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公司薪酬方案试行

发布 2022-02-09 20:50:28 阅读 3283

根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意见》,为建立科学合理的公司内部管理体制,保证公司可持续性发展,参照其它高校的成功经验,制订本方案。

第一条参照现代企业的工资管理规定,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实行“

后勤公司薪酬方案(试行)

根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意见》,为建立科学合理的公司内部管理体制,保证公司可持续性发展,参照其它高校的成功经验,制订本方案。

第一条参照现代企业的工资管理规定,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实行“基础工资、岗位工资、效益工资、补贴、奖金”相结合的工资体系。“基础工资”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政策”的原则确定公司在编在岗人员和聘用人员的标准;“岗位工资、效益工资、补贴、奖金”按照同岗同酬、按劳分配的原则确定。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基本工资。

一)公司在编在岗职工

原天门卫校在编在岗职工应聘到公司工作的,其基本工资为档案工资中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生活补贴”三项之和,并随天门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事业编制职工工资的正常晋级而晋级。

二)外聘员工。

外聘员工的基本工资包括基础工资和岗位工资两部分,具体标准按聘用合同执行。

三)在编在岗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社会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单位代缴部分由学院按在编教职工的标准代缴,个人承担部分由公司在其本人的工资中扣除后交学院代缴。

四)外聘人员的社会养老保险金按国家的有关规定由公司办理,个人承担部分由公司在其本人的工资中扣除后代缴。。

五)基本工资对应的工作时间为每月26天。

各级别的基本工资标准见附件1)

第四条职务工资。

公司对担任管理职务的人员发放职务工资,非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系列的普通员工不发职务工资。(职务工资标准见附件2)

管理职务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部门主职和副职、食堂经理、班组主管。

第五条效益工资。

一)效益工资与各中心管理目标、经济效益的完成情况挂钩。经营性部门以总公司和公司制订的经营目标和管理目标为标准,实行量化考核,由财务中心根据量化考核得分,确定各部门和全体员工的效益工资。当月经营亏损、出现严重安全事故或本学期节余为负数的部门原则上不发效益工资。

非经营性部门按经营部门的平均效益水平确定效益工资。

二)效益工资按以下公式计算:

1、经营性部门员工效益工资=1000×[(部门经营系数+部门管理系数)÷2]×个人量化考核评分×个人效益工资系数。

1)经营系数=当月毛利润÷本月毛利(纯利)指标,2)管理系数=(1000分-当月累计量化管理扣分)÷1000

3)个人量化考核评分=(100-量化考核扣分)÷100

2、非经营部门效益工资=1000×[(经营部门平均系数+本部门管理系数) ÷2]×个人量化考核评分×效益工资系数。

1)管理系数=(1000分-当月累计量化管理扣分)÷1000

各岗位效益工资系数见附件1)

3、毛利和纯利指标由总公司根据学院办学规模和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制订。

1)毛利润=经营收入-物资采购成本-水电成本-费用。

2)净利润=毛利润-人工费开支-资产折旧-管理成本。

三)在编在岗职工和外聘员工的效益工资实行同一标准。效益工资对应的工作时间为每月工作26天。

四)寒暑假期间,公司安排休假的在编在岗职工发档案工资,外聘人员发基础工资和岗位工资;寒暑假期间仍需上班的人员按正常上班时间计发工资。

五)效益工资的扣罚。

公司对部门进行经营和管理量化考核(量化考核标准另行制订),部门对员工进行个人量化考核(量化考核标准另行制订),部门量化考核扣分和个人量化考核扣分全部计入效益工资计算公式。

1.经营部门一个月内发生两起及以上较大的服务质量或**等投诉事件,经核实后,扣除经营部门负责人和相关直接责任人当月效益工资。

2. 发生集体上访**、学生集体罢餐等集体事件,取消经营部门负责人当月效益工资。

3. 员工因个人原因受到公安部门处罚的扣除当月效益工资;

4. 员工因违反公司管理规定,使公司的形象、效益等方面造成恶劣影响的扣除当月效益工资。

5. 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如火灾、损失较大的被盗事故、食物中毒或刑事案件等)取消事发部门管理人员二个月的效益工资和年终奖金。

第六条通讯费补贴。通讯补贴标准根据工作岗位和实际工作需要设立,实行限额报销制,相关人员凭本人当月移动话费发票在限额标准内报销。(通讯费补贴标准见附件3)

第七条公司按100元/月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食堂工作人员除外)。

第八条工作时间满一年后,可享受工龄补贴,工龄补贴标准为20元/年,5年封顶。

第九条福利。公司在国家法定节日向全体员工发放福利,发放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学院的标准。

第十条加班费。公司一般不安排加班,特殊情况需加班,相关部门应报公司负责人事前批准。加班费发放标准为30元/天;

第十一条特聘技术岗位补贴。为有利于引进技术、引进人才,公司设置特聘技术岗位,给予特聘技术岗位补贴。补贴人员及补贴标准由总经理核定。

第十二条年终奖。年终奖励是根据各部门经济效益和管理效益完成情况及个人实际表现发放的奖金。

一)年终奖金的总额为各部门本年度超额完成总公司经营指标部分的50%,按各部门年度考核结果发放。

二)当年度经营亏损或未完成总公司下达的经营指标的,原则上不发年终奖(新开张不满一学期的项目另定)。

三)年终奖采取普奖和优秀员工奖相结合的方式发放。对超额完成经营和管理指标的部门全体员工,根据其效益工资系数核发年终奖。被评选为年度优秀管理人员和优秀员工的人员,公司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第十三条特别贡献奖励。

一)业务拓展特别奖。公司内部人员协助公司对外承揽工程或拓展业务,取得经济效益的,给予业务拓展特别奖。奖金的发放时间为项目完成决算、资金回笼后15天内。

根据项目使用资金和人力资源状况,发放标准为净利润的30-50%。发放对象为促成项目达成的人员和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主要工作人员。

二)总经理特别奖。公司根据本年度的实际经营状况和总公司下达的经营指标完成情况,在纯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总经理特别奖励**,由总经理直接发放给为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发放对象和金额由总经理决定。

第十四条新员工试用期工资。

新聘管理人员试用期为1至3个月,非管理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间只发基础工资和职务工资,不享受效益工资。试用期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第十五条公司内部员工在岗位变动后,从变动的下月起执行新聘的岗位工资标准。

第十六条公司工资发放时间为每月的10日前发放上一个月的工资。

第十七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天门职业学院后勤资产经营公司。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2023年9月1日起试行。

附件1:基本工资和效益工资系数。

附件2职务工资标准(试行)

单位:元/月。

附件3通讯费补贴标准(试行)

单位: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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