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教科研目标管理考核方案 拟审核稿

发布 2022-04-01 13:43:28 阅读 9186

兰炼一小总校教师教科研目标管理考核方案。

拟审核稿)根据《兰州市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提升学校品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全市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建设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兰州市中小学教育教学绩效考核方案》《兰炼一小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相关要求,以学校宗旨“使全体师生安康、向上、文明、幸福”为总目标,以学校“立人教育”为核心,以“师资素质提升”为抓手,进一步加强教科研工作目标管理,使教科研工作逐步迈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原则。1. 始终坚持“科研强师”、“科研兴校”学校发展战略,落实学校现代化学校建设方案,提高学校办学品质,营造良好的教科研氛围,激励教师参与教科研的兴趣与热情,规范教科研行为,提高教科研成效。

2. 本办法考核对象为在编教师。

二、基本要求。

一)综合要求。

1. 认真规划自己的职业生涯。

2. 积极参加专题教研及各级各类培训活动。

3. 撰写有较高质量的**或专题报告。

4. 认真学习教育教学理论,运用《课标》理念指导教学。

5. 积极撰写教学设计、案例或教学随笔。

6. **与时俱进的教学模式,形成自己独特的教学风格,上好教学公开课。

7. 按要求自制教具、微课等课件,积极参加优质课、**、案例等各级各类竞赛活动。

8. 主动参与课题研究,不断提升教科研能力。

1)有科学、可行的课题研究方案。

2)有具体的课题研究活动计划及活动记录。

3)有丰富、详实的过程研究记录及相应的材料汇集。

3)每学期有课题研究阶段小结。

4)课题结题时,有完整的研究报告及相应的材料。

三、管理机构。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教科研目标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魏斌孔。

副组长:马元顺。

成员:张小风、陈玉花、张延寿、张力。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为七个方面,总计分为100分:各项考勤(5分)、培训学习(15分)、专题教研(10分)、课题研究(10分)、活动承担(20分)、研究成果(20分)、各项材料上交(20分)。学校教科研实行等级管理评价机制,每学期考核得90分以上为优秀,70—89分为良好,60—6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五、考核细则。

一)各项考勤。(10分)

1. 教师积极参加教科室安排的各项教科研活动,做到不缺席,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场。教科室做好考勤记录,施行教师本人签字制度。教师违反本项内容每次扣2分。

2. 教科研活动中不做与活动无关的事,认真做好活动记录,不喧哗,不玩手机或不接听**,积极遵守活动纪律。教科室做好教师参加活动的情况记录。教师违反本项内容每次扣2分。

二)培训学习。(15分)

1.加强自主学习,丰厚自我积淀。根据兰州市教育教学绩效评估要求,完成相关学习内容。

每学期有师德素养提升计划,师德自主学习不少于4次,摘抄每篇不少于的师德学习笔记4篇。每学期《课标》学习不少于4次,摘抄每篇不少于的理念学习笔记8篇。每学期有读书计划,阅读一本教育教学书籍(包括杂志),摘抄学习笔记每学年不少于,并撰写以上的读书心得2篇。

按学期要求认真完成两字一画的指定篇数。按要求认真完成以上内容得6分,每缺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2.积极参加各级部门组织的有关学习、培训活动。并认真做好学习、培训记录。合格者得5分,无故不参加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3.每学期至少撰写不少于的教学反思**(原创)2篇。合格者得4分,每缺一篇扣2分,扣完为止。

三)专题教研。(10分)

1.教师要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专题教研活动。按要求完成每次活动的教研记录(包括理论摘记、内容摘要或心得体会等),合格者得5分,未完成每次扣1分。

2.教师应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听课、评课、学习等活动,活动中积极发言,认真记录。合格者得5分,听、评课附有评课记录,每缺一节扣1分,无评课记录扣0.

5分。鼓励各教研组教师主动、自觉上骨干教师示范课每节得2分,未承担者不得分。新到任的教师第一学期要上新教师亮相课,3年内每学期要上汇报课(由教导处和教科室统一安排),每节课得2分。

四)课题研究。(10分)

1.参与课题的教师要积极参加教科研课题组组织的会议、研讨活动,按时保质完成课题组分工的科研任务。做到不缺席,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开,合格者得5分,无故不参加一次扣0.

