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调车作业相关规定

发布 2022-08-29 04:45:28 阅读 5183

一、要道还道。

一)要遘还道制度。

要道还道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以调车人员、司机为一方,以扳道人员为另一方,确认进路准备是否妥当、正确;另一种是当调车进路上配有两名以上扳道员时,在互相检查、确认调车进路是否正确时,也要执行要道还道制度。由于各站线路配置不同,扳道员之问要道还道的具体办法,在《站细》内规定。

1.单机运行或牵引车辆运行时,前方进路的确认,由机车司机负责并执行要道还道制度。

2.推进车辆运行时,前方进路的确认,由调车长负责。如调车长所在位置确认前方进路有困难时,可指派调车组其他人员确认并执行要道还道制度。

3.单机返岔子,有扳道员或调车信号时,机车司机负责确认进路并执行要道还道。在无扳道员和无调车信号机的情况下,由调车长确认道岔开通正确后,向司机显示起动信号。

4.连续溜放和驼峰解散车辆时,第一钩执行“要道还道”制度(集中联锁设备除外),从第二钩起,按“调车作业通知单”的要求和作业进度情况,及时、正确地准备进路,扳动道岔。

二)要道还道作业的技术要求。

1.基本作业程序是:“要道”、“还道”、“确认”、“还道显示开通”。要道还道时,应统一为“出×道要×道”、“进×道要x道”。

扳道(信号)人员在准备进路操纵道岔和信号时,要执行“一看、二扳(按)、三确认、四显示(呼唤)”的作业程序和“眼看、手指、口呼”的确认制度。

一看:看接车线是否空闲;机车车辆是否越过有关线路警冲标或联动道岔;道岔原开通位置(信号手柄或按钮位置)。

二扳(按):将道岔(信号手柄或按钮)扳(按)至所需要的位置。

三确认:确认进路上有关道岔开通位置是否正确;闭止块(锁闭块)是否落槽;影响接发车进路的调车作业是否停止;信号开闭状态是否正确。

四显示(呼唤):确认无误后,按规定显示手信号(或回报进路),并进行呼唤。

眼看:看准应确认的设备。

手指:中、食指并拢成“剑指”,指向应确认的设备,持旗时为右手拢起的信号旗,持灯时为“剑指”。

口呼:口呼规定用语,吐字清楚。

2.在非集中联锁的车站作业时,扳道员根据调车作业通知单及调车指挥人的信号要求,正确、及时地扳动道岔,显示信号,以确保调车进路的正确。为此,应严格执行要道还道制度。一条进路,往往要通过几组道岔,经过几个扳道员的作业来完成,只要联系上稍有脱节或误认要道还道信号,就有耽误作业或错误准备进路的可能。

为了防止发生这种情况,有的车站采用互相监督、人工联锁、区域联防、互相检查制度,把分散的道岔联成一个整体,以保证进路准备正确。要道还道起人工联镂、互相检查的作用,其方法是:要道由近而远,还道由远而近。

3.需要取消已开通的进路时,必须联系彻底后,方可扳动道岔。已开通的进路,机车车辆未曾占用的道岔不需使用时,亦应执行取消手续。

4.集中联锁车站对调车进路的确认:

1)确认长进路(两个及其以上轨道区)时,应由远而近地确认调车信号机。调车信号机开放后,不得任意变更,遇特殊情况必须变更时,应得到确已停止调车作业的联系后,方可关闭信号。

2)除因车列长度原因,不能完全出清轨道电路外,一般情况不准采用原路返回的方法进行调车作业。因在返回的进路上,道岔已处于解锁状态,失去联锁,在这种进路上运行是非常危险的。遇特殊情况必须采用原路返回时,调车指挥人必须得到信号楼操纵人员的允许,并口头通知司机进路开通情况后,方可进行调车作业。

3)一条进路经由非集中区和集中区时,在进入非集中区前,应与非集中区的最近扳道员执行“要道还道”。由非集中区进入集中区时,在进入集中区前,除与非集中区有关扳道员执行“要道还道”外,还应认真确认进入集中区的第一架调车信号机的显示状态。这种确认方法,即所谓“分段确认”。

4)在调车作业中(包括机车出入段),不准两台机车同时接近一个进路道岔。有关人员要时刻注意监视机车的行动,遇两台机车同时接近一个进路道岔时,必须先使一台机车停车并做好防护后再给另一台显示进行信号,以防止冲突。敌对作业未消除,不准撤除防护信号,放行另一台机车。

