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师德师风考核办法

发布 2022-04-07 22:10:28 阅读 4836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建立中小学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促进师德建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增强实效性,全面提升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为重点,强化和落实中小学校师德建设考核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师德建设工作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进一步提升中小学校师德建设水平,努力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

二、量化考核内容及要求

依法执教。(15分)

基本要求:

热爱祖国和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

⒉遵纪守法,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依法履行教师职责和义务。

考核要求:达不到基本要求的,按下列规定扣除该项分值。

本条款内可累计扣分,以下同)

1、传播、散布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及公德的言论,每次扣15分,情节严重,一票否决;

2、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言行和违背职业道德并造成后果的,扣15分,情节严重,一票否决;

3、传播宗教和宣传封建迷信等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视情节扣5—15分,情节严重,一票否决;

4、宣扬歪理邪说,参与邪教活动,视情节扣5—15分,情节严重,一票否决;

5、不参加集体政治理论学习的,每一次扣3分。

爱岗敬业(15分)

基本要求:

1、忠诚教育事业,热爱教育、热爱学校、乐于奉献、恪尽职守,树立崇高的教师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承担并认真完成备课、上课、批改、辅导以及学困生转化等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做好学校安排的其它工作,对工作不敷衍塞责。

3、培养学生具有高尚的思想品德和良好的行为习惯,认真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特别是要做好后进生转化工作。

考核要求:达不到基本要求的,按下列规定扣除分值。

1、在职教师利用职务之便从事有偿家教,视情节扣5—15分,情节严重,一票否决;

2、组织、动员、强迫自己的教育对象参加本人、他人或社会力量等举办的补习班或托管班,视情节扣5—15分,情节严重,一票否决;

3、敬业意识差,工作责任心不强。旷工一天扣15分,旷课一节扣5分;

4、有事有病不履行请假手续,按旷工论处,请假超过规定天数的,每天扣5分;

5、教师职责履行不到位,课堂教学不规范,完不成教学任务,学生反映较大的,视其情节扣5-10分;

6、没有及时完成常规工作的,视情节扣5—15分。

关爱学生(20分)

基本要求:

1、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公平、公正地对待每名学生,建立和谐师生关系,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2、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因材施教,循循善诱,开启学生智慧,陶冶学生情操,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不以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3、关心学生身心健康,保护学生安全,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对待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尊重学生人格,讲究文明的教育用语,保护学生个人及家庭隐私。

考核要求:达不到基本要求的,按下列规定扣除该项分值。

1、粗言对待学生,辱骂、挖苦、讽刺、歧视、侮辱学生,视情节扣5—20分,情节严重,一票否决;

2、在批评学生时与学生发生肢体上的接触,视情节口5—10分,情节严重,一票否决;

3、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扣20分,情节严重,一票否决;

4、将学生逐出课堂或学校,视情节,每次扣10—20分,情节严重,一票否决;

5、动员学困生、后进生辍学或转学,视情节,每次扣10—20分,情节严重,一票否决;

6、排挤、歧视、打击后进学生,每出现一人次扣3分,情严重,一票否决;

7、带领学生参加有损于身心健康活动的,每次扣5分;

8、对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制止不力,或在危急关头处置不当因此而造成不良影响的,视其情节轻重扣10-20分;

9、因违规加重学生课业负担造成后果的,每一次扣5分;

崇尚科学(20分)

基本要求:

1、严谨治学,树立终身学习理念,不断拓宽视野。刻苦钻研业务,研究和改进教法、学法,增强教书育人能力,积极适应素质教育及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

2、具有求真务实、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和学术精神。加强教育科学、心理科学、信息科学和人文科学的学习与实践,丰富个人知识,善于总结探索教育教学规律,形成学术成果,努力成为研究型教师。

考核要求:达不到基本要求的,按下列规定扣除该项分值:

1、强制或引导学生购买指定的教辅材料,视情节扣5—20分,情节严重,一票否决;

2、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练习册、习题集等教辅材料、向学生推销商品或学习用具,视情节扣5—20分,情节严重,一票否决;

3、组织学生参加与教育无关的商业或其它活动、指派学生外出办事,视情节扣5—20分,情节严重,一票否决;

4、在课程标准以外擅自提高或降低教学要求、擅自增加或减少学科课程或教学时数,视情节扣5—10分,情节严重,一票否决;

5、公开排列学生的考试名次,视情节扣5—10分,情节严重,一票否决;

6、不参与继续教育学习,不接受新理念、新课程、新方法,因循守旧,教育教学观念、方式、手段落后,扣5-10分;

7、不积极参与课程改革,教学水平差,甚至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视其情节扣10-15分;

8、没有个人研修计划和专业成长目标的扣5-10分。

团结协教(15分)

