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学作业

发布 2022-07-17 06:57:28 阅读 9403

这个孩子是谁的。

一天,两个妇女来到所罗门王(公元前10世纪以色列——犹太王国国王)跟前。第一个妇女一边抽泣着一边说:“求求您,陛下。

事情是这样的。我和这个妇人住在同一间屋子里。我分娩了。

不过,在我生了儿子的第二天,她也生了个儿子。屋子里只有我们两个人,没有其他人。这个妇人的孩子在一天夜里被她自己压死了。

她便趁我熟睡时把我的孩子抱了过去,把她那已经压死的孩子放到我的身边。凌晨我起来给孩子喂奶,发现孩子已经死了,我伤心欲绝。等到天亮的时候,我才仔细地端详这个死去的孩子,发现这个孩子并不是我生的!

”第二个妇人伶牙俐齿,立即抢过话头说:“尊敬的陛下,请您不要相信她的鬼话,她的儿子才是死的,我的儿子是活生生的。”

第一个妇女伤心地说:“不,你的儿子才是死的,我的儿子是活的。”

两个妇女就这样在所罗门王面前争论不休。智慧绝顶的所罗门王眉头一皱,计上心来,立即吩咐法官拿剑来,并对两个妇女义正辞严地说:“你们不要争吵了,把活着的孩子劈成两半,你们每人一半。

这样应该公平了吧!”

饶恕我吧,陛下。把活着的孩子判给她吧,求您可千万别杀死他!”第一个妇女连忙哀求道。

但第二个妇人却说:“孩子将不归你,也不属于我,劈就劈吧。”

于是,所罗门王果断地命令:“不要杀死婴儿,把活着的婴儿归还给第一个妇人,她是这个婴儿的真正的母亲!”

所罗门王的判断一点都没错,孩子确确实实是第一个妇人的。那么所罗门王是怎么知道婴儿是第一个妇人的呢?在此,所罗门王运用了一个三段论:

凡是孩子的亲生母亲都不会忍心将孩子劈成两半,第二个妇人忍心将孩子劈成两半,所以,第二个妇人不是孩子的亲生母亲。

分析:第二个妇人”是小项,“孩子的亲生母亲”是大项,“把孩子劈成两半”是中项。这个三段论是第二格ieo式的三段论。

中项在小前提中周延;在前提中的大项和小项都周延;前提与结论中否定命题数为1:1;因此,这个三段论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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