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明,也是国家档案的组成部分,更是单位重要档案之一。
为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明确责任,使会计档案管理有章可循,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会计档案的立卷、归卷制度。
公司所属会计人员必须对本单位的各种会计凭证、帐簿、报表、计划、预算合同等会计资料定期收集,审查核对,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并指定专人保管,防止丢失、损坏。
二、会计档案的调阅制度。
调阅会计档案,要严格办理手续,本单位人员调阅会计档案,要经过会计主管人员同意;外单位人员调阅要有正式介绍信,经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批准,并详细登记调阅档案名称、日期、调阅人姓名、工作单位、调阅理由和归还日期。调阅人员一般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外出,需要复制应征得单位同意。
三、会计档案的销毁制度。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一般为15年,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按照《档案法》的规定由财会部门和档案部门共同鉴定,报经批准后进行处理。对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要填写“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销毁时由单位领导指定档案部门和财会部门共同派员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要长期保存。
四、会计档案的交接制度。
1、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理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离职前,必须将本人经管的会计工作在规定期限内全部交接清楚,接替人员应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未了事项。移交后,如发现原经管的会计业务有违反财务制度和法律规定等问题,由原移交人负责。
2、合并、撤销单位的会计档案,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移交给并入单位,由上级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指定的其他单位接收代管,并由交接双方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5 查阅或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 涂改 拆封和抽换,要维护会计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保守机密。四 会计档案的销毁 1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本单位档案室提出销毁意见,会同财务会计部门共同鉴定,严格审查,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经单位领导审查,并报主管局批准后才能销毁。2 对于保管...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 公司的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 会计帐簿 含备查帐簿 财务报表 财务计划 财务分析等会计核算专业的文字 图表和电脑软盘资料。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资料和证据,必须切实加强对会计档案的管理。2 会计档案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管理,由主办会计组织有关人员,严格按照 会计人员工作规则 要求,对会计档案进行...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会计档案管理,根据 会计法 和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的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财政所按照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的具体要求,统一管理会计档案。会计档案保管一年期满后,编制移交清册,交由档案室保管。第三条 会计档案的归档范围包括 会计凭证 会计帐薄 会计报表及有关的经济合同 统计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