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制作业答案

发布 2022-08-31 04:25:28 阅读 6537

《教育法制基础》形成性考核册及参***。

作业一。一、填空题。

1.宪法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制定的国家的总章程和根本**。

2.教育法律是有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或专门的立法机关制定的教育规范性文件,教育法律分为教育基本法律、教育单行法律。

3. 教育行政法规是由国家最高行政机关为实施、管理教育事业,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律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4. 与教育法律、行政法规相比,地方性教育法规有三个特点:从属性、区域性、更强的操作性。

5. 按法律规范中行为模式的性质,可以分为义务性规范和授权性规范。

6. 按法律规范指出的“法的后果”,可以分为制裁性规范和奖励性规范。

7. 教育法律关系,是指依据教育法规所确认和调整的,以教育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形式表现出来的特殊社会关系。

8. 教育法律关系主体,是指教育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教育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者。

9. 教育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一般包括物、行为、与人身相联系的精神财富。

二、判断题。

1 .教育法是体现统治阶级在教育方面意志的,由中国共产党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教育活动的行为规则的总称。错

2.教育法是依靠**、信念、习惯和教育保证实施的。 错

3.一个国家除了极特殊情况,只能有一个教育法体系,但可以存在几种不同的道德规范。 对

4.后果模式是法律规范主体发生了行为模式的行为后应获得的某种结果,这种规范不是每部法必不可少的。 对

5.《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是由国家最高行政机关为提高教师队伍素质而制定的。 错

6.我国教育法渊源的特点是以判例法为主要形式。错。

三、简答题。

1.简述教育法的涵义。

教育法是体现统治阶级在教育方面意志的,由国家制定或任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在教育活动中普遍遵守的行为规则的总称。

2. 简述教育法律关系主体。

教育法律关系主体是指教育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教育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者。可以成为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自然人和法人有:教育行政机关、其他国家机关、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者、学生及其他受教育者(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其他公民等)。

在华的外国人、无国籍人,财团法人也可以成为我国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

3.简述教育法律关系主体。

教育法律关系主体,是指教育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教育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者。

四、论述题。

1. 论述教育法的特征:

1).教育法首先和主要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并最终决定于物质生活条件。(2).教育法是为人们提供在教育活动中应遵循的行为规则。

(3).教育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4).教育法是以教育方面权利和义务为重要内容并具有普遍性、明确性。

2. 论述教育法与教育政策的关系。

我国的政治体制,决定了教育法和教育政策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它们都是由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决定并为之服务的,都是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和意志的体现,都具有规范性,并且教育政策对教育法的制定和实施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2)主要区别表现在:

①制定机关和约束力不同。②表现形式不同。③规范和稳定的程度不同。

④实施方式不同。

3.理解教育法律规范对于教育立法和教育法的实施有哪些重要意义?

1)从“四五”普法目标上,增强广大干部、教师、学生的法律观念和法律知识水平,努力实现由提高法律意识向提高法律素质的转变,实现教育管理和学校办学主要运用行政手段向依靠法律手段方向的转变(2)从教育法普及的对象上,重点是教育行政机关的领导干部、教育法制工作人员、教育行政执法人员、教育督导人员、各级各类学校校长、教师。(3) 从教育法普及的任务上,学习好宪法和国家的基本法律,学习好以《教育法》为核心的各项教育法律法规以及《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等重要法律。(4)从教育法普及的措施上看,要把教育法律法规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党委理论中心组的学习内容,作为各各类学校后备干部的培训内容,把教育法学知识和教育法内容作为教师资格考试的必考科目。

(5)加快建立适应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法律制度,做好教育法律的实施工作,依法保护和促进教育改革、创新和发展。

4.谈谈通过对教育法体系的学习,对我国加强依法治教的重要性的认识。

1)所谓教育法的体系,是指教育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根据法学原理,按照一定的原则组成一个相互协调、完整统一的整体,即教育法的法律体系。它是一国教育法按照一定的纵向联系和横向联系组成的,覆盖各级各类教育和教育主要方面的,不同层级、不同效力的教育法律规范的体系。(2)1.教育法体系的纵向结构;2.教育法体系的横向结构教育法体系的纵向结构,是指对相同调整内容(按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性质或要素划分)的教育法,按效力等级划分,形成的纵向体系。

我国教育法纵向体系就是某一相同调整内容的教育法,按照上边讲到的五。

个层级(教育基本法律一教育单行法律一教育行政法规一地方性教育法规一教育规章)形成的系统的规则体系。以调整义务教育活动的教育法来说,其纵向结构是:

上述教育法律、法规,连同其他法规中有关义务教育的条款、其他关于义务教育的法规共同为义务教育活动提供了系统的行为规则,上图反映了这些规则之间的效力等级关系。 教育法的横向结构是指按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性质或社会关系的构成要素之不同,划分出若干处于同一层级的部门法,形成教育法调整的横向覆盖面。由于国情不同,制度各异,以致人们对教育内部和外部各种教育关系和要。

