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

发布 2022-04-08 23:07:28 阅读 5727

为了加强教学管理,促使各位教师进一步重视课堂教学工作,加大教师对教学工作的投入力度,推动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1.帮助教师了解自己的优势与不足,推动教师不断提高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不断改进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

2.为学校全面了解教学情况,制定政策、规定、措施、规划等提供客观依据;

3.为教师各类评奖、晋升、聘用等提供参考依据。

二、考核对象。

教学质量考核对象为承担我校教学任务的任课教师。

三、考核方式及程序。

1.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每学年进行一次。

2.考核程序为:

1)教师个人总结。每学年结束后,教师按照《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管理办法》的要求,对照《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向教学单位提交学年教学工作总结及相关材料。

2)单位考核。根据教师学期教学工作总结、内部听课、学生意见、教研组意见反馈情况等,按照《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管理办法》和《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对本单位全体教师进行考核,并确定考核结果与等次,报学校教师教学质量考核领导小组。

3)教师教学质量考核领导小组对教师的优秀等次和不合格等次进行全额核查,对“良好”和“合格”等次进行抽查,并最终确定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结果与等次。

四、考核等次。

1.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2.两个一票否决项目中,任意一个项目的评价结果为e时,则判定总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

3.如果教师在评价学年内未完成本科教学任务,不能被确定为“优秀”和“良好”等次;承担的教学工作量未超过规定工作量50%的,不能被确定为“优秀”等次。

四、考核结果的应用。

1.考核结果作为评选“优秀教师”、“教学质量优秀奖”、“先进工作者”等各种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2.考核结果由单位记入教师业务档案,并作为教师晋级、评聘的重要依据。

3.考核不合格的教师,限期通过培训提高业务能力,经有关部门重新考核通过后,方可重新认定原任课程的评定资格。

五、相关说明。

1.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组织与管理,纳入教学工作考核范畴。

2.在对教师教学质量考评时,应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进行。

3.兼职教师按其教研组纳入相关教学单位的考核。

六、其他。该办法由学校教学质量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更改。

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

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讨论稿 第一条考核宗旨 深化教育改革,规范教学行为,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及教学管理水平,逐步实行绩效挂钩。第二条考核对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院任教的所有教师,包括专任教师 双肩挑教学人员 兼职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第三条考核原则。l 公正 公开 公平原则 2 激励 ...

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

一 目的原则。1 为客观公正地考核教师的教学工作,增强教师教学工作责任心和质量意识,鼓励教师上好课,通过建立健全教学评价 激励 约束机制,使教与学良性互动,引导教师树立职业教育先进理念,在教学实践中不断进行改革和创新,促进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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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目的原则。1 为客观公正地考核教师的教学工作,增强教师教学工作责任心和质量意识,鼓励教师上好课,通过建立健全教学评价 激励 约束机制,使教与学良性互动,引导教师树立职业教育先进理念,在教学实践中不断进行改革和创新,促进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