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营小学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发布 2020-05-11 10:08:28 阅读 8653

安全是学校工作的第一要务,为了切实加强学校的安全管理,落实各自的责任,特制订以下制度。

1、学校师生人人都是安全员,按照学校安全责任区域(以班为一区域)的划分,该区域负责人为区域范围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区域范围内的人、事、物的安全进行检查和监督,并及时上报。安全实行谁分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安全责任制。

2、第一责任人必须把各自区域的安全隐患以及书面形式及时向安全员或学校安全领导组成员汇报,不报或隐瞒不报者则发生安全事故第一责任人负主要责任。

3、对上报的安全隐患,因安全员或安全领导组未及时采取措施整改或整改不力而造成安全事故的由相关负责人负主要责任。

4、因第一责任人敷衍失职,不仔细检查,而被安全员或安全领导组查出的未上报的安全隐患,则第一责任人负主要责任。

5、安全领导组查出的未上报的安全隐患,第一责任人负直接责任,安全员负连带责任。

6、对安全管理松懈,事故隐患整改督促不力,安全经费投入不足、人员安排不到位,由主要监督领导负主要责任。

7、在学校或上级有关部门安全检查中发现负责人,安全监管不力、工作不到位的一次警告、二次通报批评,造成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为落实好学校各项安全责任,特制定本制度,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进行责任追究 1 任课教师未及时发现学生缺课,中途离开学校,造成一定后果的。2 各行管干部,因不认真负责,不及时巡查,在工作时间自己主管范围发生人身安全 财产安全事故的。3 任课教师上课期间无故离开课堂,学生无人看管,造成事故。4 门卫更...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为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营造安全 文明的校园环境,根据 关于特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校安全事故,将视情节追究安全责任。1 管理制度有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补救措...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九 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当按照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规定的程序和时限立即上报,不得隐瞒不报 谎报或者拖延报告,并应当配合 协助事故调查,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 干涉事故调查。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项目部违反前款规定的,对项目部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降级处分。一十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后要立即组织开展救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