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师工作量化考核管理办法 1

发布 2022-04-08 13:12:28 阅读 6724

一、评价处室:校长办公室(总分8分)

一) 会议考勤(5分)

考评内容: 要求教师积极参加由学校组织的政治学习、会议和其他集体活动,并完成规定的任务。

评分办法:由校办按月考评,考核期内每迟到、早退或请假一次扣 0.5 分,无故缺席一次扣 1 分。公假不扣分,有县级医疗单位证明病假不扣。

二)教书育人典型先进(3分)

考评内容: 反映教师在师德方面热爱本职工作,专心校内教育工作,创优争先,树立典型,发挥榜样作用方面的情况。

评分办法:由学校领导根据教师的实际情况进行民主评定。评定结果分三档,a 3分、b 2分、c 1分。

二、评价处室:教务处、教科室(总分62分,不计加分项目)

一)教学常规检查(10分)

1、教学计划(1分)

考评内容: 任课教师在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必须写出所任课程的学期教学计划;授课计划,由教研组长审定后,上交教研组、教务处各一份备案。

评分办法: 本项目满分值1分。由教务处核定,凡按规定时间及时交报学期教学计划者,得 1 分;迟交得0.5分,没交者,此项不得分。

2、助学案(3分)

考评内容: 熟悉并认真执行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对学生学情有具体分析,并根据学生学习的具体情况设计出学生的最佳学习方法,真正体现“学为中心”的学生本位思想。

评分办法: 本项目满分值3分。

由教务处组织定期助学案质量检查,从内容和形式上进行评定,结果分三档,分值为分。多次检查取平均值。

3、作业和辅导(6分)

作业和辅导是课堂学习的延续,是理论联系实际、加强基本技能训练、巩固和扩大课堂学习效果的重要手段。任课教师必须依照教学大纲要求,对课外作业和辅导作出全面安排,统一作业要求,做好教学辅导工作。

评分办法:由教务处采取教师检查和学生检查方式,进行测评。本项目分值依次为6分、4分、2分。档次为a∶b∶c=3∶5∶2

4、教学反思(备课笔记):

评分办法: 本项目为加分,按质按量完成教学反思工作加0.5分,每多一篇加0.2分,最高加分不超过2分。

注:1、教学常规检查必须建立在完成学期教学进度的基础上,若未能完成学期教学进度,,视差距情况可在检查结果分值基础上加扣1-3分,情节严重者教学常规不给分。

2、在规定时间内未上交助学案或学生作业者,或学生作业空白甚至遗失,教学常规不给分。

3、高三教师不检查助学案,但必须完成学校配置所有练习册的练习(学生同上)。助学案分数化到作业和辅导分值内检查。

4、全校所设科目除体育、心理健康外,均需设置作业,作业量为2课时一次作业。技能实训课可申请免作业,但免作业的技能实训课教师必须撰写详细的学生成长手册,以学生成长手册的检查代替作业与辅导检查分值。体育和心理健康科目也可申请撰写学生身体素质成长手册或学生心理辅导记录,不撰写者教学常规分值最高分不得超过8分。

二)教学工作态度及质量(10分)

1、工作态度(5分)

考评内容:教师乐于接受学校工作安排和分配,在接受班主任工作、教务处的排课及学校值日工作等,敢挑重担,吃苦在先。

评分办法:由学校相关处室汇总对教师进行评定。

有以下情况者,此项内容不给分:

拒绝接受班主任工作。

拒绝教务处开学初安排的功课,并导致上课不正常者。

拒绝学校值日工作。

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达4节(含4节)以上(考试缺勤等同于旷课2节,迟到早退三次作一次旷课计算)。

一学期事假累计一个月以上。

评分办法: 本项目满分值5分。实行扣分制,学期全勤得5分,有以下情况者按规定扣分,最多扣5分。

旷课每节扣1分,迟到早退每一次扣0.2分,事假学期内超过10节以上每1节扣0.1分。

上课中途离开课堂,每一次扣0.5分。

在可代课范围内无故拒绝代课3次以上,每次扣0.5分。

其他违反教学工作规定的行为视性质扣分。

2、教学工作质量:(5分)

考评内容:按教师任教班级当学期参加温州市中小学教育质量评价的成绩排名计分,班级名次排列按工科类与服务类、高职类分类排名,当学期没有相应温州市中小学教育质量评价的科目以学校期中期末考试的成绩排名计分,学校考查科目、技能实训科目(非考证学期)取平均值。体育与心理健康科目按温州市中小学教育质量评价的成绩反馈计分。

高三教学工作质量第一学期以流水改卷形式的月考平均名次计分,第二学期以高考的名次计分。班级名次按工科类与服务类分类排名。

三)考试工作(5分)

考试是检验教学效果的主要手段,是教学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教师应按照教学规律做好考试工作,完成教学部门安排的有关考试工作任务。考试工作包括命题、监考、改卷、平时测验等。

1、监考 (2分)

考评内容: 服从教务处的监考安排,按时到岗,监考认真、负责。

评分办法: 本项目满分值2分。由教务处根据教师完成任务情况评定,每迟到一次扣 1 分;监考不认真巡视、严格履行监考职责,如对违规作弊视而不见、擅自离岗、在考场里看书看报以及其他失职行为,违反一次扣 1 分;无故不到岗,扣 2 分。

2、出卷(2分)

考评内容: 本项目考核全校性期中考和期末考的出卷。

试卷命题应符合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要求以及学校教学实际;教师在学期期中、期末考试之前,必须按教务处通知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将试卷上交,严禁泄漏考题。

