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院党委关于开展年度考核工作的统一部署和有关文件的要求,为了做好2023年度干部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考核材料填写。
请全体中层干部(含助理)从人事处网页**《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并规范认真填写,于2023年1月18日前将电子文档发送到。
二、关于考核工作。
一)个人申报。
今年继续实行年度考核优秀、先进工作者申报制。请申报年度考核优秀(先进)的同志从组织部网页**并填写《中层干部2023年度考核申报表》,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于2023年1月12日前交组织部;对申报表中具体内容需要进一步说明的可附年度个人总结,总结的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到组织部将在校园网上发布,请参加测评的全体中层干部、各单位(部门)推荐的1名职工代表认真阅读。
二)申报陈述和组织测评。
2023年1月14日14:00在b1102会议室进行申报陈述,申报年度考核优秀(先进)的同志每人陈述不超过5分钟,听取申报陈述人员是:院党政领导、全体中层干部、各单位(部门)推荐的1名职工代表(合署办公的多部门只能推荐1名)。
申报陈述结束后组织测评,测评结果由党委组织部、纪委负责统计。
三)“工作亮点与突出贡献”、“教育管理**”与业务工作评定。
2023年1月15日14:00组织评审小组评定“工作亮点与突出贡献”、“教育管理**”,请申报者2023年1月12日11:30前向组织部提供相关材料。
同时采取插值法评定个人申报优秀(先进)而所在单位(部门)未申报先进集体的“业务工作”,请人事处、教务处于2023年1月12日11:30前将集体“业务工作”考核结果抄送组织部。评审分两组,即系(部)随机产生7名评委评定党政工勤部门中层干部,党政工勤部门随机产生7名评委评定系(部)中层干部。
由组织部和纪委随机产生的系(部)7名评委的构成是:主任(主持)3名、书记(主持)2名、分管教学主任1名、分管行政(学工)主任1名;随机产生的党政工勤部门7名评委的构成是:党/政/群工作部门1名、教学职能部门2名、学生/招生就业/团委部门2名、科研职能部门1名、工勤部门1名。
四)其他专项评定。
根据年度考核工作的统一要求,请纪委、监察室评定“党风廉政建设”、“服务效能建设”分,提供服务效能建设中“一票否决”(包括行政事故)内容和有违反廉政规定受“戒免谈话”以上处理等“一票否决”报告;保卫处(部)评定“安全考核”分,提供2023年中事故报告;教务处提供较大教学事故报告。以上报告均采用“零”报告制,请上述部门于2023年1月12日11:30前将评分及报告送组织部。
1月16日进行一票否决审核。
五)领导评分。
2023年1月18日进行领导评分。
六)审定结果。
2023年1月18日党委讨论审定2023年度考核结果。
党委组织部。
二oo九年一月六日。
抄报:院党政领导。
抄送:院长办公室教务处人事处纪检监察室保卫处(部)
10号关于做好2023年度“五四”表彰工作的通知
扬工院团字 2010 10号。各团总支并转各学生分会 院学生会 学生社团联合会 一年来,全院各级团组织在学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团干部与广大团员青年的共同努力下,以全面提升青年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成长成才的需要为宗旨,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开展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主题教育活动 科技创新 青年志...
关于做好2023年度
关于做好2011年度 管理奖 评奖工作的通知。各车间 各部门 制度化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激励各部门建章建制,规范管理,公司决定对在2011年度 建章建制 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评选 管理奖 并进行奖励。现根据相关考核和奖励规定,就评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关于做好2023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个人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机关各科室,处属各单位 根据省局2011年度考核工作的部署,现将我处个人年度考核有关工作布置如下 一 考核范围。1 本处全体正式员工 2 本年度因病 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不参加当年年度考核 3 新聘用的员工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