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23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 2020-02-06 23:48:28 阅读 7172

院属各单位:

根据皖人社明电[2015]3号和人社秘[2012]410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23年度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和对象。

考核对象为全院在编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省委、省**任命的工作人员,从其规定。

首次就业的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工作人员,不参加考核。

二、考核内容。

考核以岗位职责和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为依据,以工作实绩为重点内容,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绩效。

德,是指遵纪守法情况以及在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个人品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岗位职责能力、专业技术技能以及管理水平、参加业务培训、完成**学习任务等情况。

勤,是指公益服务意识、工作责任心、勤奋敬业精神和工作态度等方面的情况,包括出勤情况。

绩,是指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效率和所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

廉,是指廉洁从业方面的表现。

三、考核标准。

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高,坚持改革创新,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模范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

2.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强,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高,积极参加业务培训,认真完成**学习任务。

3.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强,勤奋敬业、工作认真负责、严格遵守考勤制度。

4.全面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业效显著。

5.在廉洁从业方面具有模范作用。

确定为合格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较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

2.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强,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较高,按时参加业务培训。

3.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较强,工作比较认真负责、能较好地遵守考勤制度。

4.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富有成效。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

5.廉洁从业。

工作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

1.思想政治素质一般,或者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2.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弱,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较低。

3.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一般,或者工作态度、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不能认真遵守考勤制度。

4.基本能够履行岗位职责,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者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

5.基本做到廉洁从业,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工作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或者道德品质较差。

2.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岗位要求。

3.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薄弱,或者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差,无故缺勤情况严重。

4.未能履行岗位职责,未能完成工作任务,或者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5.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根据省人社厅相关规定,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参加考核的工作人员人数的15%,全院可评选21名优秀人员。对管理人员、专业技术技能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应分开计算,不得突破。

四、考核程序。

考核工作在院党组领导下进行。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朱士群同志任考核工作小组组长,杭大虎、程洪波任副组长,人事处、科研处有关同志为成员,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考核工作采取个人总结、述职、提出等次建议、评选优秀、审核公示等方法进行。

具体程序及时间安排如下:

1.学习部署。本通知下发后,院属各单位抓紧时间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有关文件,明确考核目的和要求,部署2023年度考核工作。

2.撰写述职报告。工作人员根据德、能、勤、绩、廉等考核内容,认真回顾总结全年履职情况,在此基础上撰写述职报告。

同时填写《安徽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科研人员还需填写《科研人员2023年度成果统计表》。副研、副处、副所及以上人员述职报告一般不少于,副研、副处、副所以下人员述职报告一般不少于。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的述职报告送分管领导审阅,其他人员的述职报告和总结由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阅。

撰写述职报告和审阅工作于1月23日前完成。

3.提出等次建议。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听取群众和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个人述职报告,以及平时工作表现情况,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不定等次)建议。

科研成果按皖社科字[2011]38号文件规定由各单位进行认定,并提交科研处审核。各单位将考核材料汇总后,于 1月27日前报送院人事处。

4.评选优秀。优秀等次人选在合格等次人员中评选。

拟在院召开的年度工作总结会议后,院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公开述职,其他副处、副所级人员提交书面述职报告,进行民主测评,评选副处、副所以上人员优秀人选,全体副处、副所以上干部参加投票推优。2月3日前,其他各组分别召开评优会议,评选优秀人选,在分组评优会议上,参评人员须集中进行述职,分别介绍有关情况。在此基础上,投票选出优秀人选。

院党组成员分别参加各组评选会议。在本年度考核中,科研成果的量化考核、按时完成**学习任务、出勤情况等作为评优的重要依据。

5.审核公示。考核工作小组汇总考核材料,对考核等次建议和评优结果进行审议,报院党组审定。审定结果在院内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

6.备案存档。3月中旬,考核结果报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并及时通知被考核人签字,按规定存入本人档案。

被确定为不参加年度考核的,或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可以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考核工作小组申请复核,考核工作小组应当在1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工作人员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核决定之日起15日内,按照规定向省人社厅提出申诉。在新的考核结果决定做出之前,仍按照原考核结果执行。

五、考核结果运用。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工资的主要依据。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按照有关规定晋升薪级工资;

2.按照有关规定发放绩效工资;

3.本年度计算为竞聘更高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

4.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按照《省社科院行政管理工作奖励办法》兑现奖励,在参加竞聘上岗时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六、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年度考核工作,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进行部署。要严格按照考核程序,认真进行总结述职、确定等次、民主评议、评选优秀等工作。要实事求是地统计科研成果,如实填写有关统计**,使考核工作能真实反映工作人员履职情况,发挥其评价激励、促进工作的作用。

附件:1.安徽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科研人员2023年度科研成果统计表。

2023年1月5日。

附件1安徽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023年度 )

单位: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制。

附件2科研人员2023年度科研成果统计表。

单位姓名职称:

备注:此表1月27日前报科研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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