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区。
终端店铺员工薪酬方案。修订记录。
目的:为使七匹狼华南分公司终端店铺员工薪资之核算及各项作业有所遵循,并使员工能够与公司一同分享公司发展所带来的收益,把短期收益、中期收益与长期收益有效结合起来,特订立本管理办法。
2.0 适用范围:
2.1 适用于华南分公司终端店铺员工的基本薪资、销售提成及绩效奖金、福利补贴的核发作业;
2.2 店铺员工指所有工作地点在店铺的员工,分为店长、组长、收银员、仓管和店员,负责销售的店铺员工又称为着装顾问,不包括公司安排的实习人员及因特殊原因临时聘请的临时人员;
2.3 临时人员工资:临时人员指临时招聘或试用期未满一个月而辞退(离职)的人员,工资按30元/班计算日工资,乘以实际所上班数即为应付工资(不享受补贴、提成、福利等其它项目);
3.0 薪资结构诠释。
3.1 薪资结构由基本薪资、销售提成、绩效奖金、福利补贴等四部份组成;
3.2 基本薪资:根据员工在任职期间所担任职位高低、所负责任轻重、必须的知识能力、地区差异等核定不同等级,给予对应的基本薪资;基本薪资的核定详见《各岗位任职资格标准表》;
3.3 销售提成:根据公司下达指标,店铺将指标分摊至各岗位人员,按各岗位销售额及个人达成率对应的提成比例计算销售提成;
3.4 绩效奖金:根据员工在任职期间工作表现和工作能力评定相应等级,给予对应的绩效奖金,绩效主要考核内容包括:
搭配销售率、正价商品销售率、服务标准化、个人形象、陈列专业水平、工作态度等非量化指标;绩效奖金的核定详见《绩效管理制度》;
3.5 福利补贴:根据地区消费水平差异,给予不同额度的餐费补贴及交通补贴;
3.6 应得月薪资=基本薪资+销售提成+绩效奖金+福利补贴+其他补款。
3.7 实际所得月薪资=应得月薪资-个人应缴纳之保险金-个人应缴所得税-其他应扣款。
3.8 实际所得年薪资=每月实际所得月薪资之和(不再计算年终奖)
4.0 薪资结构明细:
4.1 基本薪资:
备注:***即业绩在400万以上且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店铺;大店即业绩在200-400(含)万间且面积在200平方以上的店铺;小店即业绩在200(含)万以下且面积在200平方以下的店铺,其它不在此范围内的以总监确定为准;
4.2 销售提成:
4.2.1 店员、收银仓管提成。
店员提成=个人销售额*个人完成率对应提成比例。
收银仓管提成=个人销售额/分配比例*个人完成率对应提成比例。
店员提成=个人销售额*提成比例。
4.2.2 店长、组长提成。
店长、组长提成=员工平均销售额*店铺完成率对应提成比例*规模系数。
店长、组长、收银仓管提成=销售人员平均提成*规模系数。
4.3 业绩分配说明。
4.3.1 部门每月下达总指标,店长根据情况分摊指标;
4.3.2 400万以上的店铺,店长、组长不承担个人指标,收银、仓管需承担的个人指标为店员的0.3倍;
4.3.3 200万-400万(含)的店铺,店长不承担个人指标,组长需承担的个人指标为店员的0.3倍;收银、仓管需承担的个人指标为店员的0.5倍;
4.3.4 200万(含)以下的店铺,店长需分摊指标,店长指标为店员的0.3倍;组长需承担的个人指标为店员的0.5倍,收银、仓管需承担的个人指标为店员的0.7倍;
4.3.5 其它业绩指标平均分摊至每个店员(正常情况下是平均分配,当出现特殊情况如协助市调、协助其它岗位或店铺销售、兼任其它岗位工作时,则指标可适当调整但指标基本控制在正常值的0.
8-1.2间)
4.3.6 新进店员入职当月无须分配指标,新调入或异动离职人员扣除个人需分配及已完成业绩,其余均摊给所有参与分配业绩人员;
4.3.7 店长也可根据员工能力、不同店态的管理需要作小范围的调整,指标分摊完成后需报部门行政审核后生效;
4.3.8 严禁员工私自将销售的业绩送给或平均分摊(**除外)给当店其它人员,一经发现将视情节扣除其和关联人当月的部分或全部个人业绩提成,直至开除处理;
4.4 提成计算方式。
4.4.1 2400万以上的店铺,店长、组长按员工平均业绩结合店铺完成率及规模系数计算提成;收银、仓管按销售额/0.
