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人员薪酬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 2022-02-10 00:01:28 阅读 6189

***服务****。

为了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激励业务人员积极开拓业务,经研究制定如下业务薪酬管理暂行办法。

一、薪酬构成:底薪+业绩提成。

二、底薪:根据公司《员工手册》规章制度篇中第(五)款薪酬与福利中的“固定工资”组成项目测算确定。

三、业绩提成。

一)一次性提成。签单业务属于一次性收入的(如公司设立或注销、培训、咨询服务等),按照实际到账服务费的20%一次性提成。

二)顺序年度内按月提成。签单业务属于按月收费的(如财务**、社保**、劳务派遣等),该单业务在一个顺序年度内(指签约并实际开始服务产生服务费的当月始至第12个月或不满12个月撤单即不再产生服务费的当月止),按照月份顺序(简称月序)每月实际到帐服务费的一定比例在顺序年度内按月提成,提成逐月递减,直至为零。即,月序当月业绩提成=月序内实际产生的服务费*月序内对应的提成比例,具体月序及对应的提成比例如下表:

四、生活困难补助费。

公司业务人员的主要职责是拓展业务、产生业绩,收入**主要靠业绩提成,给公司创造价值的同时彰显自身价值。但考虑到,新入职业务人员熟悉业务、产出业绩需要一个过程,因此,公司针对新入职业务人员设置生活困难补助,新入职业务人员根据需要可以在入职当月(过期视为放弃,不再享受)申请享受该生活困难补助费。生活困难补助为期六个月,补助费用逐月递减,直至为零。

第1个月的补助标准根据新入职业务人员的实际情况由公司综合评估后确定。其他各月的补助标准=第1个月的补助标准*月序对应的比例,月序对应的比例如下表:

五、其他。一)业绩提成总额不封顶,所有提成均需在服务费实际到账后按月计提与工资一起发放,并按规定缴纳个税。

二)业务人员在劳动合同期内离职或合同期满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视为自离职(或终止合同)当月起自愿放弃享受剩余的顺序年度内按月提成和生活困难补助费。

三)新入职业务人员申请享受了生活困难补助费且连续六个月没有业绩的,视为其不能胜任业务拓展岗位工作,同意公司单方面调整其工作岗位或额外支付其一个月的底薪后,解除劳动合同。

四)公司其他部门员工在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外签单业务的,按照本办法中第三条的业绩提成方式提成。离职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不再享受剩余的顺序年度内按月提成。

五)兼职业务人员及其他外部资源的提成均按照本办法中第三条的业绩提成方式提成。

六)本暂行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服务****。

2023年1月10日。

操作人员薪酬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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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贯彻同工同酬,按劳分配原则,体现公平 公正,确保公司各项保障任务和创收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基本原则,以岗定薪,绩效考核。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第四条薪酬由基薪 岗位工资 绩效及福利四部分组成。第五条基薪属于基本生活保障性工资,是支付给员工的基本生活费,原则上不低于本...

薪酬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 中油洁能 成都 环保科技 薪酬管理暂行办法。为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参照同类型企业薪酬标准,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第一条适用范围。公司经营班子成员,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第二条薪酬分配原则。一 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