素构成的认识不同,使得各国教育法体系横向结构的表现形式亦不同。

第二章 一、填空题。

1.教育法的实施,是指教育法律规范在现实生活中的具体运用和实现。

2.教育法的实施,不外乎两种方式,一种是教育法式的遵守 ,另一种是教育法的适用 。

3.按照法律调整方式的不同,可以将教育法的遵守的形式分为权利的享用、积极义务的履行和禁令的遵守。

4.教育行政执法,是指国家教育行政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针对特定事项和特定的教育行政管理相对人,适用教育法律规定并产生法律效力的活动。

5.教育行政执法原则主要是依法行政原则、权责统一原则、合理性原则。

6.按照监督的主体,可以分为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 。

二、简答题。

1、简述教育法的实施。

答:是指教育法律规范在现实生活中的具体运用和实现,是使用权规则变为现实的法律关系和法律秩序,从而达到立法目的,实现依法治教。

2、简述教育法遵守。

答:是指教育关系主体按照教育法律规范要求,不得作某种行为,应该作某种行为,可以作某种行为,使教育法得到实施。是法的自律性的实施。

3、简述教育行政执法。

答:是指国家教育行政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针对特定事项和特定的教育行政管理相对人,适用教育法律规范并产生法律效力的活动。

三、论述题。

1.结合工作实际,谈谈在第四个五年普法规划中,应怎样加强依法治教工作?

1)从“四五”普法目标上,增强广大干部、教师、学生的法律观念和法律知识水平,努力实现由提高法律意识向提高法律素质的转变,实现教育管理和学校办学主要运用行政手段向依靠法律手段方向的转变(2)从教育法普及的对象上,重点是教育行政机关的领导干部、教育法制工作人员、教育行政执法人员、教育督导人员、各级各类学校校长、教师。(3) 从教育法普及的任务上,学习好宪法和国家的基本法律,学习好以《教育法》为核心的各项教育法律法规以及《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等重要法律。(4)从教育法普及的措施上看,要把教育法律法规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党委理论中心组的学习内容,作为各各类学校后备干部的培训内容,把教育法学知识和教育法内容作为教师资格考试的必考科目。

(5)加快建立适应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法律制度,做好教育法律的实施工作,依法保护和促进教育改革、创新和发展。

2.论述在教育行政执法中应坚持那些基本原则?

(1) 依法行政的原则。教育行政机关必须根据法定权限、法定程序和法治精神进行管理,越权无效。这是现代法治国家行政活动的一条最基本的要求。

(2) 权责统一原则。在教育行政执行活动中,教育行政机关有权对教育行政相对人适用教育法律规范,同时,也要承担由实施行政执法行为而引起的法律后果。即权力的行使和责任的承担要统一,不能只行使权力而不承担责任。

(3) 合理性原则。教育行政机关应当是执行法律的机关,其行为皆应依法实施但由于行政事务的复杂性,在事实上和法律上承认行政机关享有一定程度的行为选择权,即自由裁量权。它要求自由裁量的行政行为的动因应符合行政目的,行为应建立正当考虑的基础上,内容应合乎情理。

3、谈谈对法律监督的认识。

1)法律监督的定义:。广义的法律监督,是指一切国家机。

关、社会组织和公民对各种法律活动的合法性所进行的检查、监察、督促和指。

导以及由此而形成的法律制度。

2)法律监督的主体、内容、客体:一、在我国,进行法律监督的主体包括:1、国家机关;2、各政党;3、人民群众;另外,大众传媒也是重要的监督主体;二、法律监督的客体是指监督谁或者说谁被监督,在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不允许有不受法律约束的特殊公民。所以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社会组织、大众传媒和公民既是监督的主体,也是监督的客体。三法律监督的内容在我国,法律监督的内容相当广泛,包括对各种活动的合法性的监督。

3)法律监督的种类:1.权力机关的监督2.行政机关的监督 3.司法机关的监督4.中国共产党的监督5.社会监督,社会团体的法律监督,主要是指工会、共青团、妇女联合会、消费者保护。

协会等社会组织所进行的法律监督。 (3)人民群众的监督 (2)社会**的监督 。

4)法律监督的意义:

作业二。第三章。

一、填空题。

1.教育行政机关是依宪法、组织法的规定而设置的,是代表国家从事教育行政管理,行使国家教育行政职能的国家机关。

2.地方各级教育行政机关都是同级人民**的组成部分,并对其负责 。

3.在内部行政法律关系中,上下级教育行政机关内部存在着执法监督、业务指导关系。

4.教育行政行为是教育行政机关代表国家,以国家名义而实施的行为,具有国家强制性。

5.依教育行政行为的对象划分,可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6.按行政主体受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的不同,可以分为羁束行政行为和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二、判断题。

1、教育行政机执法包括教育行政机关内部的行政行为。(×

2、各级教育行政机关在法律、法规、规章的范围内享有的职权是相同的,下级教育行政机关相对于上级教育行政机关没有独立的行政权。(×

3、教育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无自行决定或实施教育行政和行为的权力,要受行政相对人意志的影响和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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