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和激励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员工工作能力,使员工薪酬与行业收入水平、岗位价值、员工业绩、公司发展有效结合起来,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部门负责人及以下员工、各子公司班子成员。
第三条遵循原则。
一) 坚持激励与有利发展的原则。实行薪酬与工作业绩、风险责任全面挂钩和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建立全员绩效薪酬浮动制度,以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可持续、良性发展。
二) 坚持效率优先与兼顾公平的原则。实行薪酬与公司综合效益挂钩、与岗位工作绩效挂钩,企业薪酬水平增幅不高于企业效益增幅,侧重激励责任重、工作能力强、工作敬业的优秀员工。
三) 坚持合法性与平等协商的原则。薪酬管理办法遵守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章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公司成立由董事长为组长,公司其他领导为副组长,综合部、财务部、投资发展部、经营管理部负责人为成员的薪酬管理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薪酬管理办法的审核、薪酬管理办法执**况的审查和监督、薪酬的调整以及决定其它有关薪酬方面的工作。
第五条薪酬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公司综合部,主要负责薪酬管理的日常事务。
第三章薪酬结构。
第六条员工薪酬。
员工薪酬实行系数分配机制,分别对不同岗位、不同职级赋予不同的薪酬分配系数,参与薪酬总额分配。
员工薪酬由基础薪酬、岗位薪酬、技能(学历)薪酬、司龄薪酬、绩效薪酬五部分组成,即员工薪酬=基本薪酬+岗位薪酬+技能(学历)薪酬+司龄薪酬+绩效薪酬。
一)基本薪酬: 1650元/月(按广安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二)岗位薪酬:根据岗位职责、岗位技能、劳动强度、风险责任核定。
注:以公司正式任命或审批为准,如有新增设岗位以公司有关办法修订执行。
岗位薪酬标准:依据岗位要素评价结果,对子公司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及以下岗位进行职等级划分具体标准如下:
三)技能(学历)薪酬:根据工作岗位需要,经公司研究同意聘任的员工,公司将给予助理工程师(同级)200元/月、工程师(同级)400元/月、副高以上600-1000元/月补助,职称需与从事的工作岗位相对应,方可享受职称薪酬,否则不予享受,享受了职称薪酬的,不再享受学历薪酬。公司鼓励员工多渠道、多方式提升业务水平,公司聘用后,凡考试取得与公司工作业务相对应的从业资质资格证书,发证机关是省厅级以上的行业主管部门(培训类证件除外),获证后按50元/月计入工资总额发放。
(职称及资质资格证须提供有效的原件);员工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学历学位,给予硕士研究生300元/月/人补助、博士研究生600元/月1人补助,计入员工薪酬总额。同时拥有相应职称和学历的员工,以最高标准计算。
四)司龄薪酬:进入公司满1年后发放工龄薪酬,工龄薪酬按20元/年1月计算(5年及以内),按此标准逐年递增。
五)绩效薪酬:绩效薪酬是员工完成岗位绩效的激励性薪酬,体现员工在当前岗位和现有技能水平上通过自身努力为公司实现的价值。绩效薪酬基数占工资总额的40%,其中分为月度绩效薪酬占工资总额的20%和年度绩效薪酬占工资总额的20%。
原则上,业务岗绩效薪酬系数为1;管理岗绩效薪酬系数为1.65-3(a1-a10 系数分别为.0)。
第七条特殊约定的薪酬
一) 对特殊引进人才和稀缺高端人员的薪酬,采用谈判工资制,具体内容在劳动合同中进行约定。
二) 其他有特殊约定的薪酬根据公司相关会议纪要或有关办法执行。
第八条董事长(总经理)奖励**。
公司设立董事长(总经理)奖励**,主要对有特殊贡献的单位或员工进行特别奖励。奖励金额由总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确定。
第四章薪酬发放管理及调整。
第九条绩效薪酬分配。
绩效薪酬是薪酬体系中的浮动部分,主要与公司经营业绩和员工个人业绩考核情况挂钩。绩效薪酬分月度绩效和年度绩效。年度绩效根据年度公司经营业绩完成情况和员工个人业绩考核情况核算发放,具体按《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条职等职级确定。
员工首次定职等职级时需填写定职等职级审批表(见附件1),经薪酬考核领导小组考核,依据从事岗位工作性质、从业年限长短、工作熟练程度、个人综合能力确定(新的薪酬办法实施时兼顾员工现任职级情况)。新入职员工原则上以岗位所在职等职级的最低职级开始定级。
子公司副职原则上职级不低于a2;业务岗员工最高可享受到管理岗a3级岗位薪酬待遇,绩效薪酬及福利待遇与原职等职级一致。业务岗代为管理岗职责在原职级的基础上可上调一级。
第十一条薪酬调整。
一) 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可对个人薪酬进行调整,原则上“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或连续2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的员工在职级不变的情况下,管理岗基础薪酬每月增加50元、业务岗基础薪酬每月增加30元;连续2年“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或连续3年“年度考核”结果为“良好”的员工或连续4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的员工,职级可上调1级,薪酬按调整后的标准发放。