1、维护学校声誉,珍惜集体荣誉,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奉献与获取之间的关系,做奉献教育事业的楷模和典范。

2、心理健康,心胸开阔,宽厚待人,善于沟通,表达个人意愿采取正确的途径和方式,努力营造公平正义、诚信友爱的人际环境。

3、谦虚谨慎、尊重同事,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同事中的威信。

4、密切家校关系,主动与家长联系,适当进行家访,尊重家长,主动听取家长意见和建议,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教育方法。

考核要求:达不到基本要求的,按下列规定扣除该项分值:

1、捏造事实、造谣惑众、破坏团结的行为,在教职工中拨弄是非,搞小宗派,影响团结的,或和其他教职工打架斗殴的,视情节每次扣5—15分,情节严重,一票否决;

2、教书不讲原则,育人态度差。视情节扣5-10分;

3、不做深入细致、耐心的家访工作,动辄与学生家长出现争吵现象的,每次扣5分;

4、因工作方式简单、不当,造成学生出走或其它失误产生不良影响的,视其情节每人次扣5-15分。

廉洁自律(15分)

基本要求:

1、廉洁从教,自觉抵制任何形式的拜金主义和权钱交易。严于律己,为人师表,知荣明耻,注重言传身教,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仪表大方,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态度和蔼,平易近人,加强师德修养,树立良好职业形象,做受学生爱戴、效仿的楷模。自觉遵守学校各项措施规章制度,规范自身行为。

2、坚持科学精神,树立正确的学术道德观。在招生、考试、考核、成果鉴定、职称评审、科研教研等工作中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

考核要求:达不到基本要求的,按下列规定扣除该项分值:

1、收受家长以任何理由赠送的现金、礼品、有价**和支付凭证等,每次扣5—15分,情节严重,一票否决;

2、参加家长举办的宴请活动、向家长索要财物、以各种手段要求家长为自己办私事的,视情节扣5—15分,情节严重,一票否决;

3、指责、训斥家长,视情节,扣5—15分,情节严重,一票否决;

4、在教学研究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违背学术规范和侵占他人劳动成果的不端行为,扣5—15分,情节严重,一票否决;

5、在课堂上使用手机,在学生面前吸烟,在工作时间内打牌、下棋、上网聊天或打游戏等与教育教学工作无关的行为,视情节扣5—15分,情节严重,一票否决;

6、在校园内行为不检,语言粗俗,打扮怪异,进行具有赌博性质的各种活动,每次扣5-15分;

7、在校园内**、收看各种不健康影视制品或向学生推荐不健康书籍的,每出现一次扣5分;

8、暗示或怂恿学生考试舞弊,甚至发生集体舞弊行为的每人次扣10分;

9、不服从学校分配的或临时性指派的工作,每次扣5分。

三、考核测评原则及程序。

1、考核测评坚持教育为主、重在规范,遵循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和循序渐进、逐步完善的原则。

2、加强领导,成立学校领导、中层干部和教职工代表各占一定比例的师德考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校师德考核工作。

四、考核测评方法。

1、由学校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全员)考核委员会具体实施师德考评工作。

2、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科学设计师德测评问卷,切实组织学生、家长及同行对教师的职业道德状况进行问卷测评。采用家访、召开学生和家长座谈会、设立师德意见箱、公布家校联系**、网上留言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学生和家长对学校教师职业道德的意见和建议。

3、学年师德综合考评实行百分制,由日常违反师德行为记录(20%)和学年末师德一次性考核评议(占80%)两部分构成。学校做好日常违反师德行为的记录工作,对出现违反师德行为的教职工及时处理。学年末师德一次性评议由学校考核委员会统一组织,分学生评议(20%)、教职工评议(30%)、考核委员会评议(50%)三部分进行。

学生评议以班级为单位进行,班主任在本班评议,任课教师由考核委员会在其所任教班级中随机抽取一个班级进行评议。学生评议要允许家长参与。教职工评议采取全体教职工集体评议的方式进行。

考核委员会评议要结合教职工平时的师德表现进行综合分析,对每个教职工做出客观评价。

4、考核委员会要将师德综合考评结果通过适当的形式向教职工本人公布。

五、考核结果使用。

师德综合考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考评排序在全体教职工前20%的为优秀,其余为合格或不合格。

一)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师德综合考评实施一票否决,考评结果为不合格:

1、触犯国家法律或其它行政法规受到刑事或行政处罚的;触党纪、政纪受到处分尚未解除的。

2、涉及区考评意见有关禁止性内容,且情节较为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

小学师德师风考核办法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 建立中小学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促进师德建设工作制度化 规范化,增强实效性,全面提升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制定本办法。一 指导思想。以 理论 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为重点,强化和落实中小学校师德建设考核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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