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钢厂劳动纪律管理考核办法。
为规范劳动纪律,保证生产过程安全稳定,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结合炼钢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本考核办法适用于科级干部、化验室白班及职能人员):
考勤管理实行分厂、科室双考勤,由分厂统一管理。
1、每日出勤时间为:
上午 7:30——11:30
下午 13:30——17:30
2、每日考勤机打指纹时间为(周。
六、日除外):
上午上班7:30之前。
中午下班11:30——12:30
上班12:30——13:30
下午下班17:30之后。
3、分厂每月不定期对出勤情况进行抽查,发现迟到、早退、未打指纹者,每次罚款20元,当月累计未打指纹三次以上,罚款100元,并通报批评。科级干部出勤有迟到、早退、未打指纹者(特殊情况除外如上夜班、出差、停电等),综合科负责人连带处罚50%,各职能科室人员有迟到、早退、未打指纹者(特殊情况除外如上夜班、出差、停电等),该科室负责人连带处罚50%;特殊情况如上夜班、出差等,本人或所在科室、工部应提前告知综合科,否则按未打指纹进行处罚。
4、因故不能出勤者,应由本人事先履行请假手续(特殊情况经核实后可以补办请假手续),任何休假都必须按程序办理正式请假手续。否则按迟到、早退、未按指纹的情况进行处罚。
5、本考核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6、本考核办法由炼钢厂综合科负责解释。
劳动纪律考核制度
一 为加强劳动纪律,规范维修队的员工考勤和考核办法,特制定本制度。二 全体员工须按规定的工作时间准时上下班。凡上班时间迟到或早退的,每次罚款10元。三 工作期间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凡擅自脱岗 串岗者,每次扣发岗位津贴50元。六 员工因事 因病请假,须事先向上一级领导递交书面请...
劳动纪律考核制度
第一条 总则。为加强全体员工的劳动纪律,规范员工在公司内的行为保证公司的工作 生产顺利进行和政令畅通,依据 劳动法 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 重庆威资顿煤炭洗选有限分公司 综合办全面负责公司员工劳动纪律考核工作。第二条 考核管理制度。上班时迟到 早退考核30元 次,每迟到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按事...
劳动纪律考核制度
一 劳动纪律考核原则 班组所有成员都要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 法规和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全面优质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安排的各项任务。本规定未尽事宜均按厂及车间规定执行 如有与上级规定相抵触,则按上级规定执行。二 劳动纪律考核内容 1 劳动纪律 a 无故或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周一安全活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