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计量管理制度
能源计量是科学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能源计量管理是指配备和用好计量器具的仪器、仪表,保证安全运行,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各种有关能源数据。用能单位必须实行全面的能源计量管理,首先要设置能源计量管理机构和配备专业人员,并根据《计量法》的要求,企业对能源器具要达到规定的配备率、检测率和鉴定率。
制订能源计量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
(1)制订企业能源计量管理办法;
(2)对能源计量器具要建立周期检定、抽检制度和巡回检查制度;
(3)能源计量实验室工作制度;
(4)能源计量器具使用、维护、保养制度;
(5)能源计量测试档案,技术资料使用保管制度;
(6)工作人员培训和奖励制度。
能源消费统计管理制度
能源消费统计是指系统地搜集整理能源系统的资料,如实地反映能源供需的过程及基本规律,制订能源消费统计管理制度主要包括。
(1)定岗、定人、定时抄表制;
(2)准确填写耗能原始记录,建立主要耗能设备的台帐;
(3)能源消耗量统计制度;
(4)能源消耗动态统计分析报告制度;
(5)能源平衡统计制度;
(6)能源经济效益统计制度。
能源消耗定额管理制度
企业能源消耗定额是判断能耗状况是否正常的重要依据,是考核企业能源指标的完成情况。在制订管理办法时应包括以下内容:
(1)制订能源消耗定额。应按照国家标准 gb12723、gb2589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分别制订主要耗能设备和工序的能源消耗定额;
(2)逐级下达明确责任。能源消耗定额应按规定的程序逐级下达,并明确规定完成各项定额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3)核算实际用量的计量。按规定的方法对主要耗能设备和工序的实际用能量进行计量、统计和核算,定期作出报告;
(4)节能经济效益分析。为达到降本增效的目的,通过对历年产品单耗的定额考核,核算分析产品用能成本超降情况;
(5)**能源消费。根据当年能源消费的实际情况和挖掘节能的潜力,合理制订下年度的能源消费计划。
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
企业能源利用状况分析是指企业定期对主要用能设备、工艺系统以及全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并采用必要的测试和能源消费统计分析相结合。通过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可确定用能水平,查找节能潜力,明确节能方向,为改进能源管理,进行节能技术改造,提高能源利用率提供科学依据。
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管理制度
(1)明确选择节能技改项目的原则。
技改项目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地区技术改造发展规划,紧密跟踪本行业的节能技术发展信息。
具有一定规模的项目,要具有先进的国际、国内节能示范水平。不得采用国家明令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生产工艺和产品。
项目经济效益较好,具有还贷和创利能力的。
项目实施单位总体经济效益好,有较高信誉等级的。
(2)对能耗大的投资工程项目要经有资格的咨询机构进行节能评估后再确定实施。
(3)要建立项目过程管理制度。包括建立项目责任制;项目跟踪管理制;技术档案管理制;竣工验收制。
(4)建立项目后评估制度。要逐年考核、分析未达到设计要求的原因,认真总结追究责任,写出报告,提出补救措施。
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重点用能单位是指:
一)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以上(含1万吨,下同)的用能单位;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济**委员会(经济委员会、计划与经济委员会,下同)指定的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以上(含5000吨,下同)、不足1万吨标准煤的用能单位。能源消费的核算单位是法人企业。
第三条重点用能单位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及本办法的规定,按照合理用能的原则,加强节能管理,推进技术进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减少环境污染。
第二章监督管理。
第四条国家经济**委员会负责全国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督管理工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协助做好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济**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内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国家经济**委员会会同国家统计局定期公布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名单,并定期发布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公报。
第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济**委员会会同同级统计部门,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内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以上、不足1万吨标准煤的重点用能单位名单,并报国家经济**委员会备案;定期发布本行政区内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以上、不足1万吨标准煤的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公报。
第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济**委员会按照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制定重点用能单位分级管理方案并报国家经济**委员会备案。实施分级管理的主管经济**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对重点用能单位的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节能篇(章)提出评价意见;
二)监督检查重点用能单位的主要耗能设备和工艺系统能源利用状况,委托具有检验测试资格的单位对重点用能单位进行节能的检验测试;
三)会同同级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检查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工作,会同同级统计管理部门检查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费和能源利用状况统计工作。
第八条国家经济**委员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济**委员会负责委托具有培训条件的单位,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管理人员进行节能培训。
第三章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
第九条重点用能单位应贯彻执行国家的节能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
第十条重点用能单位应接受主管经济**委员会对其能源利用状况的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重点用能单位应建立健全节能管理制度,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和先进的技术手段,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节能计划和节能技术进步措施,合理有效地利用能源。
第十二条重点用能单位每年应安排一定数额资金用于节能科研开发、节能技术改造和节能宣传与培训。
第十三条重点用能单位应健全能源计量、监测管理制度,配备合格的能源计量器具、仪表,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和管理应达到《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导则》规定的国家标准。
第十四条重点用能单位应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重点用能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能源统计,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
重点用能单位应在每年1月底前向主管经济**委员会报送上一年度的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报告应包括能源购入、能源加工转换与消费、单位产品能耗、主要耗能设备和工艺能耗、能源利用效率、能源管理、节能措施和节能经济效益分析、**能源消费等。
第十五条重点用能单位应建立能源消耗成本管理制度。重点用能单位应根据国家经济**委员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济**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制定先进、合理的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实行能源消耗成本管理。
第十六条重点用能单位应建立有利于节约能源、降低消耗、提高经济效益的节能工作责任制。明确节能工作岗位的任务和责任,通过岗位责任制和能耗定额管理等形式将能源使用管理制度化、落实到人,纳入经济责任制。
第十七条重点用能单位应开展节能宣传与培训。主要耗能设备操作人员未经节能培训不得上岗。
第十八条重点用能单位应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的能源管理人员应熟悉国家有关节能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具有节能知识、三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和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职称,并报主管经济**委员会备案。能源管理人员负责对本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章奖惩。
第十九条各级人民**对在节能管理和节能技术进步中取得显著成绩的重点用能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条重点用能单位应制定节奖超罚办法,安排一定的节能奖励资金,对节能工作中取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对浪费能源的集体和个人给予惩罚。
第二十一条重点用能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拒绝接受监督、检查的;或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未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的;或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未设立能源管理岗位或所聘能源管理人员不符合要求的,由主管经济**委员会以书面形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其及有关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
第二十二条重点用能单位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伪造、篡改能源消费统计资料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国家经济**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能源计量管理制度
一 总则 2 二 能源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3 一 计量器具的配备管理制度 3 二 能源计量器具使用和维护管理制度 4 三 能源计量器具周期检定管理制度 5 四 能源计量器具档案保管制度 5 三 能源计量管理职责 6 一 主管领导职责 6 二 分管负责人职责 6 三 各主管部门职责 7 四 能源计量岗位...
2023年某公司负荷管理制度
负荷管理制度。为了保证电网安全 优质 经济运行,保证客户,利益适应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特制定本措施。1 严格执行 承德电力系统调度管理规程 第30 37条之规定。2 值班调度员随时掌握负荷分布情况,严格控制负荷限额。3 当系统情况许可时,可以临时开放负荷。4 当用电负荷超出电力指标或区调下令限...
2023年某公司外派管理制度
1.目的。随着集团外埠经营业务的不断增加,为适应发展需要,规范员工外派管理。2.范围。适用于全集团。3.术语。3.1市区机构 集团在xx市所辖设立的机构 项目。3.2外埠机构 市区机构以外的集团机构 项目。3.3驻外津贴 连续超过一个月在外埠机构工作的员工享有的津贴。4.职责。4.1总裁 负责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