评分办法: 本项目满分值2分,由教务处下达出卷任务,有出卷任务并出色完成得2分,没有出卷任务不得分。未按规定时间出题交卷,扣 1 分;出题马虎应付、试卷质量低劣,因此影响学校正常考试工作的,扣 2 分。

3、改卷(1分)

未按规定时间改卷上报成绩,每次扣 1 分;流水改卷不到岗,不严格按标准改卷,评卷马虎应付,本项目不得分。

四) 教研活动(17分)

教师必须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教研活动,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经常分析教学情况,认真总结教学经验,研究改进方法,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1、考勤 考评内容: 教师参加教学部门、教研组组织的各项教研活动,每次教研活动均要签到,不得迟到、早退和缺席。

评分办法: 本项目满分值2 分。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扣 0.2分;每缺席一次扣 0.5 分。本项目由教科室按月根据考勤统计情况评定。 公假不扣分。

2、听课。考评内容: 教师之间应定期不定期地听课,互相学习,取长补短。

每位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节课。组内公开课听课时要求认真填写“教师专业发展手册”,对授课教师提出意见或建议后,交教科室收存,并据以量化考评。

评分办法: 本项目满分值 2分。由教科室统计,根据教师实际完成听课任务情况评定。少听一次扣 0.5 分,“教师专业发展手册”不符合要求每次扣 0.5 分。

3、公开课

考评内容:教师可申请讲授全校性公开课(或讲座)任务。在每学期开学二周内或期中考后二周内,由教师向教研组提出参加公开课教学的申请,并申报课题;教学部门审查后,统一安排时间,组织实施。

评分办法:满分值5分。校级1分,县级2分,市级3分,省级4分、国家级5分。

4、教学科研成果。

考评内容:教师在考核期内所取得的教学科研成果,包括发表的**、编写教材、案例、课件、教案、著作、作品、完成科研课题等情况。

评分办法: 本项目满分值 5分。根据市一等、省二等以上得满分,省三等、市二等、县一等b档,市三等、县二等、校一等得c档,县三等、校二等得d档,(刊物发表为降一档次,课题得奖双倍加分,但不得超出5分)。

档次分级为:a 5分、b 3分、c 1分、d 0.5 分。

5、教师专业技能竞赛获奖

评分办法:满分值 5分。专业技能竞赛获省级一等奖以上得a档;获省级。

二、三等奖,市级一等奖得b档;获市级。

二、三等奖,县级一等奖得c档;获县级二等奖得d档;获县三等奖得e档。(县教坛新秀以上得满分)各档得分依次为:a 5分、 b 4分、 c3分、 d2 分、 e1分。

国家级三等奖在满分基础上加2分,二等奖加4分,一等奖加8分。

五)教学工作量(5分)

评分办法:周课时超1节加0.5分,最高分不超过10分,不满工作量同课时少一节扣0.5分。

六)学生的满意度(10分)

评分办法:满分值 10分。由教务处教学问卷调查得 a 10分、 b 8分、 c 6分。档次为a∶b∶c=3∶5∶2

七)技能学科竞赛(5分)

评分办法:满分值 5分。以在考核年度内参加上一级学生技能比赛为依据,由学校职能部门依据县市或以上级别参加单位成绩,我校成绩和组织参加态度按等级考核。

a——组织有力,成绩显著 5分(指职高以市一等奖一人次为标准)

b——组织到位,成绩良好 4分(指职高以市二等奖二人次为标准)

c——组织到位,成绩较好 3分 (指职高以市二等奖一人次为标准,或市三等奖二人次以上或县一等奖3人次以上为标准)

d---组织到位,成绩一般 2分 (指职高以县二等奖三人次为标准)

e---组织、练习、成绩一般或本年度上级没组织 0分。

f——上级有安排,我校故意不参加的,倒扣 2分。

注:1、学生参加省级技能比赛获奖的,三等奖每人次加1分,二等奖每人次加2分,一等奖每人次加3分。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

2、学生参加国家级技能比赛获奖的,三等奖每人次加2分,二等奖每人次加4分,一等奖每人次加6分,加分不做最高限制。

3、集体奖只做两次加分计算。

4、上级有组织,教研组不能落实训练的,本教研组成员每人倒扣2分。

八)教研组管理:(2分)

先进教研组按专业组和公共素质组分类进行评比,每个类别每学期选出1-2先进教研组。先进教研组组长加2分,组员加1分。

九)训练队及社团活动:(1分)

参与社团辅导工作次数满10次以上加1分,10次以下加0.5分。

三、评价处室:政教处(总分20分)

班主任德育工作(20分)

考评内容评分办法:考核办法参考《班主任评估方案》,其中所任班级流生率考核占5分。

非班主任教师德育工作(15分)

考评内容:每位教师都要做好学生德育工作,尊重学生人格,关心学生的学习和生活。

评分办法:期末参考《师生关系问卷调查》和《班级流生率》进行评定,其中任教班级流生率考核占5分。档次和分值比例参考班主任评估结果。

四、评价处室:就业指导处(总分4分)

招生工作。考评内容:按学校招生的有关规定。

评分办法:根据指标招生完成率-p与权值相乘得分。即: 得分=2分×指标完成率。招生组组长超额完成可另加1分; 无故不参加招生者倒扣3分。

五、评价处室:工会(总分1分)

民主管理、合理化建议。

学校教师工作量化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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