3倍结合个人完成率计算提成,因管理需要,个别店铺可申请收银仓管按店员平均销售额*店铺完成率对应提成比例计算提成;
4.4.2 200万至400万(含)的店铺,店长、组长按员工平均业绩结合店铺完成率及规模系数计算提成;收银、仓管按销售额/0.5倍结合个人完成率计算提成;
4.4.3 200万(含)以下的店铺,店长、组长按员工平均业绩结合店铺完成率及规模系数计算提成;收银、仓管按销售额/0.7倍结合个人完成率计算提成;
原来:4.5 业绩分配说明。
4.5.1 部门每月下达总指标,两个组长分摊总指标各50%,再由两班组长分别分摊至本班每个店员(正常情况下是平均分配,当出现特殊情况如协助市调、协助其它岗位或店铺销售、兼任其它岗位工作时,则指标可适当调整但指标基本控制在正常值的0.
8-1.2间),指标分摊需报部门审核;
4.5.2 其它岗位业绩指标分配:
4.5.2.1 5人以上的店铺,店长不承担个人指标,其它人员均需分摊指标,组长指标为店员的0.5倍,收银、仓管为店员的0.7倍;
4.5.2.2 5人及以下的店铺,店长也需分摊指标,店长指标为店员的0.5倍;
4.5.2.3 新进店员入职当月无须分配指标;
4.5.2.4 店长也可根据员工能力、管理需要调整相应数值;
4.5.3 严禁员工私自将销售的业绩送给当店其它人员,一经发现将视情节扣除其和关联人当月的部分或全部个人业绩提成,直至开除处理;
4.6 绩效奖金:
原来的:4.7 福利补贴:
4.7.1 如有商场提供用餐,且向公司帐扣员工餐费,则该商场员工不再享受本薪资体系中的餐贴,如果商场帐扣的餐费大于公司餐贴的,大于的部分由公司承担;
4.7.2 如公司有提供住宿不管个人是否入住,都不再享受交通补贴;
4.7.3 如公司有提供住宿,但不在店铺附近的,也可享受交通补贴;
4.7.4 如公司未提供住宿的可享受交通补贴;
5.0 异常情况薪资界定。
5.1 新进人员:
5.1.1 试用三天内自动离职的不计薪;
5.1.2 店铺辞退的按临时人员计算薪资;
5.1.3 试用三天合格录用后自报到日起计薪(例如:某人员1日至3日在店试用,试用后店铺确认其合格后录用,其薪资从1日起计算,1日即等同其入职日期);
5.1.4 新进员工其基本薪资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日工资等于月基本薪资除以26天,以下类同);
5.1.5 新进员工入职当月不计销售提成,从次月第一天开始计算提成;
5.2 异动人员:按在当店实际考勤天数及销售业绩计算基本薪资及销售提成;
5.3 离职人员:
5.3.1 自离职日(以考勤为准)起停薪,按在当店实际考勤天数及销售业绩计算基本薪资及销售提成;
5.3.2 办理停薪留职的员工,到职日依复职日重新起计,复职后职等不变,其它按新进员工执行;
5.3.3 自动离职人员(连续旷工三日(含)以上人员)不计任何薪资;
5.4 事假人员:扣除当月缺勤天数的基本薪资;
5.5 病假(及其它假别)人员:不扣当月基本薪资;
6.0 薪资核算及发放。
6.1 店长每月3日提供《新员工入职考核表》、《店铺考勤表》、《员工提成分配表》、《工资表》等,提交行政部、财务部核算确认后,按审批程序报批;
6.2 员工薪资每月发放一次,发放日为每月18日(发放上一月工资);
6.3 直营店员工薪资由财务部安排汇入公司事先代设立的员工私人工资专用帐户,工资条由直营店店长统一发放,交由员工个人核对留底;
6.4 如各店在工资核算中存在疏漏而当月未稽核出,财务可在次月予以修订,并调整相应工资核算;
7.0 本薪店铺员工薪酬方案经董事长批准后自2023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原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并由华南区人事行政部负责解释和说明。
店铺薪酬管理激励方案
终端店铺薪酬制度。一 目的。加强终端效能,提升终端执行效果,有效完善管理架构与营运模式,以销售目标作为调节杠杆,按 高销售高提成 原则计提,鼓励员工努力达成销售目标,真正体现 值高回报 的薪酬激励机制。二 终端导购薪酬结构月度总收入 底薪月销售提成岗位津贴公司福利社保绩效考核其他奖励。三 分项说明。...
营销人员薪酬考核方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更大限度地激励营销业务员的潜能,促进公司销售业绩的提升,规范营销业务员薪资与绩效管理,从而保障员工和公司的利益,促进公司和员工的共同成长与发展。第二条适用范围。适用于营销管理中心提成制薪资的人员。第三条职责。1 人力资源部负责本方案的编制 负责营销业务员绩效考核和薪资材料的...
营销人员薪酬考核方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更大限度地激励营销业务员的潜能,促进公司销售业绩的提升,规范营销业务员薪资与绩效管理,从而保障员工和公司的利益,促进公司和员工的共同成长与发展。第二条适用范围。适用于营销管理中心提成制薪资的人员。第三条职责。1 人力资源部负责本方案的编制 负责营销业务员绩效考核和薪资材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