二、机车车辆停留及防溜。

一)机车车辆停留的线路及地点。

到发线、调车线、货物线等线路停留机车车辆时,必须停在警冲标内方。遇下列情况,在不影响接发列车及调车作业的条件下,准许临时停放在警冲标外方。

1.调车作业中,因溜放车辆(组)调速不当,未进入警冲标内方,但不妨碍本批作业计划的进路,准许』临时停放在警冲标外方。在一批作业完了后,立即将该车辆(组)送人警冲标内方。

2.因车站装卸线货位不足、货位固定设在警冲标外方或在抢运军用物资及急用物资等特殊情况下,车辆需停在警冲标外方进行装卸作业时,须经车站值班员、调车区长准许,在不影响列车到发及调车作业的情况下方可进行。在装卸作业完了后,应立即取走或送人警冲标内方。

二)禁止停留机车车辆的线路。

禁止停留机车车辆的线路有安全线、避难线、机车固定走行线和正线。

安全线、避难线的设置目的,是为了防止列车和机车车辆冲突,如该线上停留机车车辆,不仅失去了它的作用,反而增加了冲突的机会。

机车固定走行线,是为了减少机车出入段时与接发列车或调车作业互相干扰丽设置的,如该线停放机车车辆,势必造成机车出人段要变更走行经路,这样不仅影响机车整备、出入段,而且对车站接发列车工作造成影响。在非集中联锁车站,车站值班员忘记机车走行线停有车辆,再向固定走行线放行机车,可能造成撞车事故。

正线是列车通过车站的主要径路,车站为不间断地接发列车,首先要经常保持正线空闲,这样才能保证列车调度员对列车运行的调整。

到发线上停留车辆时,经车站值班员的准许即可办理,但在中间站还需取得列车调度员的同意方可占用。在中问站到发线停留车辆时,应连挂在一起,并将两端道岔扳向不能进入该线的位置并加锁(集中联锁的除外)。

牵出线、渡线、道岔联动区及轨道衡,都分别有它的专用性质,都不准停留机车车辆。因有特殊情况,必须停放车辆时,应制定安全措施纳入《站细》。

三)有特殊要求车辆的停留。

由于车辆装载货物性质、车辆特点或线路坡度等因素,停留车辆不进行调车作业时应采取安全措施。

1.**品、压缩气体、液化气体等危险品,对冲击、火焰敏感,万一发生意外,其后果严重。要求装载这些货物的车辆,必须停放在固定线路上,两端道岔应扳向不能进人该线的位置并加锁,以防其他车辆进人。在选择存放这些车辆的固定线路时,应远离房舍、住宅及其他建筑物,并应与列车运行和调车繁忙的线路保持一定间隔。

2.装载“140产品”的车辆在站停留时,不得与邻线的内燃机车、蒸汽机车和装载“707产品”、**品的车辆并列停站。在站停留时,其周围的警戒区内不得有明火。“140产品”车放气时,要求50m内,不得有明火。

·3.救援列车必须停留在固定线路上,两端道岔扳向不能进入该线的位置并加锁。已经确定为停放救援列车的固定线路就不准停放其他机车车辆。救援列车担负着事故救援的紧急任务,必须具有相当高的机动性,必须保证能在需要时及时出动。

4.临时停留公务车的线路,亦应将两端道岔扳向不能进入该线的位置,不准利用该线进行与其无关的调车作业。

四)停留车辆的防溜。

车辆停放**路上,除装载的货物性质、车辆构造特点、线路坡度等因素外,还有风向、风力、天气或邻线列车、车列运行的震动等外力作用,如不采取防溜措施,容易发生自动溜逸,造成事故。为此,对停留车应根据不同的条件,采用相应的防溜措施。

1.编组站、区段站在到发线调车线以外的线路上停留车辆,不进行调车作业时,应连挂在一起,并须拧紧两端车辆的手制动机,或以铁鞋(止轮器、防溜枕木等)牢靠固定。因装卸车对货位等情况,不能连挂在一起时,应分组做好防溜措施。

2.中间站停留车辆,均应连挂在一起,拧紧两端车辆的手制动机,并以铁鞋(止轮器、防溜枕木等)牢靠固定。因装卸车对货位等情况,不能连挂在一起时,应分组采取防溜措施。编组站和区段站到发线、调车线是否需要防溜以及作业量较大中间站执行上述规定有困难时,由铁路局规定。

