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复习

发布 2022-01-11 21:26:28 阅读 3318

经济法复习资料。

一.名词解释。

1.经济法律关系。

经济法律关系是指经济法主体在进行经济管理和经济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由经济法加以确认的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关系。

2.经济法律事实。

经济法律事实是指能够引起经济法律关系设立、变更与终止的客观情况。经济法律事实可以依照其发生与当事人的意志有无关系,分为行为与事件两类。

3.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也称****,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4.股份****。

股份****是指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5.合同。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6.不安抗辩权。

双务合同中,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如果后履行的一方财产状况恶化,先履行债务一方在后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或未提供担保前有权拒绝先为履行的权利。

7.代位权。

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而危及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权利的权利。

8.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因违反合同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简答。1.简述****的设立条件。

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有公司住所。

2.简述合同订立的形式与方式。

形式:合同订立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法律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该采用书面形式。

方式: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要约是指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一经承诺,合同即告成立。

三.案例分析。

1.(1)《公司法》第79条:“设立股份****,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而本题设立的公司10个发起人中只有4个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没有超过半数。

2)所有的出资必须是货币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起人除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作价出资。

3)创立大会可以根据需要由发起人决定召开的时间是错误的。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三十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由发起人、认股人组成。

4)公司的注册资本是6000万元,其中10个发起人认购1800万元是错误的。在募集设立的情况下,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即不得少于6000×35%=2100万元。

5)如果公司不能成立,发起人和缴足股款的认股人共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1)张某代表甲公司与乙厂签订的合同有效。

因张某的**权虽已终止,但由于乙厂与甲公司有长期业务关系,对甲公司的业务员张某很熟悉,且甲公司并未将业务员变更的情况通知乙厂,张某仍具有盖有甲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空白合同书,乙厂有理由相信张某是有**权的,故该**行为有效,合同有效。

2)甲公司与乙厂就履行时间和**费问题达成协议并非是新的合同,而是对原合同的变更,是有效的。

依法订立的合同,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但是,在合同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时,法律赋予当事人可以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原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

3)乙厂向甲公司提出解除合同,退还预付款并赔偿自己损失的要求是有法律依据的。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扔未履行的,当事人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据此,乙厂鉴于甲公司一再违约,可以提出解除合同,退还预付款并要求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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