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2014-2015-1经济法概论作业题做1~6内容:
2014-2015-1经济法作业。
题。1.2024年1月,甲、乙、丙共同设立一家合伙企业。
合伙协议约定:甲以现金人民币5万元出资,乙以房屋作价人民币8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人民币4万元出资;各合伙人按相同比例分配盈利、分担亏损。合伙企业成立后,为扩大经营,于2024年6月向银行贷款人民币5万元,期限为1年。
2024年8月,甲提出退伙,鉴于合伙企业盈利,乙、丙表示同意。同月,甲办理了退伙结算手续。2024年9月,丁入伙。
丁入伙后,因经营环境变化,企业严重亏损。2024年5月,乙、丙、丁决定解散合伙企业,并将合伙企业现有财产价值人民币3万元予以分配,但对未到期的银行贷款未予清偿。2024年6月,银行贷款到期后,银行找到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发现该企业已经解散,遂向甲要求偿还全部贷款,甲称自己早已退伙,不负责清偿债务。
银行向丁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丁称该笔贷款是在自己入伙前发生的,不负责清偿。银行向乙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乙表示只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清偿相应数额。银行向丙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丙则表示自己是以劳务出资的,不承担偿还贷款义务。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回答下列问题:
1)甲、乙、丙、丁各自的主张能否成立?并说明理由。(2)合伙企业所欠银行贷款应如何清偿?
3)在银行贷款清偿后,甲、乙、丙、丁内部之间应如何分担清偿责任?
2.某年8月,某县金鹏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
鹏公司”)与该县其他六家企业共同筹建“振龙实业开发股份****”(以下简称“振龙公司”),拟筹集股本总额1.2亿元。该组建方案经该县**批准后,七家发起企业即共同设立了“振龙公司筹建处”,着手公司筹建工作。
由于发起人拟作为投资而移交给振龙公司的办公楼及主厂房需要修缮,同年10月初,振龙公司筹建处以振龙公司的名义向紫金建筑装潢****(以下简称“紫金公司”)洽购一批建筑。
装饰材料并商定由其承接该项修缮工程,货款及施工费用总计人民币97万元,双方商定振龙公司一经成立立即向紫金公司一次性付清全部货款。合同成立后一周内,紫金公司即如约将该批货物运至筹建处指定的仓库并开始修缮施工。截止同年10月底,发起企业共认足缴足了4000万元的股份,其余股份依筹建方案向当地其他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公众募集。
公司股份募足后,振龙公司筹建处即向当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设立登记,但公司最终未能领到营业执照。同年年底,紫金公司完成修缮工程后,遂向振龙公司筹建处催收款项,但此时筹建处已经解散。
根据我国现行(2024年修订)《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试。
分析:1)振龙公司因何未能领到营业执照?(2)振龙公司筹建期间所欠紫金公司的款项及为设立振龙公司已筹集的股款各应如何处理?
为什么?3.某国有化工厂为实行技术改造,拟与德国某公司共同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该项目经初步审批立项后,合营双方经协商达成合营企业协议,其内容包括:①企业投资总额为12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480万美元,其中中方投资额为380万美元,德方投资额为100万美元;②中方投资中的300万美元部分以场地使用权、厂房和部分机器设备作价,另外80万美元为银行贷款;德方投资全部以化工生产专利技术作价;各方出资应在合营企业成立后一年内一次缴清;③基于出资比例,合营企业的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均由中方委派,总经理由德方委派;④企业所获收益,以产品的分成方式由合营双方按投资比例分配;⑤合营期限为20年,期间,合营双方可视企业发展状况及市场变化,协议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等等。
试分析:依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有关规定,该合营企业协议有那些不妥之处?应如何调整?
4.某木器厂2024年第二季度末库存自产“古松”牌豪华。
实木家具50套。7月3日,该厂寄发若干份产品**及价目表于本地和异地一些家具经营单位,向其推销。7月6日,异地某商场致电该木器厂,电文称:
“拟购你厂古松牌豪华实木家具20套。7500元/套,7月20日前由你方送至我方,货到后即付款。请三日内电复。
”木器厂当日回电称:“同意供货。最低**为8000元/套。
因我方运力紧张,不能送。
货,请你方自提并付运费。5日内电复。”商场对此回电犹豫不定,未及时答复。
7月中旬开始,实木家具市价见涨。7月20日商场急忙组织车辆到木器厂提货,要求木器厂按7月6日所复电函中的条件供货。但此时,厂方库存的实木家具已大部分售出,仅剩10套,木器厂同意商场按上述条件提走10套现货。
商场拉走10套现货后,仍要求木器厂在7月底前按同样条件**另外10套家具,但木器厂未予理睬。此后,商场多次催货未果,遂向法院起诉,要求木器厂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试分析:
1)如何认定7月3日木器厂的推销行为和7月6日商场和木器厂的相互致电行为的性质?
