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会计档案管理规定

发布 2022-02-13 06:40:28 阅读 2617

1 目的。

为了加强本行会计档案的管理,确保会计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银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本行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2 范围。2.1 本规定明确了会计档案管理的职责、内容及要求。

2.2 本规定适用于xx银行会计档案的管理。

3 术语与定义。

3.1 银行会计档案是银行各项业务活动的会计记录和重要史料,是金融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银行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

3.2 纸制档案是以纸为介质保存的会计档案,原始凭证、票据、合同等具有法律效力的资料,应保存纸质档案。

3.3 电子档案是指以磁、光盘、缩微胶片等电子信息载体为介质保存的会计档案。

3.4 会计档案的缩微是指将纸质会计档案和会计报表、历史交易明细等计算机会计业务数据的影像及数字信息,通过扫描、拍摄和压缩等方式储存至光盘或胶片中,以实现压缩存储、快速调阅会计业务信息的一种会计档案管理方法。

4 职责。4.1 会计结算部负责会计档案管理的业务指导、检查。

4.2 运营部负责集中全行会计、储蓄业务凭证进行统一管理、检查。

4.3 分支行负责本行会计账簿、会计报表、财务会计报告、会计登记簿等会计档案的管理、检查。

5 岗位设置及岗位职责。

档案管理员职责:

5.1 负责管理不同载体的会计档案;

5.2 负责各种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装订、归档等工作;

5.3 负责做好会计档案的登记、保管、修补、调阅、复制、检查、移交、销毁等工作;

5.4 负责编制各类会计档案检索工具,科学管理档案;

5.5 负责做好档案的保密工作,防止会计档案丢失和泄密。

6 工作内容、要求、程序。

6.1 会计档案的整理和装订。

6.1.1 各分支行保管的会计档案的整理和装订。

6.1.1.1 会计档案按日、月、季、年分别装订整理。

6.1.1.

2 各营业网点和分支行财务会计部(县域支行综合管理部)将本单位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会计登记簿及其他会计资料等会计档案进行整理、加填封面、封底装订,在装订处用封条加封并由装订人加盖个人名章,交营业网点或分支行会计档案管理员,登记《会计档案保管登记簿》签收。

6.1.1.

3 营业网点当天的会计凭证应按柜员号、柜员流水从小到大排列,附件需加盖“附件”章紧随主件。柜员应在凭证封面上统计注明凭证主、附件张数,注明的凭证主、附件张数必须与实物相符。整理凭证时,应逐张分开、避免粘联,严禁夹带各种金属物。

6.1.1.

4 xx地区支行营业网点应于次日将上一个工作日整理后的业务凭证上交运营部事后监督部,由运营部事后监督部统一监督、扫描、密封,密封时不得掉页,密封后的凭证由密封人员和会计人员在封面和封条上盖章装入档案盒内,档案盒上注明分支行名称(合并的密封传票应注明全部经营行名称)、日期、柜员号等要素。

6.1.1.

5 省内分行营业网点每日将上一工作日整理后的业务凭证交传票扫描岗,传票扫描岗将非集中上收业务凭证统一扫描至运营部事后监督部,并妥善保管业务传票。同城支行每月末25日前将业务传票交财务会计部,县域支行每半年末25日前上交财务会计部。财务会计部应妥善保管各营业网点上交的业务凭证,每年12月20日前上交运营部事后监督部。

6.1.1.6 省外分行按照档案管理要求自行管理本行业务传票,下辖支行传票扫描岗负责业务传票的扫描、保管,并于每年12月20日前上交财务会计部统一管理。

6.2 会计档案的移交。

6.2.1 会计档案在移交时,应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单,办理交接手续。

会计档案接收部门根据会计档案移交清单进行清点和归类,清点完毕后登记《交接登记簿》,移交人、接交人双方签章确认,由上级负责人监督交接,并签章确认。

6.2.2 各级会计档案保管部门对保管的会计档案应逐本在《会计档案保管登记簿》中进行登记。

6.2.3 档案管理人员离职、调动时,必须在办完档案移交手续后方能离开岗位。

6.3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

6.3.1 银行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5年和永久保管。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从会计档案形成的次年度算起,如有必要可以延长,但不能缩短。同一介质上有不同保管期限的会计档案,应按最长期限保管。

会计档案管理规定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xxxxxx会计档案管理管理的管理职责 管理内容与要求 检查与考核。本标准适用于xxxxxx会计档案的管理。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财政部会第4号 企业财务通则 财政部会第5号 企业会计准则 财政部财工字 92 574号 工业企业财务制...

会计档案管理规定

会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总公司会计档案管理,根据 安徽省档案条例 结合本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涉及会计档案的各部门 分公司 子公司。各部门 分公司 子公司应指定专人收集 整理会计档案,并报财务科备案。各部门 分公司 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 公司会计档案...

会计档案管理规定

会计文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 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会计文件档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 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第二条 会计档案是维护公司经济利益 合法权益重要依据,是公司档案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