5分,扣完为止。无参与课题研究的教师不得分。(课题立项后,课题负责人需及时上报学校教科室立项书复印件和实施方案,以备督查)

2.每位教师主持或参与一项国家、省、市级或个人课题研究,具体积分办法如下:

1)被国家、省、市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课题组主持人计5分、4分、3分,第二成员计2分、1.5分、1分,其他成员计.5分、0.3分。上年申报立项的在研课题按同标准计分。

2)课题按期结题并被鉴定通过的课题组按如下标准计分。

3)课题研究成果获奖,课题组成员按照结题第二条计分。

课题立项后,课题负责人需及时上报学校教科室立项书复印件和实施方案,以备督查)

五)**发表。(10分)

每位教师结合自己的教育教学积极撰写并发表**,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素养。**发表具体积分办法如下:

.**认定。每学期由教科室对本年度已发表并登记的**或出版物按照兰州市教育局职称评定的相关要求予以认定。

.在省、市、区级刊物上发表的教育教学**每篇分别计6分、4分、2分。

六)**(案例、教学设计、下水文)获奖。(10分)

教育教学**及音、美作品获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竞赛获。

一、二、三等奖的篇次分计5分、4分、3分;获省级。

一、二、三等奖的每篇次分计4分、3分、2分,获市级。

一、二、三等奖的每篇次分计3分、2分、1分;获区级。

一、二、三等奖的每篇次分计2分、1分、0.5分。

七)优质课(“优课”、课例、现场课、微课、课件等)竞赛、教学基本功竞赛。(10分)

学校鼓励教师积极参加优质课竞赛、教学基本功竞赛,不断提高自己的教学技能。具体积分办法如下:

1.国家级优质课竞赛或教学基本功竞赛。

一、二、三等奖各计8分、6分、4分。

2.省级优质课竞赛或教学基本功竞赛。

一、二、三等奖各计6分、4分、2分。

3.市级优质课竞赛或教学基本功竞赛。

一、二、三等奖各计4分、2分、1分。

4.区级优质课竞赛或教学基本功竞赛。

一、二、三等奖各计2分、1分、0.5分。

5.总校级优质课竞赛或教学基本功竞赛。

一、二、三等奖各计1分、0.5分、0.3分。

6.优质课的指导教师将按上述标准获得与参赛教师同等级计分。

7.40岁以下(含40岁)的语文、数学等教师,要积极参加省市教科院/所、省小语会、省小数会、科协等组织的学校认可的优质课、技能竞赛等各项活动。经教导处或教科室通知本人,不服从报名的,每次扣2分。

八)承担活动。(15分)

作为学校教师,要积极承担学校要求的各项公开课或讲座等活动,努力提升教学水平或理论水平。具体积分办法如下:

1.开学初,教师个人须积极上报研究课或观摩课,由教导处科和教科室协调安排。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青年教师每学期需在全校上1节研究课,35周岁至50周岁(含50周岁)每学期上1节组内研究课(教导处、教科室考勤),50周岁以上教师每学期上1节组内观摩课(教导处、教科室考勤)。

以上教师须提前三天或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上交教学设计等相关资料,授课前要到教导处或教科室备案。符合要求者得3分。每多上一节研究课加2分。

2.积极承担或举办省、市、区、总校级讲座,每次计6分、4分、3分、2分。(讲座由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安排,以证书及文件为准)

3.执教国家、省、市、区、总校级公开课每1节计分。

4.被聘为国家、省、市、区、总校级优课评审团专家、评委,每次计分。

5.承担帮扶联扶联校的送教、送培活动,讲展示课1节得2分,1次讲座得3分。教研沙龙中心发言一次有质量计1分,此项最高分为3分。

6.获得国家、省、市、区级“教师辅导奖”分别计分。

7.实际听课达到学校规定节数计5分,每超过一节记0.5分,本项积满10分为止。(以听课笔记检查为准,抄袭一律取消本项积分)。

8.承担西固联校片区、兰州市市属学校联校片区或市级以上教学观摩课或专题讲座1次得3分。

目标管理考核方案

一考核目的及范围。考核的最终目的是改善员工的工作表现,加强和提升员工绩效和公司绩效,以达到企业的经营目标,实现个人和企业的双赢。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聘任的正式员工。考核对象具体分为高层管理人员 中层管理人员 一般员工。二考核用途。考核的结果将主要用于工作反馈 薪酬调整 职务调整 工作改进和员工培训。三考...

目标管理考核方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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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管理考核方案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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