2)木器厂与商场之间是否存在合同关系?为什么?(3)你认为法院应如何处理此案?
5.2024年6月15日,a公司董事长王某代表其公司与b
公司签订了一份机器设备转让合同。合同规定:合同价款为95万元,a公司于同年7月20日交货,b公司于收货后10日内付款。
在交货日前的7月10日,王某了解到b公司因拖欠多笔债务而正疲于应诉,有资不抵债倾向,遂通知b公司停止交货并要求b公司提供付款担保,b公司拒绝了担保要求。于是,王某以a公司名义向b公司发出书面通知,提出解除合同,但b公司不同意,坚持要a公司供货。双方为此相持不下,b公司遂以a公司违约为由向法院起诉。
a公司收到法院传票后,则以该合同无效为由拒绝出庭应诉。法院查明:(1)a公司的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处置固定资产,须经公司董事会决议。而该合同为董事长王某擅自签订而未经公司董事会商议;但对此b公司并不知情。(2)b公司确已负债累累,诉案缠身,且已资不抵债。
试分析:(1)该设备转让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2)对a公司拒绝交货行为应如何定性?依据如何?(3)对王某以a公司名**除该合同的行为法院应否予以支持?
为什么?
6.某服装工业公司(甲方)与某纺织厂(乙方)于某年初签定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约定乙方于同年4月底**甲方一批夏季服装面料,总货值为60万元,并约定违约金比例为5%。甲方为保证合同的履行,预付了乙方定金5万元。
同年4月中旬,乙方告知甲方:因生产原料**紧张,不能保证。
约定的供货,要求解除合同。甲方接到通知后未作答复,而为保证服装生产,紧急从别处购进了同类面料,但因差价等原因造成经济损失4万元。4月底,甲方找乙方交涉,要求其赔偿损失;乙不同意,理由是彼此的合同关系已于4月中旬随解约通知到达甲方而解除。
纠纷发生后,甲方诉至法院。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试分析:
1)乙方解除合同的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2)对此案中乙方通知对方解除合同的行为应如何定性?(3)你认为法院应如何处理此案?
7.广州市甲家具厂设计了一种款式新颖的家具,投放市场。
后销路很好,许多厂家相继仿制。为了维护本厂的利益,该厂于当年2月20日向国家商标局提出了“广州”牌商标的注册申请。在其申请注册期间,乙木材厂仍继续生产与甲家具厂样式完全相同的家具,并使用了“广州”商标(仅文字相同,图案、字形均不相同)。
甲家具厂即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保护其商标专用权的申请。4月10日,商标局驳回甲家具厂的商标注册申请。甲家具厂收到驳回通知后,经研究于5月10日提出申请复审。
同时,乙木材厂得知甲家具厂没有取得注册商标,更无顾忌,继续进行生产。试分析:
1)商标局驳回甲家具厂的商标注册申请的依据是什么?(2)甲家具厂可否申请复审?为什么?
(3)甲家具厂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的保护权益请求是否应予受理?为什么?(4)乙木材厂在甲家具厂的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后是否可以继续生产带有该商标的产品?
为什么?
8.孙某是甲自行车厂技术开发科工程师,专门负责新产品。
研究工作,2024年10月退休。2024年2月,孙某利用过去工作中积累的资料,研究出“减震自行车”,经在乙自行车厂试验,效果极佳。2024年5月,乙机械厂生产了50辆减震自行车投入市场试销,市场反映良好。
2024年6月,孙某将“减震自行车”以个人名义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了专利申请。甲自行厂得知消息后,向专利局提出撤销孙某专利权的请求,理由是:孙某开发的新技术是使用其工作期间积累的资料完成的,所以属于职务发明。
乙机械厂得知后,提出孙某加工。
减震自行车”时,利用了乙机械厂的设备,所以,该技术应由乙机械厂与孙某共同署名并申请专利。试分析:
1)甲自行车厂的请求是否能够成立?为什么?(2)乙机械厂的请求是否能够成立?为什么?(3)孙某的专利请求是否能够成立?为什么?