二) 综合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提出薪酬调整方案,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后,报董事会决议。
三) 员工因晋升、降职及岗位变动而进行岗位薪酬调整,从公司审定通过后的次月起执行新的薪酬标准。
第十二条员工薪酬的调整,不得超过上级主管部门审定的薪酬总额。如遇县委县**或企业经营重大变化,薪酬按新的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总公司综合部负责员工薪酬的核算,于每月底前对员工薪酬进行核算并编制《员工薪酬发放表》,报主要负责人审批。
第十四条薪酬发放的相关要求。
一) 薪酬发放日:原则上每月10日前发放上月薪酬,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可提前或顺延。
二) 发放方式:财务部根据《员工薪酬发放表》以法定货币支付至员工个人银行账户。
三) 病休员工:经三甲及以上医院鉴定或经县级劳动部门认定的病假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3月以上的病休员工,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 待岗员工:因不能胜任或者不服从公司工作安排的员工,进入待岗学习,待岗学习期间,只发放基础薪酬,不享受其他薪酬。
五) 试用期员工:试用期间发放对应岗位的基础薪酬、岗位薪酬、绩效薪酬的80%,公司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其缴纳“五险”;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确定岗位职等职级全额发放薪酬,并享受相关福利待遇。
六) 各类假期薪酬计算:
产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婚假、丧假、公假按正常出勤结算工资;
每年请事假20天及以内按正常出勤结算工资,超过20天事假期间扣除一半工资;
其他假别按国家相关规定或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七) 实习期薪酬:根据人员实习期表现,由总经理办公会决定给予实习人员适当补助。
第十五条在支付薪酬时,公司可按相关规定在薪酬中代扣以下部分:
一) 个人所得税;
二) 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
三) 应归还的公司借款;
四) 其他应由员工个人承担的费用。
第十六条薪酬计算期间中途直接聘用,当月薪酬的计算如下:应发薪酬=[试用期薪酬/当月应出勤天数]x实际出勤天数。
第十七条薪酬计算期间离职或遭辞退、停职而复职者,当月薪酬的计算如下:实发薪酬=[基础薪酬+绩效薪酬+岗位薪酬+技能(学历)薪酬+工龄薪酬]/当月应出勤天数x实际出勤天数。
第十八条总公司因某项具体工作临时抽调子公司人员,若劳动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则该员工所有薪酬及相关福利由原单位计发,总公司仅提供借调期间的差旅费、用餐、交通补助和工会福利(原单位不重**放)。
第十九条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重大变故或存在明显存在不合理之处,总公司按照相关程序可进行调整。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总公司印发的 《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为本办法的配套办法。
第二十一条各子公司结合企业实际,参照本制度制定薪酬管理办法,并报总公司审批。子公司员工薪酬确认和调整必须报总公司审批。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总公司综合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经董事会通过后,自2023年5月1日起实施。
员工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为规范筹建处管理行为,建立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增强筹建处凝聚力和竞争力,促进企业经济效益提高,按照筹建处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筹建处其他有关规章制度,员工薪酬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筹建处管理行为,建立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员工...
员工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筹建处管理行为,建立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增强筹建处凝聚力和竞争力,促进企业经济效益提高,按照筹建处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筹建处其他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员工薪酬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 按劳分配 效率优先 兼顾公平 的原则...
员工薪酬管理办法
深圳市升阳升实业发展 员工薪酬考核管理办法。1 目的。为确保员工生活,使其贡献和努力能获得相应报酬,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订定本办法。适用范围。2 凡本公司正式编制员工,皆依本办法办理。本公司顾问及特约人员 特殊关系人员 临时人员,视实际另行约定或参考本办法给之。3 薪资结构。3.1 本薪 基本工资 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