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物。
业 服。务。委。
托。合。
同。二○ 年月。
前期物业服务委托合同说明。
1、 本合同为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单位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时的专用示范文本。
2、 本合同所称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本合同所称物业使用人,是指物业的承租人和实际使用物业的其他人。
3、 本合同的委托管理期限不超过住建部关于前期物业管理的规定期限。
4、 本合同前期物业管理划分成三个阶段:物业交付日三个月前为顾问咨询兼售楼处物业服务阶段;物业交付日前二个月为前期介入阶段;物业交付至业主委员会成立为前期物业服务阶段。
5、“公共部位”:是指物业内不为某一业主单独享有使用权的地方,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单元入口、大堂、门窗、外墙、天台、楼道、楼梯间、电梯间、行人道、行车道、绿化区、平台、垃圾房、公共厕所、客货梯机房、电表房、后备发电机房、泵房、仓库、消防中心、天井、水箱及其它一切划归公共使用的部分。
6、“公共设备”:是指不为某一业主单独使用和维护而购置、安装或铺设的设备、装置,其中包括但不限于通风系统、防火设备、消防系统、保安系统、电梯设备、供电系统、照明设备、共用天线、水泵供排水系统、沟、渠污水处理系统、树木、音响闭路电视设备等及其他一切划归公共使用的设备。
7、“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8、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违背本合同印刷文字的本意;当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当事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第一章总则3
第二章委托服务内容4
第三章前期物业服务标准5
第四章管理目标5
第五章委托管理期限6
第六章双方权力和义务6
第七章物业管理服务费8
第八章物业的经营与管理10
第九章物业的承接验收11
第十章专项维修资金11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11
第十二章附则12
附件一13附件二16
附件三23附件四25
**”前期物业服务委托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置业发展****。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在本物业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代表本物业全体业主将 “*委托于乙方提供前期物业服务事宜,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高层住宅、多层住宅、办公用房、商业物业。
地址: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
区域四至:东至:
南至:西至:
北至:物业交付情况:
剩余办公面积:**平方米,沿街商业**平方米及部分住宅*年开发,交付时间待定。
上述指标最终以**市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房地产主管部门的实测报告为准,如数据发生变化,本合同的其它各项条款不变。
本合同费用测算按以上交付时间为准。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开发建设单位、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委托服务内容。
第四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及维修养护;
2.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
3.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绿化养护和管理;
4.物业管理区域内车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驶、停放及场所管理;
5.供水、供热、供电、供气、电信、广电等专业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对相关管线、设施维修养护时,进行必要的协调和管理;
6.物业管理区域的日常安全巡查服务;
7.物业档案资料的保管及有关物业服务费用的帐务管理;
8.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使用人装饰装修物业的服务;
9.为了保证工程竣工验收后交接管理顺利进行,乙方应制定详细前期介入计划;
10.其他委托事项:
a、代表甲方向业主收取过户前的水、电费,并每季与甲方结算一次,但施工与正常的水电费的差价及损耗部分有甲方承担;
b、公用水电费的分摊和收取;
c、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d、受托代办水、电、气立户报装手续和过户、办卡手续;
e、协助业主办理煤气点火和有线电视开户手续;
f、管理未销售的空置房。
11、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1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和《业主手册》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进行规劝、制止,规劝、制止未果的,可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13、制定预防火灾、水灾等应急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明确妥善处置应急事件或急迫性维修的具体内容;
14、设立服务监督**,并在物业区域内公示;
15、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物业管理服务的要求
1.按专业化的要求配置管理服务人员,按专业化的物业管理标准进行管理;
2.提供优质的物业管理服务。
第三章前期物业服务标准。
第六条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本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城区住宅物业管理服务等标准》一级服务等级(详见附件一)。
第四章管理目标。
第七条乙方承诺在本合同期内,交付满一年后,当“**的软、硬件状况和入住率达到物业参评的标准时(依据有关物业管理规定),按**市标准申报,达到并获得市级优秀物业管理项目称号;次年应达到并获得省级优秀物业管理项目称号;第三年应达到国家级优秀物业管理项目的参选标准。
第五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八条委托管理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签订新的委托合同止。
第六章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甲方权利义务。
1、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负责制定《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并作为房屋销售合同的附件,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共同遵守;
2、承担交付前括号内资料的制作费用(业主手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业主临时管理规约);
3、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制度,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况;
4、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物业管理服务进行跟踪考核;
5、承担前期物业管理期间保修期内发生的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用(含小、中、大修及更新和改造费用);
6、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有关部门制定的验收标准要求;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方式处理:
a、质保期内,由乙方督促施工单位先期修复,逾期由乙方安排维修;发生的费用全部计入施工单位的工程款内或从其质保金中列支;
b、质保期外,未移交给业主的房屋及设施、设备委托乙方维修,甲方支付全部费用。
7、在小区交付前三个月,甲方须按有关政策规定,提供按条例规定的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和经营用房(带基本装修),并提供必需的办公设备或承担相应的开办费;
8、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交付前向乙方移交;
9、负责完善并移交以下共用配套服务设施:
a、消防设施、器材;
b、小区内的垃圾容器;
c、楼号标识和信奶报箱;
d、物业管理用房。
10、地下停车场的物业管理事宜另行协商约定;
11、向乙方支付物业交付后的未售房和因甲方原因空置房的物管费。
12、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因甲方责任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用时,乙方可采取法律诉讼途径要求给付;
13、甲方对业主的承诺,由甲方负责兑现或处理;
14、负责协助乙方办理物业管理费审批手续;
15、涉及与施工、安装及**单位的设施设备维保合同时,须乙方共同参与,并订立三方维保协议。
第十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本小区物业管理方案;
2、受甲方委托对小区交付前的接管准备和交付后的物业进行日常管理;
3、劝阻、制止损害本小区公共设施或妨碍物业管理的行为,并对造成的损失要求赔偿;
4、征得甲方同意,可选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特殊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向甲方收取物业交付后约定的相关费用及未售空置房物管费;
6、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确认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7、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书面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8、无乱收费现象,每半年向甲方及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收费的收支情况(其中包括但不限于电梯运行费、二次水泵和商业用房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和场地的经营性收入等收支情况;
物业管理合同
小区物业服务协议。甲方 委托方 小区业主管理委员会。乙方 受托方 县 物业管理 为加强 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 整洁 安全 方便 舒适 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建设部第33号令 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 等国家 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 法规和政策,...
物业管理合同
委托方业主管理委员会 房地产开发公司。受委托方物业管理公司。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建设部第33号令 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 等国家 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 法规和政策,在平等 自愿 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 实行专业化 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座落位置市 区 ...
物业管理合同
信阳天润广场物业管理合同。甲方 信阳市万润商业经营 法定代表人 林任福 地址 信阳市路号 乙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地址。甲 乙双方遵循公平的原则,经协商,确立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且甲方采取了合理的形式,提请了乙方注意有关的免除或限制责任条款,对有关条款做出了充分的说明,乙方已充分了解。甲乙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