五)其他要求。

1.防溜器具的配备、保管、登记等,必须纳入日常管理并形成制度。要固定数量,固定存放地点,并固定专人负责,使用时要汇报,要对**接,做好使用登记等。

2.调车作业中,对采取防溜措施的车辆,挂车前,应先检查防溜措施,挂好后再撤除防溜措施。摘车时,应在车辆停妥后,采取防溜措施再摘开车钩。

在超过6‰坡度的线路上停留车辆时,不得摘开机车,如必须摘开机车时,应制定安全措施报上级批准,纳入《站细》。

三、调动客车及军用列车(车辆)的规定。

一)调动客车的规定。

1.调动乘坐旅客的车辆,须全部接通制动软管。调动整列空客车也须全部接通制动软管。若在客技场调动整列客车短距离运行时,是否需要全部或部分接制动软管,车站根据情况而定。

调动零星空客车是否需要连结制动软管及连结制动软管的数量,在《站细》内规定。

2.调动专用车、公务车和搭乘人员的车辆时,为保证专用车、公务车的绝对安全,在调车作业中按以下方法办理:

1)连挂前一度停车,并通知车内人员注意;

2)连挂的车辆必须全部接通制动软管并试风;

3)严格掌握调车速度不得超速;

4)停放专用车、公务车的线路道岔,应向其他线路开通并加锁。

在调动搭乘人员的车辆(押运人员除外),必须连结制动软管通风,调车速度不得超过15km/h。

3.编挂带风挡的客车(含自备客车)不得与大制动台的货车带手制动机端连挂(50t棚车及已改为小制动台的如60t棚车除外)。

二)调动军用列车(车辆)的规定。

编制调车作业通知单时,要认真与列车预确报和货票核对,对“禁止溜放”、“w)”和隔离标记要填写齐全、准确、清晰。

调动军用人员车辆时,作业前通知部队做好准备。

调动装载"140产品”车辆时,调车机与“140产品”车应隔离4辆以上,并按注有“(w)”车辆的调车作业方法办理,禁止通过驼峰溜放。

1.调动注有“(w)”的车辆时应按下列规定办理:

1)应在调车指导的监督下进行作业,没有调车指导的车站应派业务熟练的干部监督作业,严防违章调车。

2)编组和编挂注有“(w)”的车辆,机车与编挂的车辆应连结制动软管,连结制动软管的车数与所牵车数的比例不少于1:5,即5辆车内至少有1辆接制动软管。

3)在接近、连挂注有“(w)”的车辆以及带有这种车辆连挂其他车辆时,要在被连挂车辆的前10车处一度停车,再按“十、五、三车”制进行连挂作业。

4)其他车辆向停有“(w)”车辆的站线溜放或送车时,必须留有10m天窗,严禁溜放连挂。

2.调动“特货方案”车辆时,值班站长(站长或运转主任)应先向有关人员详细布置,传达上级有关规定指示要求,并通知机务段指派人员添乘机车。编制调车作业通知单时,应注明“特货方案”字样。在调车时应做到:

1)调动车辆前,必须通知押运人员。

2)停放的车辆,必须采取防溜措施,停放车辆的线路必须开通邻线并加锁。

3)不准带方案车连续连挂和溜放其他车辆。

4)不准以大车组(7辆以上)连挂方案车辆或车组。

5)不准向停有方案车辆的线路上溜放车辆。

6)方案前部车组编挂完毕后,机车带上隔离车与方案车连挂。

复习题。1.调车进路的确认由谁负责?2.要道还道有哪些基本作业程序?

3.机车车辆应停留在什么地方?4.遇哪些情况准许机车车辆临时停放在警冲标外方?并应遵守哪些规定?

5.哪些线路上禁止停放机车车辆?为什么?6.对停留车的防溜措施是怎样规定的?

7.中间站到发线停留车有什么规定?8.调动注有“△”的车辆有何规定?

铁路调车作业相关规定

一 连挂车辆的限制。调车作业时,调车人员必须正确及时地显示信号 机车乘务人员要认真确认信号,并鸣笛回示。连挂车辆,要显示。十 五 三车的距离信号 单机除外 没有显示。十 五 三车的距离信号,不准挂车,没有司机回示,应立即显示停车信号。当调车指挥人确认停留车位置有困难时,应派人显示停留车位置信号。不足...

铁路调车作业标准基本规定

1 执行铁路调车作业标准的要求。1.1 所有参加铁路调车作业人员,必须执行铁路调车作业标准体系的九项标准。1.2 由于劳动组织 作业性质 技术设备 技术要求等的不同,可用响应的标准对铁路调车作业标准进行补充规定 专用铁路的某些作业未纳入标准或因特殊要求执行标准由困难的,可按本企业标准执行,但国家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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