9.2024年5月18日,顾客刘某在某家电商场购买了一台被作为样品****的著名品牌的电冰箱,售价为2000元。试机时发。
现冷冻室没有挂霜,销售人员解释是因为室外湿度过高所致,并说电冰箱直接从厂家进货,有绝对质量保障,并表示售后1个月内如有质量问题将予包修、包退、包换,刘某遂将冰箱运走。次日,刘某在家启用该冰箱,发现该冰箱制冷不能达到预设的温度,与其说明书所表明的功能不符;同时还发现冰箱上下门中间有一条边发烫,封条变形,冷冻室有流水现象。刘某及时找到该商场说明情况,并送商场指定售后服务部门修理,但经修理后,冰箱仍不能正常制冷。
而且,刘某从维修处得知,该台冰箱此前已有两次维修记录,刘某买到的其实是一台有严重质量问题而被其它客户退回的冰箱。刘某气愤不已,遂找到商场要求退货,但商场拒绝作退货处理而只同意继续予以修理直至恢复正常功能。日后,刘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该商场的法律责任。
依《消费者权益保**》的有关规定,试分析:(1)对该商场的行为应如何定性?(2)商场拒绝为刘某退货是否违法?
3)该商场依法应对刘某负何法律责任?
10.2024年初,甲地的某设备经营租赁公司(a)**乙。
地的某机械厂(b)销售给丙地的某建筑公司(c)建筑机械若干台/套,其销售合同中约定:b于同年5月底前将该批机械发运到c处;c应于货到后10日内验收,并于6月20日前将货款一次性汇至b的指定银行账户;本合同事项若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提交仲裁机构解决;等等。该批货物如期运达后,c在验收时发现其中的大部分机械与合同约定的型号不符,因而拒绝支付货款。
7月10日,b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追究c的违约责任。c按法院通知出庭应诉,并委托律师d代为诉讼。d在出席首次**时,以b所供货物不合约定为由对b提起诉讼,同时要求法院追加a参加本案诉。
讼。f试分析:1)该案中的a、b、c、d各有何诉讼地位(身份)?(2)对于该案,法院有无管辖权?
为什么?(3)该案若由法院管辖,则案件的管辖权应属于何地法院?(4)该案若由法院管辖,则对“b诉c”和“d**c诉b”的行为各应如何定性?
11.2024年6月,a市某公司(甲方)与b市某研究所(乙。
方)在b市订立了一份技术开发合同,合同中载有“合同发生纠纷,协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的仲裁条款。同年10月,双方发在履行该合同中发生争议,乙方向b市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书,但未被受理。随后,双方又为此重新签署了一份仲裁协议,约定将争议提交a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事后,乙方担心由a市仲裁委员会审理此案可能实行地方保护而于己不利,故未提请仲裁,而直接向本地法院提起了诉讼。乙方起诉时并未说明有约定仲裁的情况。法院受理后,即向甲公司送达了起诉状副本,甲公司也按期提交了答辩状。
经审理,被告败诉。甲方不服,以当事人事先有仲裁协议、法院无权审理为由提起上诉,认为一审判决无效。
依据《仲裁法》的有关规定,试分析:
1)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是否有效?为什么?(2)争议发生后签署的仲裁协议是否有效?
(3)乙方向法院起诉的做法是否合法?(4)受诉法院是否有权审理此案?(5)被告的上诉理由是否成立?
经济法作业
经济法课程案例作业。发布时间 2010年4月12日 21时28分。阅读下面案例,回答问题 韩某夫妇因单位住房紧张,租用了董某的一套房屋,月租金600元,租赁期限到韩某夫妇在单位分到住房为止。2008年8月,董某因老伴住院急需用钱,决定将房屋以50 000元 并要求立即交付房款。韩某表示愿意买下该房,...
经济法作业
案例一。甲联合待业青年4人,集资8万元,租房4间,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开办了一家百货商店,性质为 合作经济组织 该商店若盈利的话,除工资外还有年终分红,若有亏损则按出资额分担。此后,该商品经营 现严重亏损,欠债15万元。债权人纷纷要求还债,若该商品财产不足以抵债,则该商店成员必须用个人财产还债。该...
经济法作业
经济法 第一次作业。均为单项选择题。1 我国的审级制度是 a a二审终审 b最高人民法院终审 c一审终审 d三审终审。2 我国关于民事案件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是 a a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b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c任意基层法院管辖 d中立地法院管辖。3 在我国,可以对合同纠纷案件实施管辖的法院是 b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