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发布 2020-05-11 09:37:28 阅读 8619

一 、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落实管理责任,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

二 、学校领导和教师不履行安全工作职责等失职行为,造成安全事故,追究相应的责任 。

三 、本安全事故追究制度适用于以下方面:

1 、交通安全;2 、消防安全;3 、饮食卫生安全;4 、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安全;5 、用电 、用气安全;6 、校内外活动安全;7 、网络安全;8 、预防自然灾害安全;9 、其他方面安全 。

四 、学校安全工作实行岗位责任制:中心校主要领导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分校长负责各分校,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任课教师按课表授课负责授课班级学生,值班值宿教师负责值班值宿期间学校安全 。

五 、学校发生安全事故按不同情况分别追究主要领导 、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

一)下列情况造成安全事故的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责任:

1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不完善或管理不当;

2 、安全检查不到位或对已存在的安全隐患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排除;

3 、接到安全事故报告后,未及时赶到现场调查处理,或未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导致安全故事事态扩大;

4 、发生安全事故瞒报 、迟报 。

二)下列情况追究分校负责人责任:

1 、落实安全工作制度不严格,对学生安全教育工作不重视,管理出现漏洞;

2 、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因事因病等请假而未安排带班 、代课教师,发生学生伤害事故等;

3 、不执行统一作息时间,擅自放假或提前放学发生安全事故;

4 、对学校安全检查不到位,未发现隐患或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5 、特殊情况(恶劣天气 、学生病 、伤 、事)未妥善安排;

6 、发生安全事故瞒报 、迟报 。

三)下列情况追究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责任:

1 、集体活动或公益活动没有做好学生监护;

2 、不执行课程表空课或擅自串课;

3 、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 、组织学生干私活;

5 、学生违纪或因完不成某项工作正常上课时间中途勒令学生离校;

6 、对学生安全教育不重视;

7 、学生无故缺席(课)未进行调查了解 。

六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所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特别是重大安全事故,要进行严肃查处,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对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人视情况轻重,报行政部门处理,触犯刑律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

二龙乡中心校。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为落实好学校各项安全责任,特制定本制度,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进行责任追究 1 任课教师未及时发现学生缺课,中途离开学校,造成一定后果的。2 各行管干部,因不认真负责,不及时巡查,在工作时间自己主管范围发生人身安全 财产安全事故的。3 任课教师上课期间无故离开课堂,学生无人看管,造成事故。4 门卫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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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营造安全 文明的校园环境,根据 关于特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校安全事故,将视情节追究安全责任。1 管理制度有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补救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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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当按照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规定的程序和时限立即上报,不得隐瞒不报 谎报或者拖延报告,并应当配合 协助事故调查,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 干涉事故调查。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项目部违反前款规定的,对项目部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降级处分。一十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后要立即组织开展救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