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机关干部考核办法

发布 2022-04-13 06:24:28 阅读 2439

红旗镇机关干部考核办法(送审稿)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规范管理,提升服务,根据机关干部考核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机关全体在职干部职工。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机关干部考核工作的领导,成立红旗镇机关干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员名单如下:

三、考核内容与方式。

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

一)月度考核。

月度考核包括考勤、考纪、考事三个方面,主要以日常考核的形式进行;每月个人基数分为100分,其中考勤50分、考纪30分,考事20分。月度考核结果作为季度考核的重要依据,每月从得分最高者中评选出10名月度之星,每名月度之星奖励200元。

1、考核内容:

1)考勤(50分)。上班迟到、早退或离岗,扣1分;迟到、早退或离岗超过1小时,计旷工半天,扣2分(忘记打卡,按迟到论处;特殊情况作出书面解释并由局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可不扣分,如因局室安排的加班超过晚上12点后,第二天上班允许推迟2小时);旷工(含去向不明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一天,扣5分;会议、学习或集体活动迟到,扣2分,无故缺席,扣5分(无特殊原因不准请假,临时请假以缺席处理);值班出现缺勤一次扣5分,因特殊情况对换值班人员的,需经考核办主任同意,否则按违规处理,扣2分,同时扣发值班补助。扣分超过总分的,扣完即止。

2)考纪(30分)。上班时间上网聊天、打牌、看碟、玩游戏等,发现一次扣5分;不履行工作职责,服务意识差,工作态度粗暴,造成不良影响,扣10分;利用工作之便索、拿、卡、要,扣15分,并依法依规从严处理;严重违纪及违法行为,扣30分,情节严重的报送县纪委查处。违纪违法和廉政情况由纪检员负责登记核实。

扣分超过总分的,扣完即止。

3)考事(20分)。工作责任心不强,未按时如质完成工作任务,扣5分;工作出现失误,导致局室形象受损或受到领导批评,扣10—20分,其中单位主要领导批评扣10分,县级及以上领导批评扣20分;上级或本局室要求报送的各种报表、计划、总结等资料,逾期一天,扣2分;每出现1处错、漏、少现象,扣1分;未达到基本标准要求,扣5分;被上级通报批评,扣10—20分;对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安排的工作,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任务,扣10分;未按时完成,扣5分。工作有专项考核的,按专项考核办法执行。

扣分超过总分的,扣完即止。

2、考核实施:

1)随机抽查。考核办成员(随机抽2—3人)每周不定期对全体干部职工日常考勤情况和上班纪律进行抽查2—3次,抽查时不在岗,局室负责人不能说明该同志去向,按离岗处理。每次抽查情况报局室负责人签字认可。

2)综合汇总。会议、学习、集体活动出勤情况由综合办负责登记。干部职工本职工作完成情况每月由局室负责人对照各局室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和月工作计划安排进行考核。

中心工作由考核办进行考核。临时工作由交办领导和考核办考核。

上述考核于次月10日前进行汇总,得出最终考核结果,送分管领导签字后,呈主要领导审批,并于20日前将结果在管委会群公示。如有异议,可在3日内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考核工作必须认真及时,客观公正,如出现复核与初考情况不符,考核办可认定初考责任人工作失职,扣责任人5分,并通报批评。考核表迟交,扣责任人2分。

二)季度考核。

季度考核重在考事,由考核办负责核查。季度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每季度从得分最高者中评选出10名季度之星,每名季度之星奖励500元。季度内三个月的累计得分减去该季度考核办确认需要扣除的分值再÷3,即为季度个人考核得分。

季度重点工作任务由于局室原因未完成,或制度执行不到位的,局室负责人扣10分,其余人均扣5分。

三)年度考核。

年终考核总分由四个季度考核累计得分÷4,加上年终需要增加或扣除的分值,即为年度个人考核得分。其中,各局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设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等,优秀奖励局室负责人12分,其余人均6分;良好奖励局室负责人6分,其余人均3分;一般不奖不罚;较差罚局室负责人6分,其余人均3分。

干部职工在本年工作中有特殊贡献或有突出表现的,由党政联席会会议确定加分项目和分值。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工作突出,获得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县综合奖励,或者在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县级经验交流会上作典型发言或经验介绍的,分别奖励个人10分、5分、3分、2分;在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县级刊物上发表和工作有关文章的,每篇分别加5分、3分、2分、1分;信息类稿件减半加分,其中县级信息类稿件每条加0.

2分(各局室设立专职信息报送员,撰写信息报组宣办,该信息员加2分,若上稿,信息报送员和组宣办相关工作人员各加奖励分值一半)。以上各项可累加。另增设述职测评环节,目前暂先测评各局室负责人,述职测评材料必须为其本人撰写,测评结果前6名以加分,测评局室包括综合办、财政局、社发局、经发局、规建局、纪检办、控违办、环卫所、司法所等,加分仅加局室负责人。

四、结果运用。

1、月度考核以每分计10元,按月发放;季度考核按在职干部平均得分,每超出1分计50元发放,低于平均分不计罚;年度考核按在职干部平均得分,每1分计100元,超出或低于在目标管理奖发放时相应增加或减少。

2、考核得分作为在职干部职工考核、评先评优和晋级晋升的重要依据。月考核全年累计3次达60分以下,年终考核初步定为不称职,目标管理奖增加扣罚,其中事业编制每次扣罚1000元、非事业编制每次扣罚500元;月考核得分全年累计3次75分以下,年终考核为基本称职,不另计奖罚。月考核累计不到3次在75分以下,年终考核定为称职,不另计奖罚。

月考核均在75分以上,且至少3次达85分以上,由单位主要领导按比例确定优秀者,增加计奖1200元。年度考核连续两年定为不称职者,视为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根据有关办法予以调离或辞退。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取消年度目标管理奖,并确定为不称职:在廉洁自律方面,违法乱纪,造成重大损失和不良影响的;在维稳和防汛等特殊期间,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影响恶劣的;在业务工作方面,出现重大失误,或因工作延误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存在其他列入一票否决的事项,如计生工作失职。

4、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考核办所有。

附:《红旗镇在职人员管理制度》

南昌县红旗镇管理委员会。

2023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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