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QC作业 管理 规范

发布 2022-06-26 02:50:28 阅读 3241

1、目的:为确保制程上质量能符合客户要求,在制造过程中及时预警及改善,对产品质量进行有效的管控,以证明制造过程中一切符合生产条件, 使整个制程能防患于未然。

2、范围:适应于本公司所有产品的制程到制成过程中对人、机、物、法、环各环节影响到产品质量的管制。

3、权责:

3.1 品质部:对生产全过程进行巡回检验,于不良发生之初期,能预先提出警示, 以便导正缺点, 减少不良率;对重大不良问题发生时,发出《纠正/预防措施报告》,追踪并验证改善措施的有效性。

3.2 工程部:负责不良品之失败原因分析,并提出有效对策及重整作业方式;对提出特采申请之项目或产品,提出分析及意见。

3.3 生产部:于制程巡回检验过程中发现有缺失时能了解并立即改善,以预防再发生;对重大问题发生时,对纠正措施导入产品,并对批量不良产品实施重工处理。

4、定义:4.1 ipqc(in-process quality control):制程品质控制。

4.2 bom(bill of material):材料清单。

4.3 rohs(rest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有害物质限用。

5、作业内容 :

5.1 产前检验:

5.1.1. 产品上线前生产时,ipqc需确认有无新发行的bom表、作业指导书、工程变更通知单等相关文件。

5.1.2. 材料上线前,ipqc必须依bom、工程变更通知单核对材料领用清单,并将检验结果记录于ipqc检验报表内。

5.1.3. 产品上线开拉前,ipqc监督生产人员对仪器、工具设备进行静电检测。

5.2. 首件检验:

5.2.1. 当每班开线、产品换线、材料更换、生产工艺更改和生产设备更换时,ipqc均要进行首件检验;同时参照《ipqc检验规范》作业。

5.2.2. 生产部生产的第一台产品,由拉长或测试员检查,并填写《首件检验报告》,检测合格后,交于工程pe/ie确认,确认结果合格再交给ipqc做首件确认。

5.2.3.

ipqc根据bom、作业指导书、检验规范等相关资料,并跟踪及记录首件产品从拉首到拉尾的品质状况;ipqc确认合格后,并签名交于部门主管审核,再签发到相关部门后,方可开拉批量生产;如首件检验发现不良时,立即通知**拉长,并发出《停止/停线通知单》,拉长会知**pe进行原因分析,待问题解决后,再由ipqc重新作首件确认,确认合格后方可开拉生产。

5.2.4. 《首件检验报告》由生产部保存。

5.3. ipqc巡回稽核:

5.3.1.

ipqc根据《ipqc检验规范》的相关内容对生产线(包括正常生产作业与重工生产作业)进行稽核,发现问题时,ipqc检验员把问题发生时间、发生站别、问题描述、责任人等内容填写在《ipqc巡检报表》内;同时要求责任人立即改善,并通知产线干部或相关负责人进行督查。

5.3.2.

ipqc要对产线使用的材料、作业方法、设备及治具进行确认以外,同时为了解保生产过程持续满足品质要求,ipqc检验员还需针对重点站别,每半小时在产线随机抽检取1pcs产品,根据相应的检验方法与检验标准进行检测;如发现轻微缺陷则通知责任人立即纠正及改善;如发现严重缺陷时,ipqc发出《纠正/预防措施报告》于生产,由生产部门通知pe或相关技术部门进行原因分析及按异常处理步骤执行。

5.3.3. 当pe及相关技术部门分析出问题原因,并给出改善对策;ipqc须根据改善对策内容进行效果确认;确认合格,并将《纠正/预防措施报告》存档。

5.3.4.

ipqc对改善效果确认达不到品质要求时或改善对策未有明确结果时,ipqc将对不良产品进行标示,并根据问题严重性,发出《停止/停线通知单》;待相关部门重新给出改善对策,ipqc对改善效果确认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5.4. 品质异常处理:

5.4.1. 当ipqc首件检验、巡回稽核、抽样检验等检验过程中,发现不良或与文件不符,则立即通知责任人现场改善,并通知上级进行督查。

5.4.2. 检验过程**现下列现象开出《纠正/预防措施报告》单:

5.4.2.1.制程外观不良率达到5%时(以开线每2小时计算及统计)。

5.4.2.2.制程功能不良率达到3%时(以开线每2小时计算及统计)。

5.4.2.3.制程连续出现5台以上相同功能不良时(以开线每2小时计算及统计)。

5.4.3. 品质异常处理的时效性:

5.4.3.1.ipqc开出《纠正/预防措施报告》单2小时内,相关部门须给出临时解决方案。

5.4.3.2.开出2天内须给出原因分析,并于一个星期内给出纠正与预防措施。ipqc确认效果后,并存档入案。(特殊情况可通过各部门协商决定)

5.4.3.3 责任单位必须在纠正措施提出后,应立即实施。

5.4.3.4.ipqc在巡回稽核中按纠正内容对相关作业进行管控。

5.4.4. 制程异常《停止/停线通知单》的开出:

5.4.4.1.产品生产时无作业指导书,作业人员不具备岗位作业资格。

5.4.4.2.发生重大品质不良,生产时用错料或来料未经iqc检验。

5.4.4.3.测试设备不良,测试程序错误。

5.4.4.4.作业员、生产设备、工具/治具不附合静电要求。

5.4.4.5.客户投诉或退货,未采取相应纠正/预防措施,在制品存在不良品质隐患时。

5.4.4.6.产品首件确认不合格。

5.4.4.7.制程品质不良2次发出《纠正/预防措施报告》单,未有明确改善结果时。

5.4.4.8.当ipqc首件检验、巡回稽核、抽样检验等检验过程中,发现rohs不良,按《rohs关联物质管制办法》处理。

IPQC作业规范

拟制 originator 1 目的 审核 checked核准 approved生效日期 effective 为了提升公司制程品质的管控能力与水平,明确ipqc作业 巡检内容与职责,加强目视管理。2 适用范围 适用本公司ipqc作业与对各生产线生产过程中的巡回检验与稽核。3 引用文件 3.1 ty ...

IPQC作业检验规范

1.目的。为了进一步规范制程巡检作业,明确巡检的工作内容和检验依据,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消除影响产品品质的因素。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的所有机型的制程巡检工作。3.职责。3.1品质部。3.1.1 负责对生产线开线 换线状态确认。3.1.2 负责对产品手机首检确认。3.1.3 负责对生...

线路IPQC作业规范

1.0目的。规范ipqc之作业,以达成线路之良好品质。2.0权责。2.1.生产部负责线路首件制作 自检以及生产过程中的自检 巡检工作。负责首件的确认 生产过程巡检 最终抽检工作。3.0相关文件。半成品质量检验规范 4.0内容。4.1制程稽核。4.1.1对制程 油墨 印刷 烘板 显影 环境 参数的稽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