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十二条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单位实行会计监督。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或要求更正、补充。
第一十三条财务工作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负责人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第一十四条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一十五条支票由出纳员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批准,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一十六条支票付款的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人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账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薄上注销。
第一十七条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借款,须填写《借款单》,不论金额大小须负责人签字同意后付款。
第一十八条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 职工工资、津贴、奖金。
二) 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三) 经营活动中批准需支付现金。
第一十九条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负责人批准后提取。
第二十条工资、津贴、加班费等由财务人员依据各部门每月提供资料按规定编制职员工资,经复核后当月发放。
第二十一条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须审核《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证明人签字,会计审核有关凭证。
第二十二条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账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款账相符。
第二十三条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同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账、主管),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分类填制目录归档保存。
第二十四条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负责人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二十五条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负责人批准。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财务管理规定
一 为规范市财政局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本规定。二 本规定适用于局属财监局 含监督棵 非税局 含票据中心 开行项目办 省信用担保公司赣州分公司。三 局属单位实行 统一领导 分级审批 单独核算 帐务统管 的财务管理原则,各项财务活动须遵守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和...
财务管理规定
管氏金水桶休闲会所财务管理规定。为创造长期股东价值的最大化,维护可持续的盈利增长 保持财务工作的诚实和透明,现拟订有关财务方面的规定 一 帐务处理采用电算化,所有凭证及帐簿均使用电脑完成。二 公章管理 公章 财务章及发票章由兰丽娟统一管理。三 财务人员的工作职责 出纳 1,办理银行存款和现金领取。2...
财务管理规定
财务人员管理 办事处财务人员接受双重领导,即同时受办事处经理和财务部经理的领导。财务人员的日常行为受办事处经理的领导,业务上受财务经理的领导。资金管理 原则上办事处人员不得向客户直接直接收取货款,如确有需要应在收到款项后及时交到财务部,由财务人员入账。财务部应不定期与客户核对,业务员向客户收取现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