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科归口材料管理办法

发布 2021-12-16 03:54:28 阅读 4555

机电科2023年归口材料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归口材料的管理,提高归口材料的使用效率,减少浪费,杜绝丢失,根据公司经营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办法。

1、机电科归口材料主要是指承包的材料性设备(包括照明综保、煤电钻综保、磁力启动器、200a以下真空开关、7.5kw以下的水泵等)、两机(皮带机、链板机)机头机尾主要配件(包括盲轴、机头机尾轮、两半轮、前节、液压联轴器、花鼓筒、风叶罩、对轮、主背滚筒、卸载滚筒、导向滚筒、压辊等)、扒矸机护身板及站腿、小型电器(包括日光灯、电缆钩、信号线等平方以下电力电缆。

2、领用大宗归口材料的单位,要根据分管矿领导的签字提前一个月报计划,以便按计划申请备料。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负。

3、归口材料的申领,必须开具领用单位领导签字的领料单(单据一式3份,使用单位1份,归口单位和经管办各1份),否则归口单位有权拒绝发放,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领单位负责;对无理取闹者,罚款50--200元。

小型电器及16平方以下电力电缆的申领还必须有供电设计或搭火申请,无供电设计或搭火申请的一律不予发放,严禁先领用后补供电设计或搭火申请。

4、各单位领用的归口材料,必须在领料单上标明地点和用途,并及时安装或使用,严禁闲置、私藏或挪作他用;归口材料运达使用地点或停止使用后,责任单位不得私自转移使用地点,如确实需要在井下变迁使用地点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归口材料管理单位,重新办理**、发放手续,以便建立台帐;归口单位管理员应及时跟踪落实,对违反规定的,给申领单位除按原值处以2--3倍罚款外,还对责任人或责任单位加罚100--3000元。

5、归口单位管理员要切实负起责任,切实加大归口材料的管理。

力度,合理配置发放备件。因归口单位管理员不负责任,造成归口材料积压的,处以50—1000元罚款 。管理员查出的问题要及时联系,被联系单位拒签联系单的或没有按照要求进行整改的一律处罚300元。

6、归口材料再次领用时要严格执行以旧换新制度,归口单位管理员不得私自发放,否则罚责任人100元。暂时不能交旧的,由领料单位到机电科办理“限期交旧单”,方可领取新料;领料单位逾期不交旧的,按发放材料的原值赔偿。

7、归口材料在入井、安装、拆除及运输过程中,责任单位要杜绝野蛮操作,因野蛮操作而造成损坏的,除按原值赔偿外,还要对责任人或责任单位加罚100--3000元。

8、电管队管理员要根据发放单参与井下工作面小型电器等的安装、使用、拆除的交接验收,并在移交单上签字,管理员不参与交接验收的,每次对责任人罚款200元。若安装、使用单位不按规定使用,管理员有权拒绝签字,并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处以200--1000元罚款。

9、归口材料使用单位要加强管理和维修,因管理和维修不到位造成归口材料损坏、丢失的,除按原值赔偿外,还对责任人或责任单位加罚100--3000元。

10、归口材料管理单位要认真做好归口材料的台帐管理,切实做到帐物相符,并严格按照公司主管部门要求,定期上报归口材料动态报表。因台帐管理人员不负责任,造成主管部门罚款的,对责任人给与50--100元罚款。

11、**单位**的小型电器、16平方以下电力电缆等,电管队按工作面发放的实际数量对其验收,对**数量不够或人为损坏的,除按原值赔偿外,还对责任人或责任单位加罚100--3000元。(**率:电力电缆100%,信号线95%,电缆钩、小型电器100%)。

12、井下**上来的电缆一头少号除按原值赔偿外,还对责任人或责任单位加罚500元;电缆破损一处处罚200元,因不负责任造成电缆多处破损的,除按原值赔偿外,还对责任人或责任单位加罚100--3000元。

13、防爆日光灯的安装一律用电管队配置好的短接信号线,信号线严禁随意截断使用,一经发现,除按原值赔偿外,还要对责任人或责任单位加罚50--200元。井下**上来的信号线严禁截取,两头刷漆处,少一处处罚200元,破损严重的按原值赔偿。

14、归口材料停止使用应及时**,**单位应在接收通知之日起5日内拆除升井入库,每延期一天罚款100元,累计计算;如需留用,应有技术部门意见、副总以上领导批准等手续。

15、能修复再用的小型电器、16平方以下电缆等由电管队负责维修,对无修复使用价值的(绝缘损坏不能使用,以及30米以下无使用价值的信号线),一律交物管科处理。

16、归口材料性设备升井后应及时送到管理单位指定地点,并摆放整齐;如在升井过程中造成归口材料损坏或丢失的,除按原值赔偿外,还对责任人或责任单位加罚100--3000元。

17、为提高归口管理单位责任心,公司每季度将提取所赔(罚)金额的30%对相关人员进行奖励,余额全部用于冲减归口单位的归口材料更新。

表1井下归口备件配置表。

表2电管队归口材料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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