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教学质量考核方案 待修订

发布 2022-04-02 13:39:28 阅读 2714

太平乡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考核方案。

修订稿)为了全面提高我乡教育教学质量,充分调动学校领导及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奖勤罚懒、奖优罚劣,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拟订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全乡中学、小学(含村、点校)。

二、考核用途:学校考核得分即为该校校长绩效考核分,该校绩效工资将根据考核得分予以发放。

三、考核指标:

考核总分(100分)=学年统考成绩考核分(50分)+平时工作考核分(50分)

四、指标分解:

一)学年统考成绩考核(50分):

1.中学以全县同级同类学校各统考科目平均分的平均成绩作为标准线,本校各统考科目平均分的平均成绩减去标准线即为该校的定标基数。然后将正分基数降低三分之一,负分基数提高三分之一即为本校订标分。

2.小学以全县同级同类学校统考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平均分的平均成绩作为标准线,各校语文、数学、英语平均分的平均成绩减去标准线即为该校的定标基数。然后将正分基数降低三分之一,负分基数提高三分之一即为本校订标分。

3.各校达到订标分数线,则该项考核得分为满分(50分)。如果高于(或低于)订标分数线,则每增加(或减少)0.01,该项分值加(或减)0.1分(最多不超过30分)。

二)平时工作考核(50分):

1.乡教管中心考核分(20分):乡教管中心各分管工作人员,根据平时工作记载进行量化考核得分之平均分,乘以20%即为该校(园)此项得分。

2.乡**、县教育局及以上行政部门平时检查考核分(15分):在乡以上行政部门平时工作检查中获得合格以上等次,则该项考核得满分(若本年内未被检查的学校,该项考核也为满分)。

如果在检查中被定为“不合格”等次(或因工作失误严重受到书面通报批评、领导被诫勉谈话)的,每次扣1分,扣完此项得分为止。

3.参加上级安排的各项活动考核分(15分):凡被安排参加上级要求的各项活动(包括各种培训、比赛等),弃权一次扣5分,并追究当事人的相关责任。

如果在参加活动中因违纪被通报批评(或参加培训不合格)的,每次扣1分,扣完此项得分为止。

以上三项考核,乡教管中心每月将进行一次,并量化考核得分。学期(或学年)结束,每月量化考核分之平均分即为该校(园)的平时工作考核分。

五、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及奖惩:

1.乡教管中心协助各学校按同级同类学校统考科目对每个教师进行划线定标(与学校定标方式相同)。

2.每学年全乡对高于“定标线”且超出分值较多的教师,取前三名予以另外奖励。

3.同时达到以下几点的教师,教管中心及学校将对该教师实行“待岗学习”:①统考成绩未达标;②统考成绩低于“定标线”20分以上;③在全乡低标教师中处于倒数三名。

4.凡被处以“待岗学习”的教师:①按倒数第。

一、第二、第三分别扣罚当年绩效工资6个月、4个月、2个月;②待岗学习期间,按学校作息时间上下班,在本校或其他学校参加培训学习;③待岗学习期间,除扣罚绩效工资外,将在该教师工资中按30元/节另外扣代课费请其他教师为其代课(代课暂时按每天两节计算,如果外校派人代课的,将根据路程远近另外考虑车费,也在被处罚教师工资中支付);④待岗学习时间,按倒数第。

一、第二、第三分别暂定为四个星期、三个星期、两个星期,学习期满后,视其态度及学习情况确定是否结束学习。

6.被“待岗学习”的老师,在待岗学习期间,自己所任统考学科上课时间就跟岗学习,其他有自己所任学科上课时,就自己上课。跟岗学习期满,写出跟岗学习体会交学校和教育管理中心存档。

7.扣罚的绩效工资,存入太平乡教育奖励**,纳入当年的绩效奖励,奖励当年成绩优秀的教师。

8.太平中学和太平中心完小学年统考成绩位于全县同级同类倒数第一至倒数第三的,视情况可派到全乡其他学校支教,在支教学校工作认真,态度端正,学年统考成绩大幅度提升的,可回到原学校;在支教学校工作态度不端正,不负责,不作为,成绩低下的,报乡党委或教育局“召回管理”,同时调到乡内其他学校任教,三年内不得调动。

9.连续两年被处以“待岗学习”的教师,年度考核定为“基本合格”;连续三年被处以“待岗学习”的教师,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并移交县教育局“召回管理”。

10.太平中学和太平中心完小,学年统考不允许出现全县倒数十名内的现象,其他学校不允许出现全县倒数二十名内的现象。

11.奖金全乡统一分配,按定标达标或超标奖分值核算。

六、其它奖惩:(奖金在**拨款及奖励**中支付)

1.学校整体成绩进入全县同级同类学校前四分之一的,将给予学校校长一定的奖励,处于全县同级同类学校后四分之一的,将给予学校校长一定的惩戒。(中学以中考成绩为准;小学以三年级、六年级县的统考成绩为准。

)2.在上级各种检查中,获得上级表扬,获得优秀等次的,将给予学校校长一定的奖励。

3.学校教学成绩特别低劣的,学校校长当年不能参加评先选优,年度考核不能定为优秀等次。

4.每年由各校按一定比例(学校总体成绩好的,比例稍大)推荐优秀教师参加评奖。

七、未尽事宜,由全乡校长会讨论通过后,加以修订补充。

太平乡教育管理中心。

2023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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