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 2022-03-02 14:40:28 阅读 8135

各科室:

为了进一步深化我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促进考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强化竞争激励机制,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现将2023年的年度考核办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2023年的年度考核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在认真做好年度工作总结的基础上,对医院职工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实事求是的考核和评价,做到科学组织,客观评价,准确合理地确定考核等次,使年度考核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充分发挥考核在人事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加有效地调动职工积极性。

二、组织领导。

医院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李美琼。

副组长:张相弟、应焕友。

成员:吴婷婷、刘桂芬、马璐璐、田天成、吉维平、何敏红。

考核小组下设办公室,马璐璐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年度考核具体工作。

三、考核范围和对象。

正式入职的卫计人员、行政、后勤、客服人员。在本院工作未满6个月的职工需填写考核表,但不评定考核等次。

四、考核原则和方法。

各科室要结合本科室工作实际,结合岗位职责、任务,对下属人员遵守工作纪律、执行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等综合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干部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科学公正地开展考核工作。

五、考核内容和等次。

一)考核内容。

对工作人员的考核,以工作人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对有投诉及医疗纠纷发生经济补偿的职工降低一个等次或者一票否决。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

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提高和知识更新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创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及出勤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廉:主要考核执行党风廉政纪律,廉洁自律和接受监督等情况。

二)考核方法。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有医疗纠纷发生经济补偿的职工不得评为优秀。

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合格:有一定的政治、业务素质,能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基本适应工作要求,完成工作任务一般;医疗纠纷、投诉较多,发生负主要责任医疗事件的。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发生负全部责任医疗事件的。

六、注意事项。

1、严格控制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

医院按总人数10%的标准确定优秀比例,各科按优秀指标分配比例执行。

各科室要按指标认真评选出优秀等次人员,在上报主管领导和医院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后予以公示,接受监督。对擅自提高优秀等次比例的科室,医院不予审核备案,其考核结果无效。

科室人员过少,按比例计算不足以评定1名优秀等次人员的,原则上不得单独评定优秀等次人员。可将所属的多个小科室人数合并计算,按合计后的总人数计算可使用的优秀指标,具体使用优秀指标的科室则由主管部门根据各个科室的工作实绩等综合情况决定。

中层干部进行单独考核,不占其所在科室指标。

2、合理确定年度考核等次。

1)科室职工的考核等次,由科室根据考核情况和单位优秀等次指标比例提出建议意见,经分管领导审核,报医院考核领导小组审批。中层干部的考核等次,根据中层干部述职情况,由院领导确定考核等次。

2)对受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考核等次按以下规定确定:

受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但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受记过以上处分的当年,定为不称职等次。

工作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

受行政处分同时又受到党纪处分的,按受党纪处分的情况确定其考核等次。

4)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工作人员不进行考核。

七、考核结果使用。

考核结果的使用,要与医院评选先进活动、开展奖励表彰工作相结合,要与职务、职称晋升相结合,要与聘用(任)管理相结合,将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或者调整岗位的依据。

八、其他事宜。

要切实重视和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把考核工作作为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环节来抓。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坚持程序、规范操作、积极稳妥地开展考核工作。对在考核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打击报复行为的,必须严肃处理。

各科室年度考核工作在2023年1月10日前结束。

附件年度考核计划。

年度员工考核人数统计表。

年度考核优秀指标分配表。

4、中层干部一览表。

年度院领导干部考核登记表。

年度中层干部考核登记表。

年度职工考核登记表。

仙居仁和**医院。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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