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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职级晋升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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