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发布 2020-05-09 21:39:28 阅读 1497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惩办法。

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促进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全面提高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水平。特作如下规定:

1、新开工程必须在开工一个月内,项目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治安、消防、防洪等组织机构。完善项目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资料建档工作,制度上墙整齐、美观。若未执行,处该项目经理部罚款100~500元。

2、新开工程项目部必须在开工一个月内,与公司签订“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书”和“文明施工责任书”。质量安全部协助办理“安全施工合格证”和“临时用工许可证”、“暂住证”等有关证件、手续。有关业务费用由该项目部承担。

若未及时办理,被有关部门检查给予的经济或行政处罚等损失,全部由该项目部承担。

3、新开工程的施工现场必须按照“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书”和“文明施工责任书”认真组织落实。若不认真落实,经检查指出仍无改进,处该项目部罚款200~1000元。

4、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资料等必须符合规定要求。若不合格限期整改,而未按期进行整改,处该项目部罚款50~200元。

5、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不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带等,给予个人罚款10元,并处该项目部罚款50~100元。

6、工地职工严禁酒后上班,违者罚款50~100元,并责令停止当天工作。

7、施工现场内严禁穿拖鞋或赤脚上班(特殊情况经批准),高空作业禁止穿硬底鞋或皮鞋上班,遵守安全生产纪律。违者罚款10元,并责令立即改正。

8、无证进行特种作业或拒绝交验证件,给予罚款10~100元。

9、各类脚手架支搭使用不符合规程要求,未经验收合格就投入使用。发出整改通知后未按期整改,处该项目部罚款100~500元,直至整改合格为止。

10、“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不符合要求或无防护,高处作业不按规范要求施工,安全网支搭不符合规程要求。发出整改通知后未按期整改的,处该项目部罚款100~500元。坚持不改者,加倍处罚,直至停工整改合格为止。

11、临时用电不符合规定、规范要求。处该项目部罚款50~500元,直至整改合格为止。

12、起重设备安全、拆除无方案,不按规定、规范要求进行安拆。未经验收合格就投入使用,处该项目部罚款100~500元。

13、机械、机具防护装置不全、无效或无防护,不按安全要求使用。处该项目部罚款50~200元。

14、攀登、跨越各种栏、网、架、墙;乘坐非载人提升设备上下;从上抛搓物料、垃圾等,罚款10~50元。

15、**事故控制目标:死亡事故为零,重伤频率控制在3‰以内,轻伤频率控制在18‰以内。凡发生**事故,安全保护金不退还,并给予经济处罚。

各级罚款及处理事故一切费用由事故单位承担。

16、经上级部门和公司检查,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达不到合格。处该项目部1000~5000元罚款,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合格为止。

17、因违章行为和安全事故而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18、对项目部和个人的罚款,由公司检查组出具罚款收据,财务部收现金。如项目部拒交罚款或拒不限期整改隐患,由工程管理部书面报经公司停止支付该工程一切资金,并可调整该项目部组织机构。

19、对自觉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实现安全生产规范化、安全防护标准化,创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施工现场活动中表现突出,施工现场始终保持较高水平的项目部,公司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各项目部必须严格执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书》和《文明施工责任书》中的各项条款。

1、目的。把住工程质量一系列“关口”,通过检查验收,采取纠正措施达到工程质量问题不再发生的目的。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建筑、市政、装饰和钢结构工程的检查验收。

3、地基与基础。

3.1 地基与基础工程、验槽、验桩、验基础钢筋、地下室防水等为必检项目,其余为抽检。桩基础必须做桩的完整性和承载力检测,加固处理地基必须做地基承载检测。

3.2 地基与基础工程各个分项、分部必须经工程管理部验收合格后再通知质监站进行质量等级的核定,核定合格后方能回填隐蔽。

3.3 地基与基础验收前,项目部、基层单位必须做好自检自评,各种材料合格证和试验文件技术资料整理成册备查。

4、主体工程。

4.1 建筑主体结构的首层、顶层及结构转换层为必检层,其余为抽检层,各项目部、钢筋绑扎完成、模板关好校对后,通知专职质检员检查验收,经专职质检员检查合格后,再通知质监站进行核检。否则,不得报站验收。

4.2 地基基础、主体装饰分部必须经公司技术、质量部门验收合格后,达到规范验收标准,方可通知质监站进行主体质量等级的核定,经核定合格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4.3 主体工程验收前,项目部、基层单位须做好自检自评工作,整理好该分部的各种技术资料备查。

5、装饰、装修工程。

5.1 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吊顶及室内装饰、高层建筑较为复杂工程管线夹壁等隐蔽前必须经项目部、公司技术、质量部门检查后再与质监站联系登记检查,未经核验不得进入下道工序。

5.2 装饰、装修、吊顶、夹壁管线隐蔽前,项目部、基层单位必须做好该分项的隐检记录及有关技术资料备查。

6、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6.1 单位工程按设计要求完工后,项目部负责人组织工长、技术负责人、专职质检员等,按国家标准、规范的文件要求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填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

6.2 项目部持“竣工报告”和全套施工技术资料提前25天报质量安全部审查,符合要求后由生产副总经理5天内安排内部验收,验收达到标准后报质监站登记进行等级核定。

6.3 单位工程竣工核定后,项目部向经营部报送经甲乙双方审定后的工程竣工结算书,由经营部统一办理单位工程竣工合格证。

7、以上所述必检项目,项目部提前2天通知质量安全部,经质量安全部检查不合格的问题,由质量安全部提出书面整改通知,项目部整改完毕向质量安全部提出复检申请,经复查合格后再向有关单位提出核验申请或登记。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编制 宋春香 2009年 11 月 1 日。审核 党晶 2009年 11 月 1 日。批准 孙国林 2009 年 11 月 1 日。受控状态 受控 非受控。发放编号。发布日期实施日期。1.目的 通过对各部门的月度安全评比及年度考核,强化各部门的内部安全管理,提高整体安全管理绩效,从而真正达到预防与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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