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经济法概念的出处或者是形成过程?
答案:、年法国空想社会主义的代表之一摩莱里在《自然法典》一书中首先提出经济法的概念。
年法国空想社会主义代表之一的德萨米在《公有法典》一书中发展了摩莱里的思想。
年小资产阶级激进派代表人物普鲁东在《工人阶级的政治能力》中提出了经济法的概念,认为经济法是民法与政治法的补充和产物。开辟了不同于公法和私法的第三法域。
世纪末世纪初,年德国学者莱特在《世界经济年鉴》中首先使用了经济法这一概念。
年德国合德曼在《经济法字典》中提出经济法的概念,强调国家在经济上的强制。
年德国《煤炭经济法》是世界上第一部以经济法命名的法规。
划分经济法调整对象的依据是什么?
答案:社会实践。
判断题:经济法调整对象一定是经济法?
答案:错。经济法调整对象是特定的经济关系。
简答:给经济法概念下定义应该注意的问题?
答案:、在经济法的定义中,要正确地概括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在经济法的定义中,不必列举各种法律规范共有的属性。
在经济法的定义中,不需要列举经济法的主体。
在经济法的定义中,不应当使用含混的概念。
在经济法的定义中,定义项的外延与被定义项的外延应该相等。
经济法是以特定经济关系为调整对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概念和含义?
答案:概念: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的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现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含义:、经济法是属于法的范畴。
经济法属于国内法体系。
经济法不同于国内法体系中的其他法的部门。
论述:为什么说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的部门?
答案:、法的调整对象是划分法的部门的标准。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的部门,决定于经济法自己特定的调整对象。
经济法有特定的调整对象。因为第一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有一定的范围。这个范围就是经济法只调整在国家协调的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不调整其他经济关系,更不调整非经济关系。
第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同其他法的部门的调整对象时可以分开的。也就是说,经济法调整的在国家协调的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是有自己的特征的,同其他法的部门的调整对象既不是交叉,也不是重叠的。
因此经济法是独立的法的部门。
比较题: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答案: ①两者的调整对象不同。行政法调整的是行政机关和行政人员管理各种特殊的社会关系所形成的行政关系,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市场经济在自由竞争基础上形成的具有盲目性垄断性的社会关系,这种社会关系不是行政管理的产物而是市场自由竞争的结果,它具有普遍性。
两者的主体不同。行政法主体是行政机关和行政人员。而经济法主体主要是与计划和反垄断有关的当事人,介入其中的国家机关也不尽是行政机关、行政人员甚至主要不是行政机关和行政人员。
两者的权力不同。行政法的权力是一种行政权。而经济法的权力不尽是行政权,这种权力作用的社会关系具有普遍性,法律可以做出详尽的规定,经济法权力必须依法行使。
在经济法关系中,经济法权力不是本位性的权力,这种权力依存于服务于其它经济法主体的权利。
两者的构成要素不同。
两者的法律属性不同。行政法是公法,而经济法是社会法。
论述:经济法的社会本位属性?
答案: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调节社会经济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以保障国家调节,促进社会经济协调、稳定和发展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以公法为主,兼有私法的内容,是社会本位法。
名词:经济法的地位:是指经济法在法的体系中所处的位置。经济法在法的体系中是独立的法的部门。
经济法责任:是指经济法主体因违反经济法而依法应当由经济法主体及其责任人员承担的法律后果。
法的体系:是由多层次的、门类齐全的法的部门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
法的渊源:是指法的实质渊源和形式渊源。法的实质渊源是指法律规范**于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意志,即表现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意志。
法的形式渊源是指法律规范**于何种法的形式,即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
确定经济法体系的标准?
答案:建立经济法体系不是任意的,它必须遵循一定的标准:、多样性与统一性。、稳定性与变通性。、现行性与超前性。.国内性与国际性。
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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