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了有效地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安全事故的责任,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教育教学事故、安全责任事故的责任追究,遵循谁主管谁负责,有错必究,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学校各部门及教职工的安全职责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1、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对在行课期间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负领导、管理及连带责任。
2、校长是全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德育主任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年级主任所在年级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是所在班级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孙军陆万鸿是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若上述责任人所辖范围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负领导、管理责任。
3、学校德育处、总务处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要负责经常性地检查校舍、门窗、设施设备、食品卫生、道路交通、楼道、消防、危化药品存放使用等的安全情况,并作记载;凡聘请到学校务工的临时人员,用工部门要与临时工人员签定安全责任书。若所辖范围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负领导、管理责任。
4、校长、德育处要坚持检查用于教育教学的设施设备(含仪器室、体育器材、医务室药品等)的安全状况,并经常性地对广大师生进行教学、实验、活动、食品卫生、交通、消防、心理健康等安全常识的教育,努力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因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检查整改不及时、工作疏忽、教育不力而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负教育、管理及连带责任。
5、各处室、年级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和兼职安全员必须定期检查校舍、设施设备等安全状况,并做好相应记载,确保能正常、安全地投入使用,发现隐患立即排除;同时负责拟定安全预案。对于因工作失误造成的安全事故负直接责任。
6、食堂的直接责任人要认真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和食堂管理制度,定期检查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所有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严把食堂的进货渠道关,杜绝“三无”产品进入食堂,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每一个环节的监督管理,食堂卫生、加工、销售、消毒、试尝、留样必须符合要求。对于因违反规定而造成食物中毒等安全责任事故,负直接管理责任。
7、班主任应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作好记载,要了解、知晓所教学生中是否有因身体素质原因而不能参加剧烈运动,是否因心理素质不能承受语言刺激等,并将其学生异常情况及时告知其他任课教师(体育教师应主动全面了解学生身体状况)。在校期间,若该班级发生安全事故,班主任负直接管理责任。
8、一旦学生在校发生意外安全事故,班主任教师和责任教师应将受伤学生在第一时间火速送往医院救治,同时通知家长到场并及时上报学校安全办公室。如贻误救治时间造成后果,将追究班主任和该上课教师的责任。
9、教师在上课期间(含体育课、活动课、微机课、实验课、辅导课及课外活动等),若因自己的行为不当(体罚、变相体罚、行为过失、语言中伤等)造成的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其责任全部由该上课教师自己承担。所有室内外课,必须在教师指导下进行,若教师擅离职守,学生放任自流,造成意外事故的,追究有关任课老师的责任。
10、凡偶发事件,造成意外事故或影响较大的,所在班班主任必须在当天以书面形式报告学校德育处。隐瞒不报,使事故没有及时得到处理,造成后果,追究当事人责任。
11、安全值周行政人员、值周教师未按时到岗或擅离职守,学生在午间、课间发生的意外事故,追究值周行政人员和有关值周(值日)老师责任。
12、放学离校后,教师已离校,但还有学生留在学校,造成意外事故的,追究留学生在校老师的责任。
13、学校门卫要忠于职守,严格门卫登记制度,未经同意的外来人员一律不得入内。对于因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或擅离工作岗位而造成的安全责任、财产散失等事故由门卫负直接责任。
14、各处室、年级、班主任、及全体教职员工,要严格遵守学校与其签定的《安全责任书》上的各项规定,加强所辖职责范围的安全管理,不断增强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自护自救能力。对于因违反规定而造成安全事故的,其责任全部由自己承担。
沈阳第九十八中学。
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1 值周行政人员职责 值周行政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学校值周工作要求,认真履行本周学校每天的教育教学工作的检查,认真监督 检查 记录各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出面处理,如有渎职而引起的安全事故,要追究其直接责任。2 值日教师职责 值日教师必须严格按照学校值日工作要求,坚守岗位,主要具体负责当天学生管理工作,如...
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校总务处要负责检查全校的门窗 标志牌和其他财产,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遇到灾害性天气,负责作好安全防范工作,尽量减少损失,对于工作不利造成的重大损失,要追究其赔付责任。对于因责任心不强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必须定期检查校内用电设施,确保学校正常 安全用电。对于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要追究其直接责...
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为落实好学校各项安全责任,构建和谐校园,特制定本制度,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进行责任追究。1 上课随意离开课堂或任意将违纪学生赶出课堂,造成一定后果的。2 任课教师上课期间无故离开课堂,学生无人看管,造成事故的。3 室外课学生提前或课时离开学校,因疏于管理造成学生伤害。4 各行管干部,因不认真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