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1、为加强工程管理,建立参建的施工、监理单位安全、质量、文明施工考核评价机制,依据《xx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办法》、《xx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xx土建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暂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所称的考评,是指在建设期内对参建的施工、监理单位在安全、质量、文明施工方面定期进行的考核评价。以施工标段为考评单位,以半年为一个考评期。
3、各参建单位要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规程做好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4、本办法适用于xx土建工程的考核评价。
5、考核评价由集团公司工程部组织,公司分管领导挂帅。
第二章安全、质量、文明施工考评。
1、考评组织方式和内容。
考评以半年度为考评时间段,采取对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定期检查、平时检(巡)查和年终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定期检查考核内容:参见附件。
一、附件二。定期检查分年中、年底两次,分别是每年的5—6月份和11-12月份。
2)平时检查由集团公司工程部组织,分为部级和科级检查,既可全面检查,也可专项检查;平时巡查采取随机检查方式,时间不固定、地点不固定;考核时综合评定得分。
对所有参建单位的抽查频率每季度不少于2次。对抽查发现的安全、质量、文明施工问题必须经施工、监理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并限期进行整改。
3)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以各单位与市集团签订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为考核依据进行考核。
2、考评得分。
1)施工单位考评得分。
年中考核得分=定期检查得分×50%+平时检(巡)查得分×50%。
年底考评得分=定期检查得分×30%+平时检(巡)查得分×40%+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得分×30%。
2)监理单位考评得分。
年中考评得分=施工单位年中考评得分×50%+〔监理定期检查得分×50%+平时检(巡)查得分×50%〕×50%。
年底考评得分=施工单位年底考评得分×50%+(监理定期检查得分×30%+平时检(巡)查得分×40%+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得分×30%)×50%。
3、定期检查由集团公司统一组织,一个评价期内原则上进行1次,对所管项目按照统一的标准实施集中检查。集中检查的结果,必须有检查组组长、参加检查组的人员签字确认,扣分项目应注明理由。
4、集团公司根据综合考评结果,排出总名次,并将安全、质量、文明施工信誉等级依次划分为a、b、c三个级别。
安全、质量、文明施工信誉等级划分原则:根据施工、监理单位的得分排序,综合评价为a级的施工、监理单位分别不超过参评总数的20%, c级的施工、监理单位分别不超过参评总数的10%,其他施工、监理单位为b级。
5、集团公司将建立参建施工、监理单位的安全、质量、文明施工信誉评价档案。
6、信誉评价只对在建项目进行。对项目已开工但标段内主体工程尚未开工的标段,不参加本项目的信誉评价;对已完成工程初验的项目,不参加下期的信誉评价。
第三章奖励。
1、对在安全、质量、文明施工考评中获得a级的单位,在考评结束后,将按实际情况一次性奖励一定数额的人民币,凡发生过安全质量事故的单位将采取一票否决的方法,不得进入a类等级;对在安全、质量、文明施工考评中评为b级的单位,进行适当的奖励。
2、先进个人每考评期评选一次,先进个人的名单原则上由各单位推荐产生,施工单位凡评定为a级的单位有2个推荐名额,评定为b级的单位有1个推荐名额,评定为c级的单位没推荐名额。监理单位评定为a级、b级每单位1个推荐名额。
3、奖励标准。
1)被评定为a级的施工单位(标段),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5000元整;被评定为b级的施工单位(标段),奖励人民币10000整;被评定为a级的监理单位,一次性奖励人民币3000元整;被评为b级的监理单位,奖励人民币1500元整。奖金中的20%奖励给获奖标段的项目经理,其余的奖给相关的管理人员。
2)先进个人每人奖励人民币1000元整。
4、奖励费用在安全质量、文明施工专项经费中列支。
第四章处罚。
1、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单位,每死亡1人扣罚安全抵押金三万元人民币;发生死亡3人(含3人)以上较大事故的责任单位,扣除其交纳的全部抵押金;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及其他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含环境)等事故的责任单位,将视事故性质、经济损失、社会影响等实际情况扣除5%~10%的抵押金。监理工作不到位,对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处罚额度的10%进行处罚。
2、没有按规定编制应急预案的;没有按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技术方案,或没按规定对重要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审查论证的;处20000元的罚款。
3、没有按规定进行第三方检测的或私自修改检测数据的,处20000元的罚款;没及时上报检测资料的,每次罚款5000元。
4、对业主和监理查出的隐患,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和反馈的每次罚款2000元;对第二次发生相同整改内容的除需按时整改外,每项罚款3000元;对第三次(及以上)发生相同整改内容的除需按时整改外,每项罚款5000元。
5、凡由于安全、质量、文明施工问题被投诉、举报到市相关部门和市集团,经查证情况属实的,罚款5000元。由于施工不文明、不安全、市场行为不规范等被****或被市相关部门检查通报,每次罚款5000元至10000元。
6、合同约定的其他处罚。
上述处罚如存在监理工作不到位,对监理单位按对施工单位处罚额度的10%进行处罚。
第五章附则。
1、安全、质量文明施工考评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考评结果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考评组织及人员应对考评的结果负责。
2、考评结果集团将以文件的形式公布,并抄送市建设指挥部、市建委、市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及各施工、监理投标主体单位。评定为c级的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项目经理、总监在集团大会上作书面检查。一个投标主体累计两次在考评中评为c级的,集团有权取消该投标主体单位一定期限内在xx工程中的投标资格。
3、本办法相关规定如与相关**法律法规相冲突,按**法律法规执行。
4、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5、本办法由市集团公司工程部负责解释。
附件:1.施工单位定期检查考核表。
2.监理单位定期检查考核表。
主题词: 工程文明施工通知。
xx市集团办公室2023年xx月xx日印发。
附件1:施工单位定期检查考核表。
表axx工程
承包单位合同号:
监理单位编号:
安全质量文明施工考核评分汇总表。
说明:1、 检查评分表主要设3个分表即安全生产、质量管理、文明施工,对个别工程中遇到表中未列的项目,在实际考评中视具体情况而定。
2、 为便于打分和计算,每分表总分为100分,最后根据各分表的权重系数计入总分。各表系数为安全生产0.4、质量管理0.4、文明施工0.2。
表a-01xx工程
承包单位合同号。
监理单位编号。
安全生产评分表(一)
表a-01xx工程
承包单位合同号。
监理单位编号。
安全生产评分表(二)
表a-02xx工程
承包单位合同号。
监理单位编号。
质量管理评分表(一)
煤矿生产管理考核办法考核办法
兴仁县大丫口煤矿二 一四年度。考。核。管。理。办。法。二 一四年一月。目录。矿领导 3 一 机构设置 3 二 工资考核 3 三 可探成本考核 4 四 质量考核 4 五 煤质考核 4 六 管理办法 4 安通科 6一 机构设置 6 二 工资考核 6 三 任务考核 7 四 安全考核 7 五 科级安全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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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生产管理考核办法考核办法
兴仁县大丫口煤矿二 一四年度。考。核。管。理。办。法。二 一四年一月。矿长 1人 安全矿长 2人 生产矿长 2人 机电矿长 1人 总工程师 1人 后勤矿长 1人。1 矿长按当月原煤销售任务 t 1.21元 t结算,副矿级按矿长的80 结算。2 科级按当月原煤销售任务 t 0.36元 t结算,副科级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